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计生协热议中央《决定》 ▏曾强华:提高认识 加大宣传 项目带动 为新阶段优化生育政策作出新贡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以来,在各级计生协领导干部和广大会员中引发强烈反响。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曾强华表示,自治区计生协要结合广西实际,深入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决定》,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以项目为主导,为构建生育友好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作出新贡献。
中央《决定》明确提出“积极发挥计生协作用,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决定》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为新时代计生协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们要结合广西实际,深入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广大会员和育龄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构建生育友好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作出新贡献。
一、提高认识,增强计生协组织的政治性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做出逐步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贯彻落实《决定》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从独生子女政策到单独二孩、全面两孩,再到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体现了国家生育政策的重大战略调整,计生协要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会员群众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利用遍布城乡的组织网络和活动阵地,通过“5·29”“9·26”等会员活动日、纪念日、节假日组织会员群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宣传长廊、人口文化园等宣传服务阵地,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助推三孩生育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
三、项目带动,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服务
坚持以项目为主导,自治区本级每年投入项目经费1500万元以上,持续打造广西计生协项目品牌。即:围绕群众生育创新服务,积极探索开展优生优育指导、生殖健康咨询等工作,助力构建生育支持制度和服务体系。围绕做好计生家庭帮扶工作,持续推进计生家庭系列保险项目,为计生家庭构筑抵御风险的保障防线。围绕“一老一小”创新服务。聚焦“一老”,深入开展关爱计生特殊家庭“暖心行动”,积极探索实施养老服务项目;聚焦“一小”,积极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助力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努力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拓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主动承接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职能,做好青春健康、少数民族群众生殖健康促进、创建幸福家庭等服务品牌,推广项目经验和模式,扩大项目受益人群,助推健康广西建设。青春健康工作实现市级全覆盖,争取85%的县级及重点地区开展青春健康工作,成为全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知名公益品牌。在全区少数民族县实现生殖健康教育全覆盖;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区),60%以上的少数民族群众受到生殖健康教育。
——加强优生优育指导。依托妇幼保健院开展计生协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优生优育指导工作体系,普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遗传病筛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咨询,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得出、生得起、生得好”的问题,为育龄群众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优生优育服务指导。自治区采用两种模式在全区开展计生协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即:设区市带县(1+N)和直接项目县模式。在全区80%以上的市、50%以上的县区建成自治区级优生优育项目示范点。使基层计生协服务能力有所提高,增强项目点育龄群众和家庭优生优育理念,在村级妇幼健康知识普及率达100%,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下降。继续与杭州微笑行动慈善医院联合开展的“生育关怀—微笑行动”项目,继续帮助1000名以上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培训计生协志愿者语音训练师资300人以上。
——聚焦计划生育家庭帮扶。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育关怀与服务乡村振兴相结合,让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有更多地获得感。围绕计生特殊家庭的迫切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落实相关政策,改善计生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促进社会建立长效救助和关怀机制。完善计生特殊家庭信息管理档案,提升帮扶精准化。计生家庭爱心保险和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参保率保持100%,做到应保尽保。计生家庭关爱保险力争在全区覆盖计生家庭60%以上。通过产业带动、项目带动、企业带动、能人带动、科技带动等行之有效的帮扶模式,帮助计生家庭在脱贫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生产,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高。
——夯实基层群众自治促进群众权益维护。不断健全“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承做当骨干、依法建章定制度,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工作机制,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做好群众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维护工作。
——家庭健康素养促进。在全区60%以上的县通过实施“生育关怀携手行-家庭健康素养优生优育促进行动”为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推动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培训,普及健康知识,提高优生优育意识,建立正确的优生优育理念。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引导育龄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家庭观,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力争全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达45%以上。每年每个县(市、区)继续创建1-2个家庭服务中心示范点,通过3-5年的努力,争取建设一批高效、便民的计生协家庭服务中心。
——健全和规范组织体系。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卫生健康、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抓好已出台的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妥善解决县以上各级计生协的组织机构建设、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等需求和问题。加强党对计生协工作的领导,推进县以上计生协设立党组。乡级计生协基本做到有专职人员等关键问题。通过“选”“派”“招”“考”等渠道选人,加大对优秀计生协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每年将依托相关培训机构和组织对新任理事、常务理事和计生协工作者进行轮训,做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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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计生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