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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别坐“黑车”,它也是扫黑除恶的一部分!
自甘孜州开展
打击非法营运“百日攻坚”行动以来
咱们经常能够看到交通人
或是白天或是星夜的奋战身影
这里说的 非法营运车辆 ,
其实就是咱们平时说的“黑车”。
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运营的车辆。乘坐“黑车”,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隐患;且在车站等地方,容易出现抢客、欺行霸市等现象。
所以,打击“黑车”,
也是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规范道路运输秩序
构建良好发展环境
甘孜交通人密切配合,协同联动
强!势!出!击!
严厉打击!
无论是在客运站、学校还是景点
无论是在城乡结合部
还是乡镇车辆停靠点
我们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非法营运车辆
开展宣传!
除了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等切实工作
甘孜交通人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
悬挂标语等方式
多形式开展宣传
为“野的”说情?记下来!
甘孜县建立《国家公职人员为“野的”说情打招呼干扰行政执法工作台账》,对公然为非法营运行为求情打招呼,充当“野的”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一律实名登记,纳入扫黑除恶打击对象。目前,已移交县纪委监委研究处理1名。
扫黑除恶进行时
对“黑车”说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