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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人文传统中,共有一个重要观念

李志东 景来律师 2019-05-26

中西人文传统中,

共有一个重要观念,

便是人的尊严。

 

对此,康德有一个经典表达,

即所谓“人是目的”。

按照这个观念,

每个人都是一个有尊严的精神性存在,

不可被当作手段使用。

 

对于今天许多国人来说,

这个观念或许是陌生的,

因为一些人只把自己用做了谋利的手段,

互相之间也只把对方用做了谋利的手段。

 

其实,在人类的基本价值中,

有一项久已被遗忘,

它就是高贵。


人生意义取决于灵魂生活的状况。

其中,世俗意义即幸福取决于灵魂的丰富,

神圣意义即德性取决于灵魂的高贵。

 

一个自有人格的尊严的人,

必定懂得尊重一切有尊严的人格。

同样,如果你侮辱了一个人,

就等于侮辱了一切人,

包括侮辱了自己。

 

高贵者的特点是极其尊重他人。

正是在对他人的尊重中,

他的自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人要有做人的尊严,

要有做人的基本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违背。

如果违背,

就意味着不把自己当人了。

 

今天的一些人就是这样:

不知尊严为何物,

不把别人当人,

任意欺凌和侮辱,

甚至任人欺凌和侮辱。

而根源正在于他没有把自已当人。

 

事实上,

你在他(她)身上,

很难看出其作为人的品性…


作者:李志东,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81327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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