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徐州一新冠病毒患者因接触人群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丨这里是徐州
警方通报
2020年1月14日,张某(男,43岁,江苏徐州人)从武汉返徐后出现发热症状并前往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在我市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张某隐瞒到过疫区并有发热的情况,仍前往徐州市多处公共场所,与不特定人群有接触。日前,张某被省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徐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现张某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已经被医疗机构隔离收治。
警方呼吁,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齐心协力抗击疫情。
徐州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日
此前,徐州疾控中心发布的徐州30名确诊病例名单中,仅有一人符合“张某、43岁,徐州人”,该中心也曾多次针对该例患者发布寻人公告。
张某自20日起至被收治,先后参加了家长会、浴室洗澡、过年聚餐、棋牌室打牌、快餐店就餐。
疾控部门急寻病人接触者(第3号)
广大市民朋友:
1月28日凌晨经徐州市疾控中心检测,鼓楼区西站小区8号楼1例病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本目前已送省疾控中心进一步复检确认。经初步调查掌握,患者为张某,男,汉族,43岁,自由职业者,在宣武市场1号楼2楼159号从事服装生意。患者于1月21日发病,目前已在市肿瘤医院隔离救治。曾于:
1月20日下午,患者参加了儿子班级家长会(徐州市树恩中学9年级4班);
1月20日晚18:00-21:00左右在家附近的“老三浴池”洗澡;
1月21日下午14:00-17:00在庆北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
1月23日上午、26日下午16:00左右两次到益丰药店买药;
1月24日中午患者二叔到其家中过年聚餐;
1月25日下午13:30~18:00左右到东阁小区内棋牌室打牌(共2桌);
1月27日上午10:40~11:20在市肿瘤医院发热门诊排队候诊;
1月27日中午12:25~12:50,在市肿瘤医院对面的“好七水饺”就餐。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
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所在辖区值班电话:
徐州市:12320
鼓楼区:85867221
云龙区:83826573
泉山区:68959922
铜山区:83405271
贾汪区:15150061123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7735663
丰县:89222271
沛县:89633980
睢宁县:88333923
邳州市:86221226
新沂市:88922858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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