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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引种37个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品种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2022第5号
浙引种〔2022〕第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外省审定的“甬优4149”等37个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品种(详见附件)在我省同一适宜生态区域引种备案。经审查,引种者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现予以公告。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适应性试验由引种者自主开展,涉及的备案数据等引种资料和适宜引种区域均由引种者提供。引种者应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区域进行推广,认真做好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告知工作,并承诺对引种备案品种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种植备案品种者如发现不适宜本区域种植情况,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3日
附件:
2022年第一批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目录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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