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出奇招——反击美国长臂管辖,从此有了法律的大刀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超级学爸 Author 学爸蛋总
今天上午(1月9日)10点,商务部召开记者会,公布了一部神奇的法律——《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以下简称《阻断办法》),而且宣布从即日开始施行。
这是跟《反分裂国家法》《港版国安法》一样神奇的法律,港版国安法实施之后,香港的局势立竿见影地得到扭转。
而商务部的这个《阻断办法》,将为反制美国的贸易霸凌、干涉中国内政提供法律依据。
这部《阻断办法》,其实就是一部《撑腰办法》。接下来,蛋总从个人的角度来点评一下这部法律。
第一条,说了立法初衷,是为了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对中国的影响,为了维护中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了保护中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机构。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防止某些国际长臂猿手伸的太长,伸到了不该管的地方,管到了不该管的事儿,欺负到了中国人头上(国家、企业、个人、组织机构等)。
第二条,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条件——某些国家的法律和措施的长臂管辖行为,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影响了中国人跟第三国(或地区)的正常经济交往。
比如美国说不许任何国家的任何人跟伊朗做生意,谁敢就制裁谁。我认为,美国可以管住自己的企业和个人,但不能管住其他国,除非联合国安理会有决议。
如果联合国安理会没有制裁伊朗的决议,那么中国有权跟伊朗正常发展经贸关系,美国如果制裁,那么就属于非法长臂管辖(管你P事),就侵犯中国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行为就触发了《阻断办法》,中国有权依据《阻断办法》进行反制,给中国个人、企业或机构撑腰。
第三条,占据道义制高点,表示中国既坚持自己的原则,又遵守国际法。意思是如果出手反制了,那一定是迫不得已,捍卫正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第四条,亮出了撑腰法的后台大佬和操盘手——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具体事宜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第五条,就很灵性了,给出了具体处置流程。告诉中国公民、企业和机构,如果在外受了欺负,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为娘(30天内),为娘为你做主,也会为你保密。
第六条,给出了判断孩子是否在外被人欺负的具体标准。第一看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第二看否影响了国家利益;第三看孩子是否受到了伤害;第四看神秘的其他因素。
第四其实很灵性,如果说前边的必须得管,第四就意味着想管就可以管,不想管就可以不管,灵活掌握。
第七条:依据上述四条标准,得出孩子是否在外受了欺负之后,就该拿出应对态度了,并进行回击——不许欺负我孩子,没有我的同意,你们这些制裁法案只不过是一张废纸。
第八条是豁免条款。美国的长臂管辖原则,有可能是针对第三国(或地区)的,对中国有的企业和个人有利,对中国另一些企业则可能不利。
受到伤害的中国企业来告状,中国如果一刀切反制了美国的制裁,就伤害了另一些企业的利益,这时候就有了豁免条款。
第九条,涉及到法律的严肃性,我说外国的法律是废纸就是废纸,任何人不得遵守。但有的人得了恐美软骨症,有的人为了美国的赏赐,有的本身是美资企业,非要遵守怎么办?
比如美国颁布法案制裁华为,大家都是趋利避害,选择遵守。因为不遵守,会受到美国的制裁;遵守了,还能挣到钱,甚至能分到华为的肉,华为的肉也是肉啊。
这时候当妈的突然站出来说,美国制裁华为的法案无效,任何人不得遵守!包括自己家的其他孩子,还有别人的孩子(外国企业)。
但他们听不听呢?那要看后续手段。如果谁不听话,当场挨一顿打,比美国打得还狠;如果听话,得到表彰,还分到了清炖老鹰汤,那何乐而不为?
第九条的意义就在于,告诉所有人,把中国的话(反制禁令)当耳旁风,后果很严重,主要有三方面的后果。
第一,有人(或机构)遵从美国长臂管辖的法律或措施,导致中国个人或企业受到侵害,那么受侵害一方,有权向这些人(或机构)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我个人理解,比如台积电 ( 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属于第三地区)遵从了美国的禁令,毁约了跟华为签好的合同,导致华为的利益受损,那么华为有权向台积电索赔。
第二,美国长臂管辖,如果侵害到中国的个人和企业的利益,那么受侵害的乙方,可以向美国长臂管辖的获益方索赔。
我举个例子,美国以华为跟第三国伊朗合作触犯了美国禁令为由,对华为实施了最严厉的制裁,而高通芯片的市场份额大涨,那么华为有权起诉高通,向高通索赔。
第三,索赔被拒之后,受侵害的中国个人和企业,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有国家暴力机器背书的法律才是真法律。
第十一条是安抚条款。因为不遵守美国法律,可能要挨美国的板子。这一条告诉大家,如果因为这个被打伤了,为娘给你看伤治疗。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禁令,未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并因此受到重大损失的,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十二条,为从国家层面、外交层面反制美国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国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也可以看出,《撑腰办法》的总后台的是中央政府。
第十三条也很神奇,简直是说不许忍气吞声,在外挨了欺负必须得告诉为娘,不然也要受到警告和处罚——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或者不遵守禁令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是针对体制内的两面人的。如果主管部门不作为,不给孩子们撑腰,或者泄密的,将会受到惩罚,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我认为这个《撑腰办法》是一步奇招,是对美国贸易霸凌和政治霸凌的一种反制,让大家知道不只是美国板子打屁股疼,中国的社会主义铁拳也不是豆腐做的。
这部法律,有利于粉碎美国的重点突击、各个击破,有利于团结中国企业抱团取暖、一致对外。不允许有人从被美国制裁的企业身上直接受益,更不允许一起跟随美国欺负自家人。
也有利于警告国外企业,中国不允许吃饭砸锅,一边在中国挣钱一边又充当美国制裁中国企业和个人的工具。
这部法律(部门规章)出台的时机也很微妙,特朗普所有社交媒体被禁止发声,已经接近社会性死亡了,任期也彻底进入垃圾时间,也没心思管这些破事儿。
而拜登还没上台,我们这么做也不算给拜登出难题,更谈不上打脸,毕竟还在特朗普任内。等拜登上台了,咱们的法案已经生效了。
这一部法律也充分体现了我党一贯的思想——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从贸易战中学会贸易战,从贸易霸凌中学会反贸易霸凌。
许美国依照国内法搞制裁,就许我们依照国内法反击,这也是摸着美帝过河的一大成果。总觉得美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一陪练员。越说越心疼川建国了。
依法治国就是好啊!期待这部部门性法律,能像港版国安法一样,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能否起到预期效果,就看这第一刀啥时候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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