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华亭县选拔高校毕业生进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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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亭县2017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华亭县人社局定于2月24日举办“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双向对接洽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活动时间:2018年2月24日(星期六)早上9:00-12:00。
2.活动地点:华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3.参加人员:已确定的各服务企业、华亭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4.所需资料:本人携带《择业证》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现场报名。
二、选派上岗
1.确定人选
采取由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组织毕业生与企业双向对接洽谈的方式,经面试确定支企服务人选。
2.培训上岗
服务人员确定后,将由服务企业根据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安排上岗。
三、相关优惠政策及待遇
在企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由县财政为服务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除财政补贴外,企业还应向毕业生支付工资报酬,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间管理
1.服务单位负责毕业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县人社局负责服务毕业生年终考核。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服务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
2.服务企业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所聘人员足额发放工资报酬、不依法为所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扶持资格。
3.支企人员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贴。
4.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期内的支企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五、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支企人员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由企业按照企业内部现行的工薪标准全额发放工资,县财政不再补贴。对服务期满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服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往期回顾
公告详情,请阅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