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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为何主动投案

仕道君 景来律师 2021-06-06


来源丨仕道

景来律师导读

近日,再有大老虎落马!这次仍旧是震荡不断的政法系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4日晚8点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有关媒体报道,王立科是今年江苏“首虎”,是首个主动投案的省委政法委书记,是十八大后在任省委常委投案自首第一人。(J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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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参加工作,曾获公安“一级英模”荣誉称号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科是名满族干部,1964年12月生,山东蓬莱人,16岁(1980年12月)就参加工作,任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17岁成为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18岁成为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23岁成为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真是年少有为。

 

此后,王立科继续在公安系统任职,陆续担任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葫芦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5年,辽宁首评十大功勋警官,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立科是十大功勋警官之一。当时对其的介绍是:在一村一警工作中创新突破,在危急时刻把防弹衣交给战友,受到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接见,曾担任十六大代表。据媒体当时报道,此次受表彰的十大功勋警官,是经过辽宁各市公安局重点推荐,辽宁省公安厅严格把关,最后确定产生的。他们汇集了辽宁公安各警种、各部门、各单位的杰出代表,他们中既有多年的老典型、老先进,也有新时期涌现出来的新英雄、新模范。

 

另据新华社报道,2011年11月16日,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大连市表彰公安系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大会上宣布,授予时任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立科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新华社当时的报道提到,刘金国特别强调了王立科在大连“7·16”、“8·29”等特大火灾扑救等事件处置中身先士卒,与广大民警并肩作战,周密部署、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妥善、出色地完成了处置工作。

 

2013年3月,王立科南下调任江苏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当年12月当选江苏省副省长,跻身副部级干部之列。2015年11月,王立科出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并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至2017年7月。2017年9月至今,王立科只担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仕道君注意到,赴江苏工作后,(Jlls)王立科曾在2014年南京召开青奥会期间担任安保工作小组组长一职。据新华网报道,当时履新江苏还不满一年的王立科连续三次亲自组织召开由各市公安局长、青奥安保领导小组成员等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甚至点名到姓要各市公安局长开会,提出“平安青奥”的总体目标。


 

三天前还主持反腐讲坛,强调从严管党治警一刻不放松

 

值得一提的是,王立科自首两天前还公开出席活动,三天前还主持了反腐讲坛。

 

10月22日,江苏省全国双拥模范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王立科作为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主持会议。这是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王立科主动投案消息之前,他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事实上, 22日 当天,王立科还参加了其他重要活动。

 

另据苏州长安网报道,10月21日,江苏省委政法委举行以“常鸣防微杜渐警钟、永固拒腐防变堤坝”为主题的第二期“学习·思考·行动”讲坛。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主持讲坛并讲话,王立科强调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的要求,开展廉政教育,进行学习交流,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王立科还在讲坛上指出,政法队伍肩上责任重、手中权力大、面临诱惑多,要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一刻不放松,努力做到常鸣防微杜渐警钟、永固拒腐防变堤坝。

 

十八大后,在省委常委任上主动投案第一人

 

10月2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称,2020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39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3.7万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干部18人。但公开报道显示,王立科是今年第17位被查的中管干部。

 

此前,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志南,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和,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任华,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海南省政协副主席王勇,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文化和旅游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金早,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李伟,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董宏,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已陆续落马。

 

同在10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解读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数据。文章称,高压震慑之下,主动投案成为越来越多问题干部的选择。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成为常态,反映出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始终不减。10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同一天发布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浙江省嘉兴市委常委、副市长徐淼主动投案的消息。10月23日,内蒙古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郝健君主动投案接受调查。此前,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金博也作出了同样选择。

 

据有关媒体报道,虽然十八大后很多官员,包括省部级官员都选择投案自首,以争取获得宽大处理。但是在省委常委任上投案自首的,王立科还是第一人。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官员纷纷主动投案现象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形成的强大震慑效应已经呈现出显著成果,让更多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看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坚强决心,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一体推进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机制正在得到落实。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杜治洲看来,“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标志着反腐败斗争出现拐点效应,腐败分子从不收手不收敛转向收手甚或自首。”一方面说明高压惩治产生了较强的震慑作用,违纪违法者的侥幸心理越来越弱,不敢腐的成效明显;另一方面也表明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党员干部对腐败机会、(Jlls)腐败收益的期望值越来越低,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牢。

 

十八大以来,除王立科之外,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包括:

 

2016年4月6日,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苏宏章被控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6.8097万元。此外,苏宏章为竞选辽宁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先后给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金条、美元、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6949万元。2017年5月19日,苏宏章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2016年4月16日,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张越被控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85012亿元。2018年7月12日,张越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2016年11月11日,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天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吴天君被控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5万余元。2017年8月4日,吴天君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到攻坚阶段,“害群之马”在10月纷纷投案

 

由于事发突然,王立科为何投案,目前外界与媒体几无捕获到更多消息。甚至,也没有有迹可循的信息可以提供。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中央正在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进行强力整顿。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主任陈一新甚至将此次整顿定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

 

在王立科之前,另一个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行动中落马的政法高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肖卓,其曾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后奉调入京。

 

之前,中央政法委明确表示,此次整顿要清除“害群之马”,实现对政法系统“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政法系统“害群之马”的一大表现,是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根据官方消息,今年7月至10月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共分为三个环节,即学习教育环节、查纠问题环节以及整改总结环节。

 

在10月16日召开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第二次交流会上,(Jlls)陈一新曾直陈,查纠问题已到了攻坚阶段。

 

仕道君注意到,自从开展整顿试点以来,中央政法委层面便不断释放“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信号。

 

就在16日的交流会上,陈一新称,让有问题的干警明白“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给机会不去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现在不自查,将来必被查”,“小病不治、大病难治”,“悬崖勒马是正道”。

 

他提到,要强化思想发动。“让有问题的干警真切体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从而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争取从轻处理。”

 

自7月以来,全国各地陆续有政法官员主动投案了,大部分集中在10月,其中多人还是省管干部:

 

7月21日,云南,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迅主动投案;

 

8月13日,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刚主动投案;

 

9月11日,陕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雷雨主动投案;

 

10月14日,江西,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志华主动投案;

 

10月16日,安徽,马鞍山市中院四级高级法官助理郭培鸿主动投案;

 

10月20日,云南,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映枢主动投案;

 

10月22日,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主动投案;

 

10月22日,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主动投案。

 

江苏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

 

10月24日晚,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情况。常委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审查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以实际行动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惩处。江苏省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Jlls)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永葆共产党人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会议强调,要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为鉴,全面加强省级领导班子建设。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班子成员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夯实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永葆对党绝对忠诚。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始终恪守“五个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记初心使命,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时刻不忘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严格约束自己,从严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真正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要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从严教育管理干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保持工作的有序推进,自觉维护团结稳定大局。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恪尽职守、担当作为,(Jlls)奋力夺取“双胜利”,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王立科简历

 


王立科,男,1964年12月生,满族,山东蓬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1980.12 辽宁省北镇县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

 

1981.07 辽宁省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

 

1982.10 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1987.01 辽宁省北镇县广宁派出所副所长

 

1987.12 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交警队科员、副教导员、教导员(其间:1990.08-1992.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86.09-1988.07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党务与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3.09 辽宁省北镇县公安局副局长(1994.08明确为正科级)

 

1998.08 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政委、党组副书记(副处级)

 

1999.12 辽宁省北宁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6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06明确为正处级)

 

2004.06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6.12 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8 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6.08-2008.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9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

 

2009.08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9.12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 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11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3.03 江苏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3.12 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5.11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17.07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17.09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三届江苏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人民网,截至2017年9月)(J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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