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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二审焦点:为何不结婚?为何大年三十动手?

小游 景来律师 20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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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上游新闻

导读

4月11日,陕西省高院公开二审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 陕西省高院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了同步图文直播。根据庭审的相关信息,本文梳理出本案很多鲜人为知的内幕。

23年前的一场斗殴中,陕西汉中的张扣扣母亲被王家人伤害致死。王家三子王正军因故意伤害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赔偿张家9639.3元。2018年农历新年的前一日,张扣扣将王家父子三人杀害。2019年1月8日,汉中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损财物罪一审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月11日晚7时23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宣布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对张扣扣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当天,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同步图文直播。根据陕西省高院官方微博信息,梳理出了本案很多鲜人为知的内幕。


▲张扣扣在庭审中。图片来源:陕西省高院官方微博

 

“我是为母报仇,跟生活不如意无关”

 

4月11日上午9时许,法院开庭,审判长传张扣扣到庭。随后,张扣扣身穿黑色短袖T恤出现在被告席上。

 

鉴于该案社会影响重大,证据材料较多,曾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过庭前会议,合议庭听取了控辩双方8个方面的意见。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针对五大争议问题进行讨论。其中,对本案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对上诉人张扣扣的故意杀人罪量刑是否适当等焦点问题,控辩双方在法庭辩论环节充分发表了意见。

 

控辩双方均对一审判决的事实及定案证据,没有异议。只有审判长在询问张扣扣时,他说:“有意见,我没有杀死王校军后,再返回捅刺王正军。”

 

在控辩双方对张扣扣发问环节,张扣扣说,“我妈死时,我对天发誓要报仇,后来一直没见过王正军。2018年春节前,我在我家楼上发现王正军回家了。我看到他的瞬间,就想起我妈被打死的场景。”

 

张扣扣承认,20多年来,他一直在等机会,但是没等到。

 

张扣扣不认可一审判决中,认为他是因工作不顺,迁怒王家人。他还称,警察用诱供的方式,让他说了这些。“说我报复社会,我又不是神经病?怎么会随便杀人?”

 

“我就是为了给我妈报仇!”张扣扣说,“我记得是(王家的)老二老三一起打的我妈,然后王自新还说往死里打,打死老子顶着,老三用棒子将我妈打死。”

 

他不认可其母亲被伤害致死案件的判决,觉得判决“不公平”。

 

张扣扣说,“当时我妈被打之后当场晕过去,是在我家门口。我父亲就将我妈抱去王家门口。当时王家有人,我父亲说,‘你打的,你给看(伤)。’我妈在王家门口躺着,王家人能看见,但没管。我妈后来清醒后爬回家……我爸爸看见后把我妈扶过来,当时我妈坐也坐不住,就在我家门口躺地上了。”


▲二审庭审现场。图片来源:陕西省高院官方微博

 

“我不结婚,就是不想有后顾之忧”

 

关于自己30多岁仍不结婚的理由,张扣扣说,“我不想有后顾之忧。当我妈死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有今天这一天。我每年给我妈上坟,都会说要给妈妈报仇。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为了报仇,我不结婚,不想让我妈白死。王家老大还经常向我挑衅。我有一次在家门口站着,王老大带着他老婆从我家门前过,挑衅我……停在我面前,冲我点头,用挑衅的眼神。我当时没有作出反应。”

 

作案后,张扣扣说,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但想去看一次烟花。“不认可公诉人说我是穷途末路才投案。”

 

“公诉人说我生活不顺才杀人,我不认同。关于我生活的事情,都是办案人员诱导我说出的……对钱有想法,但要根据自身能力挣。”

 

张扣扣说,本来想在他们上坟的时候杀,但自己心里害怕,就在回来的路上等着。等人过程中,他将母亲的事情从头到尾回忆了一次,心里就狠起来了。“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没有恐惧和紧张。人和行尸走肉一样,不由自主地捅刺人。”

 

张扣扣说,作案后的当天晚上他去镇上找姨夫,说一天没吃饭,让给他100元。他和姨夫说,自己会去自首的。姨夫也让他自首。之后去小店买了40元零食,在河滩上坐了一晚。大年初一,他在路上走着,想买瓶水,没找到商店,向一个村民要了一大杯水喝。之后,在新集派出所门口邮政储蓄ATM机,有个女孩进来,看见他吓了一跳。“我和她说没事,你取你的钱。然后我就出去吃早饭,然后去自首。”


▲二审宣判,决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视频截图

 

为何大年三十杀人?只有那天4人才凑齐

 

张扣扣代理律师邓学平问,你一审开庭的时候,当庭表示自己为母报仇天经地义,现在你还这么认为吗?

 

张扣扣说,是,我没做错,我是有血性的男人。

 

张扣扣告诉检察员,他原本要杀4个人,包括王富某,但大年三十他没有回去,他回去了我连他一起杀……一审时,王富某当时对我律师进行辱骂,我当时对他说:“你应该庆幸你还活着。”

 

检察员问,你有无想过在大庭广众下杀人,其他人会害怕?

 

张扣扣说,会害怕,他们肯定会惊慌失措。

 

检察员问,为什么选择大年三十祭祖回来的路上杀人?

 

张扣扣说,我认为只有这一天他们四个人才能凑齐,我一次杀完。

 

检察员问,尸检显示,王正军身中24刀,且刀伤方向不一,你能否解释一下,刀数和伤口方位是怎么形成的?你在王正军身上捅刺的刀数接近另外两人被捅刺刀数之和,你能否解释一下?

 

张扣扣说,是仇恨与愤怒。我先在后面捅刺,再到前面捅刺。

 

检察员问,你现在有无后悔杀人?

 

张扣扣说,没有。


 ▲陕西省高院发布的宣判词。微博截图

 

检察员:思想扭曲,泄私愤报复他人

 

检察员举证认为,张扣扣初中毕业后至案发前生活、工作不顺利,无法达到有钱、有车和组建家庭的目标。既没有可依赖的家人,又没有可信赖的朋友,思想压力大;从而对生活现状不满,对未来失去信心,又缺乏自我排解途径,从而导致其思想扭曲,产生报复他人以泄私愤的动机。

 

“我自幼在本地读书,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我杀害王自新、王校军、王三娃(王正军)三个人,首先是为了我妈报仇。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有这想法。我在外面打工好多次被骗,生活、工作也不太顺利。这个社会没有人情味,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感。

 

从我被骗之后,我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钱,因为钱是万能的。所以我就想办法挣钱,但是我这些年来工资也比较低,没有挣到钱。加上我多次外出旅游,相当花钱。所以我手头上也没有多少存款,平时也是勒紧裤腰带生活。

 

在娶媳妇这个事情上,我们本地娶个媳妇得花一二十万。因为这个社会太现实了,所有的亲情、爱情、友情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有天吵架时候,我又对我爸说:我妈这个事情不能这么算了,仇非报不可。

 

我的梦想是有了钱买了车,能够自驾游,到处去看一看。但是现在生活不如意,打工也看不到啥希望。第二天我在我家又看到王自新的三儿子王三娃(王正军)回来了。我当时在想我妈22年前被他用棒打死。而且这么多年我也没有看见过王三娃,我认为报仇的机会来了……如果这些年王自新一家愿意给我们赔礼道歉,或者是我生活过好了,自己有钱了,娶妻生子了,我也不会发生今天杀人的悲剧。”

 

对于这一系列证据,张扣扣当庭表示,“公安套我话,说是跟我闲聊,说是不记在笔录上,现在成笔录了。”

 

张扣扣是否有精神疾病?

 

张扣扣作案时有无精神障碍,是控辩方的一个焦点。

 

关于张扣扣精神状态问题,检察员重点列举16名证人的证言、入伍体格检查表、海外劳务务工合同、入看守所收押健康检查记录资料及照片、入所体检医生等证言均证实:张扣扣服役、务工期间身体健康、精神状况正常,没有精神病。

 

但辩方律师认为,张扣扣是否有精神病,需要做专业鉴定。“张扣扣没有精神病史,没有精神病家族史。有的人有精神病但没有去检查,并不代表他就没有。”

 

“精神障碍在作案时是否存在,应当由具有专门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实施,不能仅依靠证人证言或上诉人在作案后和本次庭审的表现进行认定……”辩方律师说。

 

辩护人还向法庭提交了北京正慧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出具的《正慧科鉴中心[2019咨字第5号法医精神病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证据材料,认为张扣扣符合偏执型人格障碍诊断标准。

 

检察员认为,鉴定意见应该是司法机关委托,律所无权委托。从程序上三位专家没有对张扣扣进行检查,仅凭书面言词证据,不符合相关规范,也不符合普通人对“医学亲历性"的判断。该意见书不是证据,也不具备参考意义。

 

但辩护人认为,之所以无法让司法机关委托,是因为鉴定申请被驳回,希望法院能让张扣扣进行鉴定。

 辩护律师:依法可判死缓,限制减刑

 

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让张扣扣自行辩护。张扣扣只是说,“我是为我妈报仇。我不是因为没有钱才投案自首的,我认为我没有给社会造成恐慌。”

 

殷清利用8个“不”字,提出自己的抗议,认为法院判决有违程序正义。“为何不给张扣扣一个精神障碍鉴定的机会?”23年前案件及与他相关的8个案件卷宗,辩护律师目前为止也没有通过法院调取到。“张扣扣对死亡已经表现为如此的淡定,在一审刑事判决宣告其死刑后,他没有表现出惊恐、忧虑,相反还在看守所努力跑步、锻炼身体,还看一些名著、书籍。”

 

邓学平认为,23年前的案件是本案发生的直接诱因,对张扣扣进行精神障碍鉴定均被法院驳回,有违程序正义。张扣扣患有急性应激障碍,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同时,希望看在张扣扣为母报仇有其值得宽恕的人性和社会基础,在定罪的同时可酌情从轻处罚。张扣扣的行为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形,依法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留张扣扣一命,同时限制其减刑,让其在监狱里面度过余生。

 

检察员对上诉理由、辩护观点和舆论热点等焦点问题发表岀庭意见。

 

检察员认为,用证据可以厘清23年前的案件,以及张扣扣所谓王正军家人的“罪状”是真是假。23年前,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判决认定,是有6名目击者证人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结果。查阅案卷后,得到的结论与法院判决相同。而张扣扣所谓王正军家人的“罪状”与事实不符。检察员认为,那只是张扣扣一面之词,没有佐证,所谓“罪状”已被证明是虚假的。检察员也举证说明,认为一些说法为张扣扣“主观臆断”。

 

检察员认为,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案的定性准确,量刑并无不当。张扣扣指责“原审不公”是其寻找减轻罪行的“挡箭牌”,杀人动机根本原因为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的心理失衡。

 

延伸阅读:           邓学平:我为张扣扣辩护的台前幕后


张扣扣案庭审完毕后,我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了我的辩护词《一叶一沙一世界》。让我始料未及的是,这篇辩护词引发了全国层面的热议。微信公众号文章在阅读量约150万的时候,结束了自己不到三天的生命。赞誉者称我的辩护词是“史诗级的”、“教科书式的”,批评者认为我的辩护词过于煽情、缺乏说理,不及格。不论毁誉,我觉得我都有必要回应一下。

 

张扣扣案最先是由殷清利律师介入辩护的。大约几个月前,殷律师第一次邀请我参与此案。但当时,我认为这个案件结局确定,没有辩护空间,所以并未答应。直到一个多月前,殷律师再次联系我,告诉我另一位辩护人因各种压力已经退出辩护,而他本人也压力很大,希望我能介入加强一下辩护力量。

 

当我听完殷律师的介绍后,我顿时决定加入辩护。目的不为别的,就为了捍卫辩护权本身。不管张扣扣是什么人,他都有权委托律师辩护。于是,我很快便到汉中会见了张扣扣,去汉中中院复制了全案卷宗。


 

会见完张扣扣后,我发现我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张扣扣绝非一个凶残的杀人恶魔,他只是一个有着特殊童年遭遇、生活在社会底层且对这个世界充满感情的普通人。我问他为何没有第一时间自首,他说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个除夕夜,他想要最后一次看看人间的烟火。

 

我问他有没有想过,如果案件结果不好会怎样。他回答说,我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结果了。我问,你对死亡不恐惧吗?他说我很坦然,视死如归。虽然我相信他肯定会有恐惧的时候,但他每次见我都有说有笑,我没有从张扣扣的脸上看到对未来的恐惧。看守所出具的《证明》也说他“态度乐观,乐于帮助他人”。一个超越生死,对死亡没有恐惧的人,一定不是一般、普通的人。

 

接踵而至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去为张扣扣辩护?既然加入了辩护,我当然希望能对案件结果有所影响。我不是去为张扣扣送行的,我必须思考如何才能够挽救他的生命。按照法律,按照道德,按照情理,张扣扣该不该死,我都必须置之一旁。当我成为张扣扣的辩护律师的时候,我就不能再是一个普通公众的视角。我必须完成《律师法》和《刑诉法》给我设定的职责和义务,为张扣扣争取生机是我唯一的使命。否则,我就是失职失责甚至违法。


 

十几本卷宗,我都仔细进行了研阅。这个案子的证据虽然有些许形式上的瑕疵,但足以证明起诉指控的事实。张扣扣自己稳定的供述,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言,张扣扣衣服上检出了三名被害人的血迹,张扣扣带领侦查人员打捞到了作案刀具。加上作案动机明确,提前购买了刀具、提前进行了踩点观察,此案属于确凿无疑的故意蓄谋杀人。故意杀死三人还接着放火烧车,稍微了解司法实践的人,都知道仅有自首情节根本无法免死。

 

当时,我认为精神病鉴定也许是此案唯一的转机。张扣扣的童年遭遇和向我描述的作案心理,让我高度怀疑他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第二次庭前会议上,我和殷律师都坚持要对张扣扣进行精神病鉴定,但是法庭当庭驳回了我们的申请。此路不通,加之被害方家属王家又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之后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放弃民事赔偿、要求刑事严判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尽管如此,我还是跟张扣扣家属多次沟通,要求他们尽快筹资、主动进行赔偿。

 

张扣扣家属筹措到资金后,却无法跟法院和被害方家属有效对接,所以才出现了正式开庭时我当庭出示了家属筹集的四万元现金。奈何在法院工作之下,王家还是坚决不予接受,只要求法院判处张扣扣死刑。两家积怨至此,王家的态度完全在我意料和情理之中。


 

于是这个案子的辩护已经被逼到了绝路。在第二次庭前会议上,我跟殷律师达成了“一文一武、张弛结合。互有分工、互相策应”的辩护策略,并在庭前会议和正式庭审中进行了实操演绎。殷律师负责展现“力度”,我则负责输出“温度”。

 

很多人看完我的辩护词,以为我在这个案件中就宣读了这一篇辩护词。他们不知道,我在庭前会议和正式庭审中就自首的主动性、精神病鉴定的必要性、96年案件对于本案的影响、作案对象的限定性等方面发表了多少辩护意见。

 

正式开庭审理时,合议庭首先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宣读完毕,我立即提出了四条理由,认为合议庭不予精神鉴定的理由不能成立,当庭要求对张扣扣进行精神病鉴定。围绕检方出示的证明张扣扣精神正常的证据,我先后发表了三轮质证意见,并且申请恢复法庭发问。


 

在庭审开始的法庭发问阶段,我围绕张扣扣是被迫自首还是主动自首、行凶动机、96年事件对张扣扣的心理影响等问题,进行了长达近半个小时的发问,发问时间和发问数量远超公诉人。公诉人还曾提出反对,认为我对96年的事件和心理问题发问过多。证据质证部分和程序部分主要以殷律师为主,我的确发言不多。

 

我没有仔细查看图文直播的内容,但仅看到的部分就出现了大量的错漏。我的意见有的被记在了殷律师头上,殷律师的意见有的被记在了我的头上,还有许多的记录不全或表述错误。一些人没看过庭审直播或者看到的只是不完整的直播,就在辩护策略上对律师进行指责,这是不严谨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我做过七年的国家公诉人和四年多的专业刑辩律师,经手的各类刑事案件不下千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我岂能不知道法庭上该如何辩护、辩护词该怎么写?这份辩护词,一开始我还是按照传统的结构和手法去写的。但是某个晚上,我突然意识到:非常之案,需要非常之辩,绝地求生需要不循常规。第二天一早,我决定大胆试验,最终改成了现在这样的版本。传统的写法容易,我更在行,现在这样的写法才更费思量。这份辩护词是为这个特殊案件量身定制的,不代表我以前也是这么写辩护词的,更不代表我今后每个案子都会这么写。


 

有法律人士自诩“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说我煽情而不说理,是哗众取宠而不是说理辩护。甚至有人讥讽,这样的辩护词只为自己赢名声,却故意把当事人推向了绝路。诛心之论在我们的社会总是很有市场。部分原因在于诛心之论无法证伪,又迎合了人性中的阴暗面,还似乎自动将自己摆在了道德制高点。其实,喜欢诛心的人自己往往才是最阴暗的,也往往是最喜欢哗众取宠的。没有能力说理了,没法引人关注了,诛心往往是唯一能改变局势的办法。诛心绝不是真正的批评。

 

我欢迎就事论事的、有建设性的批评。比如有法官撰文《作为刑事法官,我希望听到怎样的辩护词》。比如还有同行撰文,称我的辩护词不讲证据和事实、不援引法条属于耍流氓。不过,我认为这些说法在普通案件中本是常识,但在张扣扣案件中属于脱离实际的空泛之论。这些人做键盘侠的功力要远超过真正去法庭辩护。这个案子如果只在现有证据和法条层面进行辩护,那才是真正的形式辩护。仅仅按照证据、事实和法条的所谓结构和逻辑去写辩护词,根本没有任何改变结果的可能。我和殷律师双剑合击,或许才能集结最强辩护力量。

 

我做过七年公诉检察官,岂不知道现在的刑事法官想听什么?但是跳出体制做律师以后,我才更加知道刑事法官还应该听什么。天津赵大妈气枪案、深圳鹦鹉案、连云港药神案、山东于欢案,最开始的判决不都是按照该法官的逻辑做出的吗?当时的律师不就是按照该法官想要的方式撰写的辩护词吗?可结果呢?实现公众想要的正义了吗?

 

做了律师以后,我才认识到,司法判案不应该是简单的比照法条那么简单。司法的合法性源于它对社会的满足和对正义的回应,而不是简单的、机械的做出一个判决。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本质上是在界定一个社会共同体所能容忍的行为底线。司法可以合法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但司法的这个权力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人民授予的。如果绝大多数人民觉得某个人可以不死,司法机关执意判决一个人死刑的正当性基础何在?

 

有人批评我的辩护词没有法律分析。我只能说,这些人所谓的法律只是成文的法条,跟我心目中的“法”的定义不同。任何社会都有两套秩序,一套是由国家法建构起来的正式秩序,另一套是由道德、风俗、习惯等逐渐形成起来的民间秩序。我在辩护词中将之分别称为国家法和民间法。我恳求国家法能够适当兼顾民间法,定罪但从轻,并试图以此为突破口为张扣扣寻求一线生机。这个辩护策略你可以不同意、可以不认可,但不要说我的辩护词不讲法。难道法理分析不是法律分析?谁能否认,天理、正义、良知才是最高层级的法?

 

对那些批评我太文学化和太煽情的人,我只想问一句:谁规定了辩护词该怎么写?为生命辩护,为什么不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我只不过是采用了一种强叙述、弱议论的表达方式而已,通篇辩护词并没有一句话是在刻意煽情。至于有人说这篇辩护词只能对公众讲,不能对法官讲,我就更不明白了。难道法官就不能有普通人的感情吗?诗人艾青说过“我为什么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一个没有感情的法官,你相信他会真的热爱法律、敬畏生命、关心正义?

 

写张扣扣案辩护词之前,我甚至都没有想好要不要公开发布。汉中中院在微博图文直播的时候发出了我的辩护词概要,我才决定全文公开发布。写完这篇回应文章,已是深夜十一点。窗外斜风细雨、寒意浓浓,应了那句话:“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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