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
2020年国家水稻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种业、农技)站(局、中心),国家水稻区试主持单位,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实施企业,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实施单位,各渠道试验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单位:为加强国家水稻品种试验规范管理,确保国家水稻品种多渠道试验整体质量水平,我中心决定从2020年7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水稻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验方案落实情况。检查2020年各渠道水稻品种试验方案执行和试验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的试验组别、试验组数、参试品种和承试单位等具体落实情况。(二)田间试验质量及规范性情况。现场察看各承试点的试验质量及试验规范程度,包括试验点基本条件、田间试验设计、调查记载和试验管理水平等。(三)试验组织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开设企业和特殊类型品种自主试验申请单位是否建立有合格的试验档案,是否开展试验田间考察,是否组织开展试验技术培训,试验工作是否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管理等。(一)华南早籼、长江中下游早籼组试验:7月中旬开始,8月上旬前完成。(二)长江上游中籼、武陵山中籼、中下游中籼、麦茬籼稻组及特殊类型节水耐旱、高海拔粳稻组试验:7月下旬开始,9月中旬前完成。(三)长江中下游晚籼、华南感光晚籼、单季晚粳、黄淮粳稻、京津唐粳稻、中早粳晚熟、中早粳中熟、早粳晚熟和早粳中熟组及特殊类型耐盐碱水稻各组试验:8月中旬开始,10月中旬前完成。(一)试验实施单位自查。由各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实施企业、特殊类型试验实施单位等实施单位,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恰当的方式,组织开展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自查,要求3-5家试验实施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自查,自查试验点数应达到试验总点数的30%以上,根据要求(见附件1)认真完成品种试验自查报告,按时将报告电子版报送我中心品种区试处、试验所在区组国家区试主持人和试点所在省级品种试验组织管理机构。统一试验国家区试主持人负责组织协调所在生态区组各渠道试验自查工作,并根据我中心要求及时开展统一试验田间检查,按时将检查报告电子版报送我中心品种区试处。华南早籼、长江中下游早籼组8月15日前报送,长江上游中籼、武陵山中籼、中下游中籼、麦茬籼稻组及特殊类型节水耐旱、高海拔粳稻组试验9月15日前报送,长江中下游晚籼、华南感光晚籼、单季晚粳、黄淮粳稻、京津唐粳稻、中早粳晚熟、中早粳中熟、早粳晚熟和早粳中熟组及特殊类型耐盐碱水稻各组试验10月15日前报送。(二)各省(区、市)统一抽查。由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种业、农技)站(局、中心)牵头组织,按照评价表(附件2)的要求,对本省(区、市)区域内的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等各渠道试验进行统一抽查,重点抽查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类型试验近两年未曾检查过的试点,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抽查试点比例不少于各渠道试验在本省(区、市)试点数的20%,并在抽查结束后15天内将试验评价表和总结材料报送我中心品种区试处。(三)重点试验区组联查。水稻生育关键期,我中心将组织国家稻品种审定委员、区试主持人和省品种试验组织管理人员对重点区域试验区组进行联查,调研试验开展情况,记载缺陷品种,对试验质量有问题的试点提出处理意见,并开展现场技术指导。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和特殊类型试验自查的参加人员,由各试验实施单位负责安排,一般包括试验主持人、成员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专家和省试验组织管理人员;各省(区、市)统一抽查人员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种业、农技)站(局、中心)负责安排,成员包括区试工作分管领导、水稻品种试验负责人和水稻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重点试验区组联查人员主要由国家稻品种审定专委会部分委员、区试主持人和我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本次试验检查重点是水稻田间试验表现,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淘汰联合体试验和绿色通道试验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效率,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试验检查评价表要求认真做好核查、评价和记录,省级统一抽查原则上不安排室内情况汇报和座谈交流。请参与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工作纪律要求,完成检查任务,确保工作质量。检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请及时与我中心品种区试处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10-59194189、010-59194522电子信箱:zengbo@agri.gov.cn、zhangfang2008@agri.gov.cn全国农技中心
2020年7月14日
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
2020年国家玉米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种业、农技)站(局、中心),天津市、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总站,各国家玉米区试主持单位、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实施企业及试验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单位:为加强国家玉米品种试验规范管理,确保国家玉米品种多渠道试验整体质量水平,我中心决定从2020年7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玉米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验方案落实情况。检查2020年各渠道玉米品种试验方案执行和试验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联合体试验和绿色通道试验的试验组别、试验组数、参试品种和承试单位等具体落实情况。(二)田间试验质量及规范性情况。现场察看各承试点的试验质量及试验规范程度,包括试验点基本条件、田间试验设计、调查记载和试验管理水平等。(三)试验组织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实施企业是否建立有合格的试验档案,是否开展试验田间考察,是否组织开展试验技术培训,试验工作是否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管理等。
(一)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热带亚热带玉米组、西南青贮玉米组、西南鲜食糯玉米组、东华北及黄淮海鲜食甜玉米组和糯玉米组:7月上中旬开始,8月中旬前完成。(二)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北方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黄淮海夏玉米组、黄淮海夏玉米籽粒机收组、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西北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青贮玉米春播组、黄淮海夏播青贮玉米组、爆裂玉米组:7月中下旬开始,9月中旬前完成。(三)东南鲜食甜玉米组:7月上中旬开始,10月上旬前完成。(一)试验实施单位自查。各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绿色通道试验实施企业等试验实施单位,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恰当的方式,组织开展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自查,要求3-5家试验实施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自查,自查试验点数应达到总试验点数的30%以上,根据要求(见附件1)认真完成联合体试验自查报告,按时将报告电子版报送我中心品种区试处、试验所在区组国家区试主持人和试点所在省级品种试验组织管理部门。统一试验国家区试主持人负责组织协调所在生态区组各渠道试验自查工作,并根据我中心要求及时开展统一试验田间检查,按时将检查报告电子版报送我中心品种区试处。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热带亚热带玉米组、西南青贮玉米组、东南春玉米组、东南及西南鲜食甜玉米组和糯玉米组、东华北及黄淮海鲜食甜玉米组和糯玉米组于9月5日前报送。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北方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黄淮海夏玉米组、黄淮海夏玉米籽粒机收组、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西北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青贮玉米春播组、黄淮海夏播青贮玉米组、爆裂玉米组于9月25日以前报送。(二)各省(区、市)统一抽查。请各有关省级品种试验组织管理机构牵头组织,按照评价表(见附件2)的要求对本省(区、市)区域内的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等各渠道试验进行统一抽查,重点抽查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近两年未曾检查过的试点,具体安排见附件3。试验点次数多的省份抽查试点比例不少于各渠道试验在本省(区、市)试点数的20%,并在抽查结束后15天内将试验评价表和总结材料报送我中心品种区试处。
(三)重点试验区组联查。玉米生育关键期,我中心将组织国家玉米品种审定委员、区试主持人和省品种试验组织管理人员对重点区域试验区组进行联查,调研试验开展情况,记载缺陷品种,对试验质量有问题的试点提出处理意见,并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参加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自查的人员由各试验实施单位负责安排,一般包括试验主持人、成员单位技术负责人、有关专家和省试验组织管理人员;各省(区、市)统一抽查人员由各省级试验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安排,成员包括区试工作分管领导、玉米品种试验负责人和玉米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等组成监督抽查小组;重点试验区组联查人员主要由国家玉米品种审定部分委员、区试主持人、省品种试验组织管理人员和我中心品种相关人员组成。
本次试验检查重点是玉米田间试验表现,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淘汰联合体试验和绿色通道试验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效率,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试验检查评价表要求认真做好核查、评价和记录,省级统一抽查原则上不安排室内情况汇报和座谈交流。请参与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工作纪律要求,完成检查任务,确保工作质量。检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中心品种区试处联系。联系电话:010-59194522、010-59194512电子邮箱:zhangxiaoqing@agri.gov.cn、qiujun@agri.gov.cn
全国农技中心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