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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两个“文明之举”!

向青春微调 青春点滴感悟 2020-09-01


元朝,在中国历史上,短短不过百年,可谓“其兴也勃焉,其忘也忽焉”。

元朝在我们的印象中,是最野蛮最残酷的朝代。这里说它有“亮点”,并不是羡慕这个朝代,而是客观上认为它的某些举措也有值得称道的地方,或者说,这些符合天道人心的举措,相比历史上某些朝代,要强得多了。


比如:


游牧民族打仗是好手,治国却不行,律法上元朝没什么大进步,但有一点进步却写进了法律史,那就是强奸幼女罪被确立。“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强奸幼女死罪,即使女方同意,也按强奸定罪,女方无罪。)


从元朝开始,强奸幼女罪与一般强奸罪分开加重处罚。一个文明落后的朝代,把唯一的进步,给了保护儿童。


强奸幼女者,处死”。女人,是孕育人类的载体,幼女,则是女人的初始。各朝各代的立法虽然都有它的存在意义,但对于元朝这个法律,却让人殊为感叹,认为它在嗜杀成性之时知道什么该保护。这就是尚存人性。


历史上诸多王朝,拐卖幼女、侵害幼女、奸杀幼女之事,层出不穷。朝廷在处理犯罪分子时,往往都是选择性执法,王子犯法并不能有效的与民同罪,有权有钱的往往都是漏网之鱼。


从秦汉到唐宋明清,所有这些以人治为主的封建王朝,对儿童的保护都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可以肯定,那些对强奸幼女在立法上网开一面、对伤害幼女者执法不严的人,全不是什么好的货色。一个保护幼女不周全的朝代,很难说是一个好的朝代。


另外:元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不讲究避讳的朝代,明朝《七修类稿》载“元主质而无文,讳多不忌,故君臣同名者众”,例如君臣中有不下几百个“帖木儿”(意为钢铁),很多都是高仿名字,例如泰定帝叫也孙帖木儿,而权臣脱脱的弟弟叫也先帖木儿,惠宗朝一个主管太监叫野先帖木儿,其他的还有像秃鲁帖木儿,秃鲁哈帖木儿,秃坚帖木儿…除了帖木儿,还有一个有意思的“××驴”系列,例如河南行省参知政事洪丑驴,给事中咬驴,桓国公拾得驴……当然,人家不是对“驴”有什么特殊癖好,这主要是音译问题。


避讳,可以说历史上各封建王朝都有。这看似讲究尊卑有序,说到底还是“孔孟之道”下实行的一种统治方法。


在几千年仁义道德的教化下,避讳已经深入到我们的血脉和骨髓。要说正面意义,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尊重。这在无论亲朋好友亦或路人同事之间,可以说都很重要、都很讲究。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尊重,都希望听到看到美好正面积极向上的东西,而不是黑暗负面消极颓废的事情,虽然那些负能量的东西也是事实存在。


历朝历代,要避讳的东西太多了。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为亲者讳,无一不要处处留心,否则就失了礼节,违了法度

    

人与国之间,都要受到那个时代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约束。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都有明文条例和具体细则……每个人都要遵守。如果不谨言慎行,就会撞线。秦朝的“焚书坑儒”、宋朝的“乌台诗案”、明清的“文字狱”......都是关于“避讳”的著名公案。


古时候的避讳,大多也是避帝王名字或名号的讳,因为帝王的名字名号是尊贵的,神圣不可侵犯。

吕后名"雉",以后凡是雉字,都用"野鸡"二字代替。吕后者,野鸡也,要是放到现在,不知吕后还愿不愿意这样避讳?

    

东汉刘秀一朝,为避一个"秀"字,所有的秀才都要称"茂才"。


大唐时代,为避讳,佛祖都要让路。原来菩萨叫观世音菩萨的,因为李世民的"世"字,只能屈尊为观音菩萨了。佛法虽无边,但皇帝是天子。佛,终究大不过天


但总的来说,需要“避讳”的东西越多,离文明越远。


 而元朝,是从草原过来,所以没那么多穷讲究。元朝,在历史上可以说是最不文明的朝代之一。它能存活近百年,相比某些朝代,比如五代十国时的“后汉”、李自成的“大顺”、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袁世凯的“洪宪”......还不算最短的。但有“保护幼女”和“不避讳”这两点,也算是在等级森严之下一丝很不错的“文明之举”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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