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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少青:论两个“共同体”理念的世界意义

周少青 中社学人 2022-09-09


论两个“共同体”理念的世界意义

摘要:21世纪的世界充斥着以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为基调的矛盾和冲突。两个共同体理念对内坚持铸牢全体中国人民组成的不可分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外推动构建包括全体中国人民在内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种理念从根本上超越了西方国家的公民民族主义、世界公民主义及国家联盟理念。在思想渊源上,两个共同体理念既有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思想及全球化命运观,又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下大同观念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共同体思想。在全球化遭遇空前挑战的今天,两个共同体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世界意义。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公民民族主义,世界公民主义,国家联盟



如果说有什么历史事件直到现在还决定性地影响着各国人民乃至现代世界政治格局的话,那么这个历史事件一定是发端于西欧的民族-国家运动。民族-国家打破了延续数千年的传统身份格局,荡平了形形色色的地方割据及认同,瓦解了各式各样的“普遍主义帝国”。与此同时,民族-国家运动也耦合了反封建、反神权、反殖民的伟大历史进程,为世界人民提供了获得解放或追求平等、自由生活的总体框架。然而,如何构建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安顿生活在其疆界内不同的人群的心灵归属,并保障他们的各项福祉和权利,以及如何处理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则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使命。

在构建国家认同,解决疆界内不同人群的心灵归属及各项权利、福祉的保障方面,西方国家先后经历了教派(天主教、新教)民族主义、族裔民族主义和公民民族主义三大阶段,其最高发展阶段是用“平等的”公民身份和权利去塑造各个群体的国家认同、安顿他们的心灵并提供他们所需求的各项福利。在处理对外关系方面,应该说西方国家在迄今为止的大部分历史时期,都处于以邻为壑、零和博弈的状态。在应然或理想层面,西方国家一直视康德等人的“世界公民主义”或“国家联盟”为圭臬。区域共同体欧盟的建立和发展,是它们到目前为止处理外部关系的最成功的范例。

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的日益展现,以及欧美大国对中东北非国家的军事颠覆导致的难民潮,欧美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生态发生剧烈变化。二战后形成和发展的大致和谐的族群关系受到以白人至上主义为底色的极右翼民族主义和福音民族主义的严重冲击,奉行了大半个多世纪的公民民族主义遭遇严重挑战。与此同时,苦心经营数十年的超国家组织欧盟也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疑欧甚至退欧的呼声不断响起。实践层面,英国已经退欧,法国、荷兰、德国等国的极右翼民族主义政党也跃跃欲试。

正是在上述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提出了两个“共同体”的理念。两个“共同体”理念对内坚持筑牢全体中国人民组成的不可分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外推动构建包括全体中国人民在内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两个共同体理念从根本上超越了西方国家的公民民族主义与世界公民主义及“国家联盟”理念。其思想渊源既有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思想及全球化命运观,又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下大同”观念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共同体思想。在全球化遭遇空前挑战的今天,两个共同体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世界意义。

一 、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公民民族主义”的超越

如何构建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安顿生活在其疆界内不同人群的心灵归属,并保障他们的各项福祉和权利。或者说,如何建构国家共同体内部的认同及团结,保障不同族裔(种族)或文化背景的国民的各项权利和福祉是现代民族国家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西方国家缘起于“一族一国”的“经典”民族-国家理论。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大部分西方国家以基督教教派族裔主义、种族主义和同化主义立国。二战后,基于深刻的历史教训及人权等进步理念的广泛兴起,大部分西方国家开始进入以公民身份和权利整合国家认同、分配各种资源和福利的新时代。在此过程中,出现了所谓“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理念,此种理念强调民族国家的政治属性,将其视为享有平等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个体的联合体(共同体)。认为一个国家“应该不考虑种族、肤色、宗教、性别、语言和族性地接纳服从该国信条的所有公民”;号召这些相互平等、享有权利的公民“为共同的政治实践和价值观联合在爱国的旗帜下”。公民民族主义理念的简单信条是“将民众凝聚在一起,或者说维系社会团结是共同的法律,而不是共同的起源”。公民民族主义理念是西方国家处理国内民族问题、构建国家共同体的最高成果,它克服了历史上(基督教)教派族裔主义、种族主义和同化主义理念给国家共同体构建带来的种种危害和分化,使西方国家维持了族群关系的大致平衡和国家表面的团结和繁荣。

然而,这种大致平衡的族群关系和表面的团结和繁荣状况时时受到“族裔民族主义”的干扰和侵蚀,特别是在遭遇经济或社会危机时更是如此。“公民民族主义”理念是西方“民主国家”应对族裔、文化多样性的产物,它的提出表明,西方国家在形式上或“法权”层面解决了国家认同及共同体建构问题。从价值结构来看,公民民族主义不过是增加了“某些普遍原则”的族裔民族主义。从权利保护的角度来看,公民民族主义不过是对少数群体、边缘群体以及弱势群体给予了形式上的平等保护。这种“平等保护”,在经济和社会稳定时,表现出全体国民的一种“虚假的联合”。在遇到经济和社会危机时,主流群体率先诉诸于各种形式的民族主义如白人至上主义、福音民族主义、极右翼民族主义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危机面前,不仅政治精英群体发生分化,而且少数群体、边缘群体以及弱势群体也发生分化。其结果是整个国家不可避免地陷入严重分化甚至极化。

总的看来,西方国家主导的公民民族主义理念以个体权利为导向,以法律上的平等保护为手段,将少数群体、边缘群体、弱势群体与主流群体一道置于市场和社会的“自然场域”中,任其“自由竞争”,这样的理念安排的一个重大特征是少数群体、边缘群体及弱势群体缺乏与国家及其他群体的共同命运感。实践中,那些较为成功的的少数群体(特别是聚居于特定地区的少数群体如魁北克人、加泰罗尼亚人等)甚至会萌生“另起炉灶”的念头并将其付诸实践,而那些失败的少数群体则对国家或主流群体产生怨恨进而成为社会冲突的主要推动者。这一切与中国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共同体,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形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长期的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尽管作为一种国家建构理念,其正式提出的时间很短,但作为一种实践,它几乎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等长。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确立了解放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政治目标。把中国革命的成功与少数民族的政治解放密切联系在一起,并将后者视为前者的组成部分。在对待少数民族上,中国共产党从无产阶级兄弟般的立场和情怀出发,将他们视为与主体民族完全平等的阶级兄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这一政策理念始终贯穿于共和国的历史。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不仅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各少数民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平等的一员,享有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一切平等权利”。而且通过一系列措施保障这些权利在实践中的落实:从解放初期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把众多处于极度贫困和落后状态的少数民族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一步拉到社会主义社会,一直到21世纪初以来的兴边富民、西部大开发、精准扶贫、五位一体等国家发展战略;从保障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权到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权利;从奔向小康路上的各民族“一个都不能少”,到近期的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对湖北各地的大驰援,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塑造,没有仅仅停留在价值观的宣示上,也没有仅仅满足于保护包括少数民族公民在内的全体公民的个体权利层面,更没有止步于法律文本上的平等权,而是将价值观的打造或国家认同的构建与真诚帮助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五个认同”与保障各民族的福祉结合起来,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与切实改善各民族的生存处境结合起来,真正形成“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总之,在国家共同体的构建方面,西方国家坚持个体权利本位和法律上的平等权,以无差别的“公民民族主义”塑造国家认同、提供公共服务和福利,对于明显处于劣势的少数群体、边缘群体及弱势群体缺乏应有的命运关切。在面临经济或社会危机时,“公民民族主义”又极容易翻转为自私自利的族裔民族主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既保障少数民族公民的个体权利,又承认和保障他们的群体权利;既保障少数民族法律上的平等权,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改善他们的实际生存处境;在国家认同方面,既重视价值观的引领,又关心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各民族的福祉;既重视各民族的权利诉求,又将他们纳入“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也许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在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宪法文本中,都找不到“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的规定。这种差别,表面上看是双方国家认同构建模式的差别,归根到底是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差别。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世界公民主义”和“国家联盟”的超越
从人类整体的视角来看,民族国家尽管有着其伟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但它本质上是一种分化人类整体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也许正是由于考虑到了这一点,在西方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如何克服民族国家的局限性,从而更好地关照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一直是西方学界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康德较早注意到民族国家之间的无序争斗可能造成的一个丛林规则主导的世界。为了让国家走出类似前国家时代人与人之间的“自然状态”,康德主张成立建立一个“世界性的国家联盟”,他认为“这种全球性联合组织所实现的 ‘世界公民状态’(cosmopolitan condition)”有利于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而“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反过来又促进“人类运用理性之禀赋的充分发展”,最终实现或无限接近他所向往的“道德世界”。

康德认识到了欧洲正在崛起的民族国家的利己本性以及基于这种利己本性的互相倾轧行为,提出用世界公民主义和国家联盟的思想和机制来约束它们的行为。在他的早期思想中,康德试图用“强迫的联合”来确保民族国家的“正义性”。但是鉴于“不完善的国家可能缔结出不完善的联盟,拥有强制力的不完善联盟可能导致严重的不正义”,他转而修正自己观点,提出建立“一种松散的国际联盟”,在这种联盟中“每个国家都拥有完整的主权且不受联盟强制力的制约”。从“强迫联盟”回到“自愿联合”,并强调完善的国家即共和制国家对世界联盟及世界和平的重要性,康德在仍然保持对超国家世界公民关照情怀的同时,逐渐回归有着现实强大基础的民族国家。

从总体上看,康德的世界公民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民族国家的世界秩序观。哈贝马斯也认为,康德的世界公民主义实际上是一种国家间的联合主义,这一“世界公民观念,如果不想失去与已经彻底变革的世界局势之间的联系,就必须加以重新描述”。为此哈贝马斯提出了真正超越民族国家秩序的“世界公民联合体”概念,并从构建“世界性的政治共识”、“世界公共领域”、“世界公民法”以及改革联合国四个方面证成其实现路径。

与哈贝马斯相比,罗尔斯提出的世界秩序论显得更为宏大和抽象。在《万民法》中,罗尔斯这样描述他心中的世界秩序:“我诉诸的是这样的世界,在其中巨大的邪恶得以消除,正义(至少是合宜的)的基本制度已由遵奉万民法为‘现实乌托邦’的自由与合宜人民建立起来。这种对现实乌托邦的考量,遵循了康德晚期著作的传统,它表明了这样的社会条件,我们在其中可能合理地希望,所有自由及合宜的人民,都可以作为合格的成员,属于一个合理的人民社会”。在罗尔斯看来,“自由平等的人民是正义社会的范本,其他社会包括合宜人民、法外国家、负担不利条件的社会以及仁慈专制主义社会,其最高目标即是成为自由平等的人民社会,而最低目标则是接受万民法,成为人民社会联盟的一员”。这样一个等级式的“人民社会联盟”,除了需要“自由平等的人民”做出一系列努力以外,“任何人民都需要通过道德学习,发展出正义感,以便接受万民法作为他们之间和平共处的原则”。

以上笔者简单地回顾了康德等人关于世界秩序的论说,尽管由于时代性、理论逻辑及构建路径的差异,三位伟大的学者对理想的世界秩序描述不尽相同,但其共同点都是为了解决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世界秩序问题。康德试图用“世界公民主义”或“世界公民法权”遏制民族国家的任性。难能可贵的是,在他的后期著作中,他还强烈地批判欧洲殖民者对非欧洲国家的奴役以及对原住民的征服行径,认为这些行为都是对“世界公民法权”的严重侵犯。此外,康德还强调不分种族地保护每个个体的法律权利。哈贝马斯进一步突破了康德的国家联盟设想,试图通过构建“世界性的政治共识”等路径,建立真正的“世界公民联合体”。罗尔斯则以更宏大的“人民社会联盟”来更加详细地构建他的世界秩序蓝图。

历史地看,尽管三位思想家关于世界秩序的想象与构思,对近现代以来民族国家的发展及世界政治格局产生了明显积极影响,但由于作为特定时空的思想者,他们都难以跳出民族国家的惯性思维,特别是难以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羁绊,他们提出的有关世界秩序的方案或蓝图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局限性:无论是康德的“世界公民主义”,还是哈贝马斯的“世界公民联合体”,更多的像是对已有的西方民族国家公民体系的超级发挥和想象;罗尔斯的“人民社会联盟”则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以西方民主自由国家为模板的世界各国的等级体系,而这一点似乎遥相呼应了康德的“我们这片大陆或许有朝一日会为其他一切大陆立法”的断言。

进入21世纪,西方的民族国家范式及其主导的全球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自由主义这一资本主义体制的极端形式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之后,不论是在西方国家内部,还是国际社会造成空前的危机。当前的世界正面临着贫富分化、生态失衡、气候变暖、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难民潮、核威胁以及重大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如果不能妥善处理都足以导致严重的区域乃至全球危机,都极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失序乃至人类的生命、健康和生存权利受到威胁。面对这些危机,我们亟需一种能够打破资本主义体制和西方中心主义藩篱,能够超越民族国家区隔、自利本性的全球共同体精神和共同价值,显然不论是“世界公民主义”,还是“世界公民联合体”,抑或是“人民社会联盟”都难以胜任。

种种迹象表明,当前我们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是,遭遇到威胁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问题,但却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全球性理念和手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人类视为一个命运相互攸关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它的提出表明,作为东方大国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摆脱了近代以来西方民族国家公民主义(个人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和资本主义对世界的三重分割,打破了理性个体化和工具化取向,以中国哲学所特有的整体理性和“关系理性”来思考和处理人与人乃至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人类前所未有地在重大攸关的问题上成为一个“类主体”。在价值观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在应用层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存在于三个维度,即理想维度、底线维度和现实维度。所谓理想维度是指,世界各国及超国家、亚国家等主体,在做出决策或行动时应服从人类整体的最高利益;而底线维度则强调这些主体在在做出决策或行动时对人类整体生死存亡命运的关切和守护;现实维度主要是指改进或改善现有的合作和竞争规则、机制,提高行动的效能,以最大限度地促进人类共同体的利益。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理想意义上为全球治理的完善或善治提供了重要的理念支撑;在最低限度上,为人类的生死存亡或保类保种提供了理念上的警醒。在现实意义上,为改革现有的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提高应对各种危机的效能提供了理念上的指导。无论从哪个维度看,它都超越了以资本主义、(公民)个人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为经纬的“世界公民主义”及“人民社会联盟”理念。

三、两个共同体理念的思想渊源

尽管存在着主体、构建路径等方面的差异,两个共同体理念却有着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思想渊源。总的说来,两个共同体理念的思想渊源主要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下大同”观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共同体思想、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思想及全球化命运观。以下简述之。

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下大同”观念。在鸦片战争前的数千年历史中,中国人就将“天下众生”或世界视为一个整体,提出“大同世界,天下为公”、“天下和合,共为一家”,提倡“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四海之内皆兄弟”等朴素的“平等”、“和平”、“正义”观念,尽管对自身的定位存在偏差如认为中国是世界的中心,但这些朴素的观念或思想仍然体现了基于全人类的普遍主义道德观和世界主义情怀,其价值内核经过现代平等精神的改造之后,成为两个共同体不可或缺的思想养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共同体思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是共同体理论或理想的集大成者。马克思、恩格斯把古代共同体称为“共同存在物”(Gemeinwesen),把资本主义(共同体)称为“虚假的共同体”或“异化的社会”(Gesellschaft),在他们眼里,只有共产主义才是真正的共同体(Gemeinschaft)。在马恩看来,共同体实质是基于共同利益与共同诉求而形成的共同关系,是在追求人的自由与人类解放的价值指引下形成的对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价值关怀,只有在共产主义这个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才可能有个人自由”。

马克思主义致力于人的解放,其最终目的是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共产主义。因此,不管是一国之内的各个族群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还是世界范围内的各民族国家结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都只能作为这个最终理想的初级形态的两个单元而存在。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思想及全球化命运观。在长期的革命及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指导思想。不管是革命战争岁月的解放行动,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民族识别、权利的平等保护以及国家帮助各民族发展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促进他们的政治参与等等,无不贯彻着“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指导思想。这一指导思想最终升华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与此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世界形势的新变化,中国共产党开始接受全球化理论,逐步形成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纳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化命运观。1998年7月中国政府在《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第一次肯定“经济全球化”的作用,认为它“有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提出“我们主张顺应历史潮流,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历史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十八大报告指出“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共同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入论证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题。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随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是写进了党章。至此,两个共同体建设实现了内外融通,成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为之奋斗的伟大目标。

四、两个共同体理念的世界意义
人类追求“普遍的共同体”的行为贯穿了数千年的历史。早在古希腊时期,犬儒派学者的代表人之一第欧根尼就有了“世界公民”的自我表述。尽管第欧根尼因为所持的观念大大超越了其所处的时代而被称为“发疯的苏格拉底”,但他的思想被后来的斯多葛派发展为比较系统的世界主义观念。斯多葛派倡导的“由所有人组成的道德社会”信条成为康德等人世界公民主义的重要思想基础。康德之后,哈贝马斯和罗尔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挥了世界公民的理念。

民族国家是一种兼具统一和分化两种力量,一方面民族国家荡平了前民族国家时期一切地方的、族裔的和文化的离心势力,将不同族裔(种族)、文化和宗教的人们统一到一个个政治共同体中,另一方面,民族国家又对形成更大的共同体如“世界公民联合体”等构成一种离心或分化的力量。当前,在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世界格局中,我们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如何在国家共同体内实现各族群的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繁荣,从而实现“和谐国家”,二是如何在国家共同体之间实现主权平等、互利共赢,从而达致一个“和谐的世界”。在新自由主义和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观念影响下,西方国家的不同族群或人群之间长期处于紧张乃至冲突状态,这种对抗性的内部关系同时也变现在其对外关系方面。

在处理内外共同体建设方面,中国政府的最大贡献是实现了两个共同体建设的内外融通。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表明,中国各民族的利益本质上与中国国家的命运融为一体,中国“56个民族共同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其关系逻辑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此出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强调,奔赴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实现发展共享“绝不能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中国政府将少数民族群体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融入国家发展的大战略,通过一系列针对性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政策致力于边疆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跨越式发展,“确保各民族同胞都能与祖国经济社会发展节奏同频共振”。

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也表明,在少数群体权利保护问题上,中国政府的理论、政策和实践已大大超越了同时代的西方国家。在这些国家,尽管也存在着相对完善的少数群体保护的政策和立法,但由于缺乏少数群体与所在国家的共同的命运感,它们的少数群体与国家利益之间往往形成零和博弈的局面,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族群或种族冲突乃至民族(地区)分离主义为这种困局做了最好的注脚。

中国各民族与国家之间休戚与共的命运逻辑,必然会反映在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每一种文明都扎根于自己的生存土壤,凝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非凡智慧和精神追求,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人类只有肤色语言之别,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但绝无高低优劣之分”, “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这是中国对世界各民族、各文明(文化)态度的总宣誓。

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深入以及西方大国基于地缘政治的军事入侵、政治干预所带来的各种问题的日益显现,历史上主导全球化的部分西方国家出现了逆全球化甚至反全球化的倾向。为了逃避全球性的各类危机所带来的冲击,一些国家的政党开始选择民族主义、孤立主义、保护主义的政治策略,另一些国家则以强权政治、冷战思维示人,其共同特点是宣扬“文明的冲突”,以自我民族为本位,置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安危而不顾。与这一过程相适应,许多国家都出现了民粹主义、民族主义甚至种族主义的排斥性浪潮。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经历数十年发展而国力日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选择逃避和偏安一隅,而是选择了时不待我、迎难而上。这种责任和担当,一方面与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眼界、胸怀和勇气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与中国传统文化情怀天下的理念更是密不可分。中国传统文化倡导“大同世界,天下为公”,推崇“天下和合,共为一家”,宣扬“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把世界之事视为己事,将天下民众看作是自己的同胞。正是这些理念,不仅助力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成功地解决了国内各个族群的团结、发展、互助和共享问题,而且日益成为中国向世界贡献“中国方案”的强大价值观支撑。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方案”的集中体现,它是中国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向世界发出的强有力的讯号: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各国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依存;许多重大问题惟协商合作,才能共达共赢。那种以邻为壑、零和博弈式的排斥主义、孤立主义和排外主义不仅注定没有出路,而且也终将祸害自身。

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内外种种问题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二者在机理和法理上内外融通:对内,中国各个族群之间形成休戚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外这一崛起中的强大政治共同体与邻为善、情系世界、怀抱天下。这种内外融通、一以贯之的做法,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和包容精神,也反映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实质平等主义情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两个共同体的理念为深受形形色色民族主义和资本主义体制困扰的世界尤其是西方国家提供了镜鉴,因而具有不可忽视的世界性意义。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原文。



本文作者:周少青,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原文刊载于《西北民族研究》2020年第2期


转载来源:“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微信公众号


本站责编:曹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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