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兰德:人类史上最荒谬的一句口号
“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是用来欺骗人类的最荒谬的口号之一。
这句口号没有具体明确的意义。我们根本无法从善意的角度来对它加以解释,它只能用来为那些最邪恶的行为狡辩。
这句口号里的“利益”应该如何定义?无法定义,只能说是有利于最多数人的东西。那么,在具体的情况下,谁来决定什么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呢?还用问吗?当然是大多数人。
如果你认为这是道德的,那么你一定也会赞同下面的这些例子,它们正是上面那句口号在现实中的具体运用:
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奴役了另外百分之四十九的人;十个人中,有九个饥饿的人以另外一个伙伴的肉为食;一群残忍的匪徒杀害了一个他们认为对他们造成威胁的人。
德国有七千万德国人和六十万犹太人。大多数人(德国人)都支持他们的纳粹政府,政府告诉他们,只有消灭少数人(犹太人)并且掠夺他们的财产,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才可能得到保障。
这就是那句荒唐的口号在现实生活中制造的恐怖结果。
但是,你可能会说,在上述的例子中,大多数人并没有得到什么真正的利益。对,他们没有得到任何利益,因为“利益”不是靠数字决定的,也不能通过什么人为了别人所作的牺牲获得。
头脑简单的人相信,上面的那句口号包含着某种高尚的意义,它告诉人们,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他们应该牺牲自己。
如果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会不会也高尚一次,愿意为那些邪恶的少数人作点牺牲?不会?那么,为什么那些少数人就一定要为那些邪恶的多数人牺牲自己呢?
头脑简单的人以为,每个高喊上面那句口号的人都会无私地和那些为了大多数人而牺牲自己的少数人站在一起。这怎么可能?那句口号里丝毫没有这种意思。
更可能发生的是,他会努力挤进多数人的队伍,开始牺牲他人。那句口号传递给他的真实信息是,他别无选择,抢劫别人或被别人抢劫,击毁别人或被别人击毁。
这句口号的可鄙之处在于,多数人的“利益”一定要以少数人的痛苦为代价,一个人的所得必须依靠另一个人所失。
如果我们赞成集体主义的教义,认为人的存在只是为了他人,那么他享受的每一点快乐(或每一口食物)都是罪恶而不道德的,因为完全可能有另外一个人也想得到他的快乐和食物。
根据这样的理论,人们不能吃饭,不能呼吸,不能相爱(所有这一切都是自私的,如果有其他人想要你的妻子怎么办?),人们不可能融洽地生活在一起,最终结果只能是自相残杀。
只有尊重个人的权利,我们才能定义并且得到真正的利益——私人的或是公众的利益。
只有当每个人都能为了自己而自由地生活时——不必为了自己而牺牲他人,也不必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人们才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根据自己的选择,实现最大的利益。
只有把这种个人努力汇合在一起,人们才能实现广泛的社会利益。
不要认为与“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种提法相反的是“极少数人的最大利益”,我们应该提倡的是:每个人通过自己自由的努力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
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希望保留美国的生活方式,那么你能够作出的最大贡献就是,永远从你的思想、言语和情感中清除“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这样的空洞口号。
这完全是骗人的鬼话,是纯粹集体主义思想的教条。如果你认为自己是自由主义者,你就不能接受它。你必须作出选择,非此即彼,不可兼顾。
安·兰德曾说:“我以我的生命以及我对它的热爱发誓,我永远不会为别人而活,也不会要求别人为我而活。”人要努力为自己而活,虽然世界荒谬,人生艰难,但是“不能把世界让给你所鄙视的人”。
安·兰德力倡个人主义,旗帜鲜明的提出“自私是人类进步的源泉”。她认为,不能使个人利益得到最大伸张的社会,就不是理想社会。
她被誉为“美国精神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