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绝不允许私有制占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吸收私人资本中有代表性的优秀分子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但绝不允许私人资本形成任何形式的政治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允许私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但绝不允许各级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绝不允许各级党政干部同民营企业家之间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植根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科学社会主义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向全世界庄严宣示:今天,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今后,中国在前进征途上将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他在这里既说到社会主义中国,也说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二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它们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外有些舆论一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社会主义提出种种质疑,有人甚至说它是“资本社会主义”或者“国家资本主义”。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3年就明确指出:这些都是完全错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1]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社会形态或社会制度,是由其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以一定形式相结合而构成的。在当代,看一个国家是资本主义的还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看构成这个国家的社会形态、社会制度中的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是以资本为中心,还是以社会即人民为中心。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主义与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比较,一个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后者允许私人资本(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的存在,鼓励私人资本在法律范围内的发展,并且让国有即全民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也以资本的方式运作,以便争取其效益最大化。但是,这个不同,只是从中国社会生产力现实水平和国际环境变化的实际出发而采取的政策上的不同,而不是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不同;只是后者在利用资本为社会即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以资本为中心。个中理由,我认为起码有以下三点。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允许私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但它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并且绝不允许私有制占主体地位。【“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2]】既然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它的社会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当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有人提出,现在我国私人资本无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还是在固定资产投资、上缴税收中的比重,都已超过了50%,怎么还能说公有制占主体呢?持这种疑问的人忘了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常识,即某种所有制是否占主体,主要看它对经济的控制力是否处于主体地位。改革开放后,我国《宪法》进行了多次修订,但第六、七、九、十条始终没有变。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可见,在我国,对国民经济起主导作用的企业,以及土地、矿藏等构成生产要素的主要资源,仍然牢牢掌握在国家和集体手中;凡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如金融业、运输业、电信业、能源业等,也都由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独资或控股经营。正因为如此,说我国仍然由公有制占主体是毫无疑义的;私人资本在我国虽然取得了很大发展并仍然有很大发展空间,但绝不是也不可能是经济主体。还要看到,为了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权责,尝试组建国有资本的运营公司、投资公司,对国有资本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等等。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确实存在化公为私、化大公为小公,导致国有即全民所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但改革的出发点、主流和客观效果,都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另外,自从改革以来,有关部门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采取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职务消费等措施,逐渐堵塞住了国有即全民所有资产在改革中流失的各种渠道,增加了国有资产对国家的贡献。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允许私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并且积极吸收他们中间有代表性的优秀分子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组织,但绝不允许私人资本形成任何形式的政治组织,绝不允许他们染指国家政权。【“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3]】这个观点来自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它说明一个国家的上层建筑,包括它的政党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而不实行多党轮流执政,军队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而不搞“国家化”,这一切的最深刻根源,都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经济制度决定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内部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并且不允许有任何政治力量破坏这种利益的根本一致性。所以,建立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之服务的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只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会有不同利益的矛盾,但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这种矛盾不能发展到根本利害冲突的程度,也不允许有与人民根本利益相对立的利益集团存在,更不允许这种利益集团组织政党,同代表最大多数人民整体利益的共产党相互竞争、轮流执政。新中国成立之初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当时代表的虽然是各民主阶级的利益,但当中国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之后,便不再是各民主阶级的代表,而是工商界、知识界中一部分人的代表,并且,这部分人的利益又是与占人口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根本一致的。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这种政党制度符合中国实际,对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具有极大优越性。一些人之所以总认为坚持共产党领导“不民主”,原因在于他们把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竞选和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当成了“普世价值”,拿来作为衡量别国政治制度是否民主的检验标准。然而,现在就连西方学者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那种制度只不过是以金钱为后盾的利益集团尤其是垄断财团愚弄选民的把戏,对于大多数选民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社会主义民主当然也有选举,但是,在我国,更重要的民主形式,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性的深入群众走访,下基层考察调研,同各行各业的群众座谈,和不同阶层的代表相互协商,以及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等。通过这些形式,使执政党保持与广大群众的密切联系,及时听到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声音,从而保证政策和决策能从占人口大多数的群众利益出发,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允许私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但绝不允许各级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允许党政干部及其家属买卖股票和委托金融机构理财,但县处级以上干部买卖的每只股票每个理财产品,必须在年终的个人事项报告书中如实填写买入价格和收益;允许并鼓励党政干部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绝不允许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同民营企业家之间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为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经受住市场经济、对外开放、外部环境的考验,几乎平均每隔五六年就要进行一次党内集中教育和作风整顿,至今已进行了七八次,目前还在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提出和推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强调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惩治腐败分子,对反腐败采取无禁区、零容忍的态度。2018年,中共中央在原有基础上重新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事经营活动,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说,就是“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4] 所有这些措施,目的都是为了从思想上制度上切断党员干部与私人资本之间的利益联系,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官商勾结。我们党过去出现过、今后也难免出现少数腐败分子,制定政策有时也存在这样或那样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但作为政党的性质、宗旨、制度,都决定了它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之外,没有也不允许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它的治国理政的取向,它制定的政策、作出的决策,只能是以人民为中心,是为全社会着想、为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考虑的,而不可能违背人民利益、代表私人资本的利益。但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政府、政党、政客可以公开代表私人资本的利益,国家和议会领导人都可以经商办企业,甚至可以是超级富豪或垄断财团的高管;商品交换原则可以合法进入政治领域,例如,允许政党竞选接受私人资本资助,也允许私人资本用金钱雇人游说议员等等,官商之间相互勾结、利益输送完全合法;国家政策可以向资本利益倾斜,甚至为了资本利益的最大化,政府和企业可以合法地损害民众利益,牺牲精神文明,破坏生态环境。所有这一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里都是被严加禁止的。以上都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之间有着天壤之别,绝不是资本社会主义或什么国家资本主义,而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植根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实行的科学社会主义。经过新中国70年的探索,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越来越成熟的看法,越来越清醒的认识。我们已经认识到,我国目前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共产主义还需要有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不过,由于前一时期,“共产主义渺茫论”和“我们党应当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等等论调,在一部分党员的思想中产生了较大消极影响,因此,当前应当特别强调,无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多么漫长,都必须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前进,丢失了这个目标,我们就会迷失方向,变成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那就是不论怎么改革、怎么开放,都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包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等等。他说:【“这些都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容,如果丢掉了这些,那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了。”[5]】总之,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如既往地警惕和纠正各种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错误观念,同时坚决抵制抛弃社会主义的各种错误主张,集中精力,不断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为赢得未来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09页。[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5页。[3]《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62页。[4]《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第103页。[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10页。
本文作者:朱佳木,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长安街读书会主讲人
文章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20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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