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院答复:共同上诉时收取多份案件受理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景来律师 2021-06-04

来源丨律之音

正  文

 

 

张依乾同志:

 

您好!

 

您给周强院长的来信收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确认合同效力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的问题,各地确有不同做法。因《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我院一直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拟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行修订,力争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各项规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明确。

 

二、关于同一案件两个不同的被告共同上诉时收取两份案件受理费的做法,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应予纠正。您可就此问题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复核。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通过各种方式改进我们的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祝工作顺利。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更多精彩内容

1、终于!张煜医生举报的“肿瘤黑幕”涉事医生被停业了


2、高院打架: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是否工伤?浙江Yes,江苏No.


3、一个写进教科书的谣言


4、孙宏斌、褚时健、李经纬,从吃牢饭到功成名就,大佬们是怎么做到


5、她,真的比很多人更干净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浏览更多精彩内容
喜欢就“点赞”+“在看”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