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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 沈阳|锦州|朝阳|抚顺|铁岭2017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2017-07-05 何明哲 LNG168物联网


大目标


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7年将全部淘汰城市燃煤小锅炉。


内容摘要:要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采暖,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东中部地区要分别于今明两年完成,西部地区于2020年完成。


李克强在介绍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时表示,2017年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铁腕治理,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

李克强说,今年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

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明确排放不达标企业最后达标时限,到期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

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在重点区域加快推广使用国六标准燃油。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对雾霾形成机理研究,提高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扩大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范围,强化应急措施,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对偷排、造假的,必须严厉打击;对执法不力、姑息纵容的,必须严肃追究;对空气质量恶化、应对不力的,必须严格问责。治理雾霾人人有责,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全社会不懈努力,蓝天必定会一年比一年多起来。


中目标


辽宁省2017年将拆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364台

日前,省住建厅已制定了全省2017年拆除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计划,到年底,全省将拆除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364台。确保14个地级市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全部拆除,为确保“蓝天工程”取得实效,从2010年开始,辽宁省开展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对建成区10吨以下燃煤供暖小锅炉实施拆除,到2016年底,共拆除5656台。拆除工作包括分散小热源整合拆除、小锅炉供热面积兼并工作,拆除热网覆盖区域内除调峰锅炉房外的其他锅炉等。在各市层面上,要鼓励建设大型热源厂以及对单纯发电企业进行供热改造,使其逐步从主力电厂向主力热源厂转变。


省住建厅表示,还将严格控制新建燃煤热源,新建、改扩建热电厂供热能力必须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为了保证完成任务,拆除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省相关部门将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定期通报。


小目标


一.沈阳市:《2017年度沈阳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燃煤小锅炉污染主要体现在其低空排放,数量大且分布广泛,燃烧及污染处理设施工艺简陋,燃烧效率低下,污染物排放浓度高等方面,取缔燃煤小锅炉成为我市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2016年沈阳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人民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取缔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全力实施抗霾攻坚行动,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352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任务,在计划任务外,我市还自加压力,拆除了建成区外的燃煤锅炉565台。2016年沈阳市实际完成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共计1917台,总吨位达到5864蒸吨,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和改造任务。


2017年,沈阳市将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强化环境执法,引进先进技术,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打造沈阳国际化营商环境。5月2日,据记者了解到,《2017年度沈阳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下发,确定了2017年沈阳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目标和任务,全面整治燃煤污染,不断改善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能实施高效除尘脱硫的2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淘汰。


《方案》提出,2017年沈阳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大气违法排污行为,通过实施“淘汰、治理、执法”相结合的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控制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市民良好的居住环境。


《方案》对2017年沈阳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


(一)辽中、新民、法库、康平四个地区全面完成建成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淘汰具备拆除条件的城市非建成区在用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城市建成区具有替代条件的10吨以上20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继续淘汰城市建成区内剩余10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对于全市域范围内20吨以上不能实施高效除尘脱硫改造的燃煤锅炉,全部列入2017年淘汰拆除计划。


(二)对保留的燃煤锅炉实施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管,推广第三方运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锅炉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已拆除燃煤锅炉恢复使用行为;严格查处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严厉打击燃煤锅炉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2017年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三项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拆除淘汰任务

《方案》要求各地区对本辖区燃煤锅炉进行进一步清查统计,按照工作目标要求,明确2017年的燃煤锅炉淘汰名单。在此基础上,各地区要立即组织动员部署,督促相关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燃煤锅炉替代方式,并及早协调对接燃气、电力、集中供热热源等供应部门进行技术方案设计,协助企业开展相应燃煤锅炉拆除淘汰工作,全面完成本区域燃煤锅炉拆除淘汰任务。


(二)做好保留燃煤锅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针对保留的燃煤锅炉,各地区要认真排查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布袋、静电除尘器,按规范设计的氧化镁法、双碱法、钙法脱硫工艺设施)的安装和运行情况,针对遗漏的尚未实施高效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的燃煤锅炉,要全部实施高效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标规定标准要求。对于不能实施高效设施改造的燃煤锅炉列入2017年拆除计划。


同时,2017年要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脱硝工作,督促相关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尽早开展技术调研和工艺设备选型,建设脱硝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并具有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处理能力。


针对20吨及以下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要全面启动整改工作,通过建设高效污染防治设施,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步实施燃煤锅炉烟气在线装置安装工作,对于20吨以上燃煤锅炉,要按国家标准的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


(三)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针对全市燃煤锅炉依法实施严查严管,严厉打击燃煤锅炉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促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2016年10吨及以下已采用去功能化措施拆除,但未彻底拆除,也没有实施联网或清洁能源替代措施的燃煤锅炉恢复使用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20吨及以下未拆除的燃煤锅炉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其尽早实施拆除改造。


三是重点查处20吨以上燃煤锅炉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重点查处20吨以上燃煤锅炉未按国家标准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或未与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的行为。


列出燃煤锅炉淘汰清单


《方案》要求各地区要在2016年燃煤锅炉调查工作基础上,针对本地区燃煤锅炉开展集中动态排查:一是查明本辖区内在用燃煤锅炉总体情况,按照工作目标要求确定2017年度燃煤锅炉拆除清单;二是查明列入2017年拆除清单燃煤锅炉的淘汰方式;三是查明保留燃煤锅炉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四是查明区域内20吨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装置安装情况。


《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制定本区域燃煤锅炉拆除计划,按照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的时间要求,制定本区域月度拆除计划。拆除方式为彻底拆除或断水电风。要求在燃煤锅炉拆除前做好档案资料收集工作。


《方案》要求环保部门要指导燃煤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锅炉替代方案,通过拆除联网、清洁能源改造等替代方式解决供热和生产需求。结合我市开展的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行动,指导和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宣传我市针对燃煤锅炉拆除实施的补贴政策,指导企业按照申请政府补贴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改造项目。


《方案》还要求各地区加大燃煤锅炉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于拒不接受拆除改造的燃煤企业,按照市政府相关通告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查封、扣押或强制拆除。


对于20吨以上燃煤锅炉,要按国家标准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要制定计划,5月10日前向相关企业下达限期整治通知,6月底前完成招标准备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区环保部门要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拆除联网或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建设速度,对于实施清洁能源改造项目,跟踪项目进展,随时掌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诸如燃气施工、电力施工、破路等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时限要求内完成锅炉替代工程的施工和项目验收。


加快推进燃煤锅炉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速度,按《方案》要求及时完成高效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主体工程建设。


对于20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程,要按要求完成安装与调试,做好比对监测准备,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进行联网。


项目单位在淘汰或治理工程完工后,要及时收集完善工程材料,对于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要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排放指标验收监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及时申请竣工验收。各地区要按要求组织好相应财政支持工程的竣工验收审计工作。


三大措施保障锅炉整治任务落实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市环保局负责调度和指导全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并将拆除锅炉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区环保部门。


各县(市)环保局,各环保分局是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组织领导机构,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责任体系,确保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各项措施得到真正落实。


(二)加强监督,协调督办

强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进展和效果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定期对各区、县(市)政府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帮助各地区解决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三)强化宣传,全民参与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我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


为什么要拆除燃煤“小锅炉”?


监测数据显示,沈阳市在一年四季中,冬季的污染程度较为严重,属于煤烟型污染,主要来源于冬季采暖的煤炭燃烧。目前沈阳市现有的燃煤小锅炉分布广泛、数量庞大、热效率低下、污染净化设施落后。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沈阳市这些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存在的问题较多。


问题1 这些燃煤小锅炉大多年久失修,热效率低,污染治理设施不全、工艺落后,污染物去除效率低,跑冒滴漏现象普遍存在;


问题2 这些锅炉还普遍存在着噪声、扬尘污染扰民等问题,虽燃煤量只占全市的20%左右,但污染物排放量却较大,是造成沈阳市冬季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冬季雾霾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问题3 这些小锅炉由于锅炉房场地空间的限制,普遍很难有足够的空间安装高效除尘和脱硫装置,加之由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偏高,燃煤企业缺乏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稳定运行率极低。根据国家规定,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排放标准,这些锅炉面临超标排放的风险。因而,拆除燃煤小锅炉势在必行。


沈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省、市对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有明确政策要求。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中规定:“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2016年,以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建成区内全部老旧低效锅炉,严控新建燃煤锅炉。”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沈阳市2016年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告》,这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淘汰燃煤锅炉相关要求和沈阳市淘汰燃煤锅炉工作具体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印发的。从2016年7月1日起,沈阳市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将执行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有锅炉配套污染净化设施将无法满足新的排放标准要求,因而,各相关锅炉使用单位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自己实施燃煤锅炉改造或委托第三方实施,已成为必然选择。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环保局已经制定了2017年燃煤锅炉改造计划,将拆除600多台燃煤锅炉,涉及“煤改气”200台左右。


各部门将延续往年的优惠政策,包括道路挖掘、管道铺设、建设费用补贴、燃气价格优惠等,帮助企业完成改造。


二.锦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落实“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生态锦州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2019年,全市实施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利用三年时间,由点及面、由显及隐、由标及本、由城及乡,减存量、控增量,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尽快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着重建立生态文明长效机制。开展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到2019年,努力使我市成为天蓝、水绿、土净的宜居城市。



2017年:标本兼治。市五区、各县(市)政府所在乡镇范围内超标排放、偷排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除无并网条件的供暖锅炉)。重点河流断面超标因子进一步降低。县城及重点乡镇所在地污水厂全面完成扩容和提标。启动村级污水处理试点。


2018年:城乡一体,统筹发展。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推广村级污水处理方案。解决制约断面考核达标的重要污染源。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2019年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各项规划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基础较为完备、生态文明建设初具规模,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蓝天工程

源头治理、严格控制、不断改善

全面贯彻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落实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污染源头治理,严格排污过程控制,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推进燃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淘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快市建成区供暖并网改造,建设高效一体化集中供热,落实禁燃区划定方案,对建成区外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控制燃煤、锅炉总量,加强煤炭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2、推广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实施气化锦州工程,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对废弃烟囱进行拆除。

3、全面控制扬尘污染。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对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4、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淘汰黄标车,提高机动车尾气监测能力及检测率。

5、严格监管秸杆焚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焚烧管控责任,实现全域秸杆禁烧。

6、推进工业提标改造工作。开展污染达标排放专项检查,完成油气治理任务。

7、开展烧烤污染专项治理。制定烧烤业排污标准及管理办法,开展行业专项整治。

8、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空气监测能力建设,开展霾天气预警系统建设,提前预警时间、提高预报准确率。

9、强化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案执行。


三.朝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贯彻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8 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朝阳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朝委〔2016〕29 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标考核的工作要求,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 、 工作目标


2017 年,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细颗粒物(PM 2.5 )年均浓度控制在 39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年均浓度控制在 70 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 81.5%。


二 、 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

目标任务:10 月底前,国电朝阳热电厂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取缔城区北部分散供暖锅炉。继续淘汰 10 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各县(市)建成区为重点,淘汰建成区内全部及建成区外部分老旧低效锅炉 484 台,各单位任务见附表 1。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和联合执法力度,将拒不淘汰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拆除或没收。全面推进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创建工作,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严格按照《朝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实施方案》(朝政发〔2015〕36号)文件要求,做好城区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取缔工作。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二)实施气化朝阳工程

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气源、天然气管网建设,逐步加大天然气利用量。锦州-朝阳输气管道工程建成投产,天然气管道覆盖北票市、朝阳县新县城,完成喀左公营子到喀左县、建平县到凌源市输气管道工程建设并投产。城市公交和出租车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逐步完善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布局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电业局


(三)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

目标任务: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等清洁能源技术,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广“弃风电、弃核电”、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供暖,新增城市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面积 20 万平。

责任部门:市住建委


(四)实施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新增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 16%、发热量小于 4000 卡/克、硫份高于 1%的散煤。燃煤总量控制在 883 万吨以内,原煤入洗率达到 100%以上,各单位任务见附表 2。朝阳燕山湖发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年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7 年 6 月底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安监局


(五)实施城市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全面控制扬尘污染。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85%以上,实现“尘土不飞扬”。以增

加城市绿化软覆盖和水面为重点,实现“黄土不露天”。各县(市)区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和水面指标任务见附表 3。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委


(六)实施绿色交通工程

目标任务: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系统建设,逐步提高城市公交、轨道交通承运比重,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 25%。实施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城市核心区域禁行黄标车,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查处违规黄标车。淘汰4457 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各县(市)淘汰任务见附表 4,全部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不得继续供应车用乙醇汽油及车用柴油之外的普通汽油、车用甲醇汽油、普通柴油等其他油品。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尾气超标车辆进行处罚。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目标任务:2017 年底,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2%以上,各县(市)区任务见附表 5。加强环境执法,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

定的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环保局


(八)实施工业提标改造工程

目标任务:以 20 吨以上燃煤锅炉为重点全面推动燃煤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全面排查 20 吨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与市环保局联网。按照国家和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依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 九 )强化完善预案执行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应急工作报告、值班制度。建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

布预警、应急工作信息。加快完善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可操作性。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对措施,同时引导公众做好防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责任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严格环境执法

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双随机”管理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监管各类污染环境行为。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实施企业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三、实施计划保障措施

(一) 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朝阳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朝委〔2016〕29 号)中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认真制定落实措施,并于每月前 3 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至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细化分解任务指标。各县(市)区政府是重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落实本实施计划,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市工作进展实施月调度。


(三) 严格考核奖惩。参照省政府对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的模式,市政府同步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附表1

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任务表

单位

北票市

凌源市

朝阳县

建平县

喀左县

双塔区

龙城区

指标(台)

72

91

89

57

121

32

22

 附表2

全社会煤炭消费量控制指标

单位

北票市

凌源市

朝阳县

建平县

喀左县

双塔区

龙城区

凌钢

指标(万吨)

32.46

27.46

14.16

12.49

3.62

19.16

583.85

169.8

 附表3

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和水面面积指标

单位

北票市

凌源市

朝阳县

建平县

喀左县

指标(公顷)

6.34

1.4

5.2

1.6

0.7

附表4

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指标

单位

北票市

凌源市

朝阳县

建平县

喀左县

市公安局

指标(辆)

700

427

800

900

900

730

附表5

秸秆综合利用量指标

单位

北票市

凌源市

朝阳县

建平县

喀左县

双塔区

龙城区

指标(万吨)

55.8

30.3

57.4

108.2

26.3

4.9

9.8

 

四.抚顺市:用3年淘汰869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出台了《抚顺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县区和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力推进“两个淘汰”和“三个严控”工作任务,即全面淘汰小锅炉和黄标车,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和重点区域污染,形成了责任明确、市区(县)联动、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力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我市近期出台了2015—2017年《抚顺市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推进集中供热、淘汰燃煤小锅炉、对大型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等措施,计划用3年时间淘汰和拆除869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中:供暖锅炉111台、非供暖锅炉758台),年内完成99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目前,我市已经有71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被拆除。


我市还积极按照国务院“大气十条”的规定,全力督导企业落实大气治理任务。抚顺石化公司热电厂投资2.75亿元建设完成了8、9号机组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治理工程,目前已初步形成污染物减排能力。抚矿集团高度重视异味治理问题,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目前,两家页岩油厂已累计投资2.35亿元,正在实施异味污染治理工程,年内将取得阶段性成果。抚顺新钢铁有限公司完成了3台竖炉脱硫改造工程,每年将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108吨、粉尘排放量268.1吨。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1.58亿元实施1、2号机组除尘、脱硝、脱硫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标,计划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五.铁岭市:2017年将全部淘汰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

近三年,铁岭市全力淘汰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304台、488.745蒸吨,其中供暖锅炉193台、工业锅炉38台、服务业锅炉73台。


2017年前两个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8天,超过全省平均优良天数1.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全省综合指数排名第三。经市环保局认真汇总分析,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仍为铁岭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燃煤污染是其产生的主要来源之一。


2017年,铁岭市将进一步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力度,计划全部淘汰各县(市)区建成区所有燃煤小锅炉。日前,铁岭市环保局已完成全市燃煤小锅炉调查清单确认工作,并将计划淘汰的300台燃煤小锅炉分解落实至各县(市)区。此项工作将列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17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书》。同时,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加强对燃煤设施的监管执法,督促重点燃煤锅炉业主立即对环保治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严厉打击超排、直排、偷排等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会议背景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中央及各地方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各地方煤改气”等最新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开展,上半年,沿海大型LNG接收站和国内液厂相继投产运营;京津冀一带工业用户煤改气锅炉项目改造如火如荼;LNG重卡销量翻倍递增;内河船舶逐艘燃气改造;自主研发的LNG运输船建成投运;管网及点供的扩张使得各地居民逐步实现村村通气;页岩气,可燃冰开采实现了技术上的飞跃。

政府部门、投资机构、设备商、气源工厂、燃气企业、运输贸易商、LNG车船加注站,顺应改革东风,纷纷调整产业布局,积极寻求贸易合作,形成资源互补,合作共赢的大好局面,天然气行业迎来黄金20年发展大机遇。


二.会议主题

以“新形势下LNG行业发展与投资热点”为主题的LNG物联网第二届液化天然气行业发展论坛暨项目洽谈会,将于8月18日在辽宁省省会沈阳市,北约客维景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旨在为参会来宾深入细致解读当前国家,京津冀及东北地区治理大气雾霾,重点发展天然气的行业政策,深入分析天然气行业市场调研报告,帮助与会来宾明确经营发展方向,开拓市场,发现商机,规避风险,引领价值投资,依托LNG物联网万余注册用户,2400余家合作企事业单位,丰富的线上线下服务及活动,为LNG产业链上的各方企业共享丰富的供需资源,刺激市场,激活终端。


三.会议特色

1,业界权威大咖精准深入解读国家天然气行业政策导向,精确分析市场大数据调研报告,提供展示国内成功案例,指导热点项目投资。

2,地方政府及LNG全产业链项目现场洽谈与对接。有需求的地方政府及LNG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齐聚一堂,为地方政企搭建便捷、高效的交流平台和供需对接的桥梁。政府,企业带着项目需求参会,促进产需对接,政商结合,开辟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3,安排现场签约仪式。为近期已有合作意向的双方企业促成战略合作,通过行业门户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影响力。

4,依托物联网+互联网最新技术,提供LNG产业链一体化解决方案。浓缩LNG行业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在管理、配运、采购、融资、税务等方面降低成本。激活LNG产业链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5,打造LNG产业互联网经济时代新型生态圈。提供能源电商、智慧物流、大数据和金融等服务,实现对产业链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实时掌握,加强信息沟通,减少中间环节,发挥资源优势,实现资源整合,打造LNG产业互联网经济时代新型生态圈,帮助LNG企业转型升级迈出第一步。


原创:何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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