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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专题 | 碳市场究竟是不是一个金融市场?

张晗 社会价值投资联盟CASVI
2024-08-31


导  读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 26)刚刚闭幕,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即围绕在国际之间能否形成一个合力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如果缺乏有效的规则设计,碳市场的发展壮大很难说是否会切实贡献于减碳初衷。
我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开市,但时至今日总体交易规模并不乐观,这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仍局限在2152家电力行业的控排企业,而缺少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那么,碳市场究竟是不是一个金融市场?如果不是,又该不该成为一个金融市场?本文尝试就此展开讨论。


正文共4000字,预计阅读时间10分钟

本文摘自《可持续发展金融前沿》2021年第10期“专题洞察”,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获取完整月报



 

关于碳市场金融属性的争议


1997年12月在第三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 3)上签署的《京都议定书》中,首次提出了三种关于碳排放权的市场机制,即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T)、联合履约机制(JI)以及清洁发展机制(CDM)。五年后,全球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英国建立,截至目前全球已发展为20余家。我国自2013年以来,陆续建立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深圳、广东、福建等八个试点碳市场,又于今年7月设立了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然而,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关于碳市场是否应金融化发展仍存争议。

·支持观点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徐忠认为,碳交易市场本质上是金融市场,要按照金融市场发展规律来建设碳交易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认为,应明确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和机制,推动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理事张锐教授认为,碳市场不仅仅是一个当期平衡的现货交易场所,具有满足当前交易市场的基本功能,更重要的它还能基于碳价格信号实现跨周期投资和风险管理,因此,碳市场应当是属于典型的金融市场。

·其他观点

中国 21 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彭斯震认为,我国碳市场的发展更应该始终坚持以实体经济部门减排为主体,同时在排放权交易的收益分配机制上要确保实体部门减排获得主要的收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副所长臧宁宁认为,碳配额等碳资产兼具商品和金融属性,配额的交易主要体现商品属性,同时碳配额清缴不涉及实物的交割,更多的是一种凭证交易,易于标准化,并且市场存在平抑价格波动需求。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陈波汇总了法学界关于碳市场的观点并指出,碳交易产品主要是指以碳排放权为核心而形成的各类交易产品。而对于碳排放权基本属性,存在着用益物权、准物权、普通财产权等观点。
 

虽然目前学界和业界对碳市场金融属性的讨论尚无定论,但实际上,各方观点争议的核心在于碳现货市场(文中简称为“碳市场”),即碳排放配额现货交易的二级市场。碳配额初次分配的一级市场与金融市场无关,而对于碳期货、碳期权、碳资产管理、碳基金、碳配额质押、碳配额回购等以碳配额碳排放权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则无疑属于金融市场。

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于2021年5月发布文章时,将碳排放权交易和碳金融市场予以了明确区分,同时指出,我国更多将碳金融定位为服务于碳减排的从属性市场工具,这一点与欧美将金融功能内置于碳市场不同。

那么,碳市场作为重要的市场化减排工具,是否应提升金融化程度,首先应看到碳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区别与联系。



 

我国碳市场与金融市场的比较


根据定义,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通过信用工具进行交易而融通资金的市场。又根据北京绿色交易所总经理、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梅德文的观点,每一次全球工业革命都会开启一轮技术长周期带动的经济增长,形成了能源供给、产业消纳与金融支持的协同创新发展的经济体系:第一次工业革命,英国形成了“煤+火车+债券市场”体系;第二次工业革命,美国形成了“石油+汽车+股票市场”的体系;而第三次工业革命可能将形成“新能源+电动车+碳市场”的体系。也就是说,在碳中和、碳达峰的大背景下,我国新能源体系的转型将很可能与碳市场的发展繁荣相依相伴。但是,由于对碳配额在法律认定上的不清晰,故而难以判断以碳配额作为交易对象的资金融通市场是否为金融市场。


图表一:我国碳市场与金融市场的比较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总体而言,我国碳市场与传统金融市场相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其一,碳排放权的属性缺少在法律层面的明确;其二,相关制度位阶低,监管规则、统计制度、披露要求等细则尚不明确;其三,缺乏专业投资者的参与



 

碳市场金融化的正面与背面


碳市场设立的初衷,是通过市场化的机制来引导增碳企业向减碳企业的资金输出,以缓解企业绿色转型下巨大的资金压力,以及解决政府机构以补贴形式对控排企业的单向资金输出。从这个交易目的出发,如果碳市场所发挥的减碳效应仍视同于行政手段,则失去了碳市场存在的根本价值。与此同时,在极端的情况下碳市场的金融化又会带来一些金融市场中难以避免的金融现象,从而不利于碳减排企业的稳定发展。所以,碳市场的金融化可能面临着两难的困境。

·正面

第一,为碳定价提供市场化的价格发现机制。无论以市场手段还是行政手段、碳市场还是碳税的收取来执行对二氧化碳排放的限制,当碳排放从无限性变为有限性,都需要对碳排放的行为进行定价。那么,如果想要实现动态定价、市场定价的愿景,促进碳价格对市场信息的充分吸收,就需要构建充分市场化的碳市场。

第二,实现碳排放权的国际流通。由于国际间无法设置碳排放总量,而是以各国的自我约束力度来设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故而国际间难以形成一个彼此互通的市场。而碳市场如果能够成为一个类似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金融市场,碳配额将成为一种具备公允价值的交易媒介,将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第三,绕道解决能源电力系统的国企垄断问题。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目前仅存在2152家的电力企业,而我国电力行业国企占比超过60%。在此背景下,碳市场的参与主体不仅缺乏开展碳交易的动机,而且在电力系统机组全体升级的可能下,会形成只有配额卖方而没有买方的单方市场。为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控排企业、非控排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自然人等组成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其中。

第四,确保碳金融与绿色金融参与主体的一致性。我国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的规模分列全球的首位与次位,而碳市场覆盖的碳排放总量亦居全球首位。金融机构存在参与碳市场的需求,且专业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有利于碳价格对市场信息的充分吸收,同时将有利于实现碳市场与绿色金融领域的互通、互助。

第五,确保碳市场引导资源配置功能的即时作用。控排主体在生产设备转型的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而现有市场制度下碳市场的集中履约往往导致交易量的高度集中,引起市场价格的异动。如果控排主体能够基于真实、及时的交易价格形成对市场判断的稳定预期,将为其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提供保障。

·背面

第一,非理性因素对碳价格的潜在冲击。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金融市场价格的形成同时存在着金融基本面因素和行为金融因素,羊群效应引发的动量效应可能会导致碳市场价格出现过度波动的情形,进而影响实体经济的流动性需求和生产经营成本。

第二,金融周期现象可能背离稳定碳价预期。无论对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还是外汇市场,在经济周期的大背景下,都存在着长期和短期的金融周期现象。而碳价格在理论情形下会随着企业减碳边际成本的提高而逐步攀升,但如果叠加金融周期现象将使这种市场机制变得过于复杂。

第三,市场价格的操纵与内幕交易的可能。从目前全国碳市场的交易规模来看,如果控排主体相互存在交易事前的沟通机制,其交易行为将严重有违碳价格市场化的初衷。而如果市场规模仍局限于此,金融机构的参与可能会加剧这种情况的出现。


 

讨论与展望


与金融市场的逐步演化类似,碳市场制度的完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以全球交易最为活跃的欧盟碳市场EU ETS为例,其从2005年设立至2018年,才完成了碳现货、碳期货同时作为金融工具的一体化监管。虽然这种调整可能影响了欧盟碳市场价格的一路走高,但这种碳价提升对欧盟经济运行的影响和整体碳减排效应的影响都仍需时间的考证。

需要肯定的是,碳市场的建设与繁荣是国家、地区控制碳排放、实现碳减排目标的手段之一,而非目的。因此,碳市场能否切实激活控排主体的减碳动力、服务于我国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目标,才是碳市场是否应该走向金融化发展的关键。而这一问题的答案可能最终会来自碳市场自身的发展态势,随着碳市场参与主体的逐步扩大、做市商交易制度的设立、碳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完善,时间自然会给出答案。


感谢北京绿色交易所金子盛先生对此稿的审阅。


作者 | 张晗(北大国发院)
编辑 | 陈舒雁(社会价值投资联盟)

参考文献

[1] SchneckJ , J Monast. Financial Market Reform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Carbon Trading.

[2] 陈波. 论我国碳市场金融化的监管困境及其制度完善[J]. 证券市场导报,2017,(09):69-78. 

[3] 邓茗文. 碳金融:激活碳市场金融属性 优化碳资产配置[J].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2021,(04):21-23.

[4] 彭斯震,常影,张九天.中国碳市场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思考[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09):1-5. 

[5] 孙榕. 激活碳市场金融属性——访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J]. 中国金融家,2021,(03):69-70.

[6] 臧宁宁. 从欧盟碳市场看我国碳市场金融属性建设[J].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19):33-35.

[7] 张锐. 做足与放大中国碳交易市场的金融成色[J]. 中关村,2021,(09):32-33.

[8] Ensuring the integrity of the European carbon market-European Commission

[9] Why the world’s largest carbon market is experiencing a boom like never before

[10] 梅德文. 碳交易市场的挑战、机遇及展望. 财经智库,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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