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 加大支持口罩呼吸仪扩能增产——省政协常委王晓华律师紧急建议
广东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口罩是重要的防控物资、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是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的救命产品。如何解决口罩及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供应不足问题?
王晓华表示,返工返校潮临近,疫情防控是一项长期工作,一次性口罩的使用时间在4-6小时,每人每天的口罩使用量在2-3个,因此口罩的需求量仍会增加。同时,口罩属于特殊商品,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般企业难以加入口罩生产工作中。
关于如何解决口罩供应问题
如何解决口罩供应问题,王晓华建议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对口罩生产企业进行专项补贴,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而控制终端价格;鼓励具备普通防护口罩生产能力的企业积极办理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更多口罩,满足市场需求,相关部门应特事特办,加快审批。此外,地方政府应考虑到口罩生产企业的后顾之忧,对积极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增加生产线扩大产能的口罩生产企业,出台相应政策对疫情结束后剩余产品进行兜底收购。
关于如何解决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产能不足问题
另外,近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对重型、危重型病患推荐高流量鼻导管氧疗,而呼吸湿化治疗仪正是重症、危重型患者的救命产品,但目前全国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只有少数几家,因疫情原因,该仪器目前面临不足。
关于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产能不足问题,他建议加快扩大现有生产企业的产能,可通过委托生产等方式尽快满足医院对仪器的需求,对符合生产条件的、正在审批流程中的生产企业,政府部门应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尽快新建、改建类似医疗设备生产厂家,批给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缩短生产周期,增加市场供应量;了解疫情非定点医院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使用情况,如果有闲置应及时征用或租用。
案由:
2019年底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牵动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控制疫情发展,防护与救治同等重要。口罩作为防控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物资,其供应量直接影响到疫情防控效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呼吸湿化治疗仪是新冠肺炎危重症患者,进行高流量经鼻导管氧疗的救命产品,但目前全国具有该产品技术及相关医疗器械资质的厂家只有寥寥数家,总体产能偏低。因疫情原因,该设备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新冠肺炎救治所需。而自主研发且具备快速量产条件的广州和普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却因产品注册的手续还在审批过程中,无法向抗疫前线提供足够抗击病毒的重要武器。
一、关于口罩
根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口罩最大产能是每天生产2000万只,但全国仍面临“一罩难求”的局面,具体原因如下:
1、疫情爆发期间,正值春节前及春节假期,口罩生产企业普遍停工停产,实际恢复生产的企业较少;
2、人工、原材料及价格问题抑制了企业复工。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国家延长了春节假期,且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限制人员流动、要求企业延迟复工的政策,口罩生产企业以几倍价格都难以招到工人,导致短期难以完全复工;同时生产需要备齐多种原材料,因疫情防控和市场需求激增的原因,口罩生产企业准备的原材料不足,且原材料供应企业少,物流不畅等原因导致原材料供给不足,客观上拉长了生产周期,影响了产能;
3、2020年2月3日后,各企业、各部门逐渐复工,学校逐渐开学,疫情防控是一项长期工作,一次性口罩的使用时间在4-6小时,每人每天的口罩使用量在2-3个,因此口罩的需求量仍会增加;
4、口罩属于特殊商品,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般企业难以加入到口罩生产工作中。
二、关于呼吸湿化治疗仪
1、呼吸湿化治疗仪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具有相应的技术和资质的生产型企业较少,且目前市场上能够正常供货的只有2家;
2、冠状病毒疫情爆发期间,正值春节前及春节假期。尽管上述两家主要厂家所在地的省市领导,均到各自企业视察、督产,但两家总体供货量仅2000多套,离疫情控制所需要的数量差距巨大,很多患者得不到及时的高流量氧疗,致使病情进一步加重,病死率加大;
3、广州和普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医疗器械公司,该公司在本次抗击疫情过程中,通过独立或合作捐赠形式,向疫情地区投放近千台(套)无创呼吸机。该公司的呼吸湿化治疗仪产品,已获得日本及欧洲认证和注册,并大量销售,产品性能及可靠性得到有效认定。但由于国内注册启动较晚,导致疫情来袭时未完成所有手续。
建议:
一、关于口罩产能不足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允许口罩价格在合理利润范围内上涨。
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当商品的需求大于供给,价格就会上涨;同时,生产企业因为人工、原材料成本上升,也必然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如果价格不上涨,生产企业将面临亏损的局面,将导致企业生产口罩意愿不足。因此,应当允许生产企业,在合理利润范围内对价格进行上调,从而刺激生产企业投入到口罩生产中。
目前形势下,行政机关应适当减少市场干预。对于违法哄抬价格行为,可视具体情节决定是否处罚,不一味都适用顶格处罚。顶格处罚虽然能起到杀一儆佰的作用,但也打击了口罩的正常供应销售,破坏了市场规律。
2、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对口罩生产企业进行专项补贴,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而控制终端价格。
3、鼓励具备普通防护口罩生产能力的企业积极办理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更多口罩,满足市场需求;相关部门应特事特办,加快审批。
普通防护口罩比医用口罩要求低。近期,市场上出现很多“三无产品”,经营者也被查处。对于普通防护口罩,“三无产品”并不一定不能实现口罩的防护功能。在疫情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考虑利用现有的生产资源,鼓励具备普通防护口罩生产能力的企业,积极办理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加快审批。
对于已经收缴的三无产品口罩,可以考虑由产品质量部门进行检测,如果质量合格,可以免费派发给市民,作为日常防护使用。
4、地方政府应考虑到口罩生产企业的后顾之忧,对积极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增加生产线扩大产能的口罩生产企业,出台相应政策,对疫情结束后剩余产品进行兜底收购。
二、关于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产能不足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扩大现有生产企业的产能,可以通过委托生产等方式尽快满足医院对仪器的需求;对符合生产条件的、正在审批流程中的生产企业,政府部门应特事特办,加快审批;
2、尽快新建、改建类似医疗设备生产厂家,批给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缩短生产周期,增加市场供应量;
3、了解疫情非定点医院呼吸湿化治疗仪使用情况,如果有闲置应及时征用或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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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派
排版 | 李诗欣
核稿 | 朱惠婷
审定 | 王永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