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烟语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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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视著名主持人张泽群在社交媒体发布一条动态:“董事长私分2.6亿判5年,大学生掏鸟窝判10年,给人锁上锁链判6年!人和人咋就差别这么大呢?”
张泽群是一名始终是用思想说话,以挖掘选题深度取胜的节目主持人,能让他感慨的事件,定有深度。今年宣判的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私分国有资产案和江苏“丰县铁链女”的丈夫董志民虐待、非法囚禁案,以及2014年河南大学生闫啸天掏鸟窝案。张泽群动态中的数据并不是十分准确,大学生闫啸天掏鸟窝被判10年6个月,并不是10年。
张泽群将9年前的“大学生掏鸟窝案”话题重提,再次引起网友的关注。大学生闫啸天掏鸟窝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主要是大家纷纷探究“什么鸟这么宝贵?”“为什么会判这么重?”而引起热议。2014年7月中旬,河南新乡热浪滚滚、闷热难耐,放假在家的大学生闫啸天约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正是这次去洗澡途中发生的一件事,给他带来了10年6个月的牢狱之灾。闫啸天,1994年出生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土楼村,他的家庭并不富裕,靠父亲闫爱民在建筑工地打工维持家里生活。闫啸天高中毕业后,考取了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土楼村为数不多的大学生,他还是一个乐于助人、懂得感恩的人,曾有过两次救人经历。2007年,13岁的闫啸天和高杰等几个小朋友去村边的小池塘玩水,高杰下水后突然沉入池塘底,好长时间没有出来,闫啸天感觉不对,立刻跳进池塘将他救了上来。
2013年,他还曾将一名在河里玩耍、被水冲走的5岁儿童救上岸,救完人后就默默离开了。2014年暑假,懂事的闫啸天到父亲打工的建筑工地兼职,想利用假期赚点学费,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后来天气越来越热,父亲担心儿子受不了,就让他回老家避暑。虽然农村也一样热,但树木、河流较多,热了可以在树下乘凉,实在难以忍受就去河里游游泳、洗洗澡。这天中午,闫啸天和王亚军去河里洗澡途中路过一片树林,他们发现树林中有许多鸟窝,闫啸天从小喜欢小动物,就想掏几只鸟养着玩。
在农村,树上鸟窝比较多,大的有喜鹊窝、乌鸦窝,小一点的有山雀窝,树洞里还可能有啄木鸟和戴胜的窝,有些鸟是可以家养的。于是二人就找来梯子爬上树,并把鸟窝里的幼鸟全部带下树,当天他们共掏鸟12只。他把这些幼鸟仔细观察,发现这些幼鸟与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比喜鹊等常见鸟要大一些,而且绒毛是白色的,他也没管那些就带回家了。
回到家后,闫啸天还专门上网查了一下,只知道是隼类,喜欢吃肉。他当时也没当回事,就开始饲养。但这些鸟并不好养,在饲养的过程中跑了一只、死了一只,后来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在网上售卖。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很快就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买鸟,最后他将10只鸟分别卖给3个买鸟人,共卖了1080元。
尝到了甜头的闫啸天,又和王亚军出去寻找鸟窝,7月27日他俩又发现一个鸟窝,掏出4只鸟。原来前期闫啸天在网上卖鸟不仅吸引来了买家,也引起了公安的注意,并顺藤摸瓜找到了闫啸天。
后经法院审理,闫啸天和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和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二人判刑后,《郑州晚报》发布一条“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的新闻,新闻一出立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那么闫啸天到底掏的是什么鸟呢?原来闫啸天他们掏的可不是一般的小鸟,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燕隼
燕隼是小型猛禽,上体深蓝褐色,下体白色,具暗色条纹。主要以麻雀、山雀等雀形目小鸟为食。燕隼是中国猛禽中较为常见的种类,栖息于有稀疏树木生长的开阔平原和林缘地带,有时也到村庄附近。闫啸天所在的村庄地处平原,周边有许多高大树木,正是适合燕隼生活的栖息地。由于燕隼处于食物链顶端,数量相对较少,繁殖也比较困难,每窝产卵2-4枚,属于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售卖国家保护动物,使闫啸天从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而成为“阶下囚”,他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在“悔过书”中写道:
“我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犯的罪,非常恨自己不争气。目前我本是该在校念书的时候,自己的无知触犯了法律,成了罪人。这使我非常后悔,内心非常痛苦。”“我自己是一名在校学生,没有太多的社会经验,自己也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是自己违反了国家法律,我愿意接受法院的审判。”
他还表示,自己也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从小特别喜欢小动物,准备出狱后从事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保护他们。2014年1月,他曾在网上发布“收各种鹰,鹞鹰,隼鹰”,他肯定对这些鹰的情况是了解的,而且知道这些鸟类是值钱的。
要知道,在上个世纪50年代被列为“四害”之一的麻雀现在都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了,这些隼鹰肯定是国家保护动物。
一开始,闫啸天对这次抓捕深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偷卖了几只鸟能怎么样?况且自己还是个在校读书的大学生。他万万没想到,2014年9月3日,闫、王二人被批准逮捕。审讯中,当问起闫啸天是否知道自己售卖的是二级保护动物时,闫啸天淡定地表示,自己卖的是阿穆尔隼以及凤头苍鹰。但是,警方很快用大量的事实证据,推翻了闫啸天的狡辩。认定闫啸天和王亚军非法捕猎14只燕隼以及2只隼科动物,共计16只。2015年5月28日,辉县法院认定闫啸天和王亚军非法捕猎14只燕隼以及2只隼科动物,共计16只,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六个月;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并对两人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得知自己量刑这么重,一直年轻气盛的闫啸天再也无法淡定了。他表示冤枉,不服,要上诉。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得知这个结果,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他不停地哭喊、伸冤,说儿子只是个孩子,他不懂事,偷了几只鸟,罚点钱惩戒惩戒就行了,怎么判了十年多!闫爱民对记者哭诉:在农村抓鸟是很常见,我儿子只是凑巧碰到了一窝燕隼,现在判他10年半,他只是个孩子,他的人生都毁了…闫啸天因为掏鸟一事被抓后,其老家河南新乡市辉县市土楼村全体村民签署了一份“联名信”向政府为其求情。信中提到,闫啸天是土楼村1000多口人同龄中为数不多的在校大学生,也曾两次救人,希望减轻处罚,给他一个悔过自新重返校园的机会。但无论外界的舆论压力是多么的铺天盖地,还有闫爱民的奔走呼吁、四处喊冤是多么的让人心酸,也没能改变2015年8月21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闫爱民对二审维持原判不服,他又开始为儿子喊冤。他不服的理由包括:儿子不知捕获的鸟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儿子无犯罪预谋、无犯罪动机;认定猎捕鸟的数量为16只证据不足,鉴定结果错误,不应该是燕隼,量刑过重”、有"钓鱼执法”的嫌疑等…2016年4月26日,新乡市法院驳回闫爱民的申诉,通知书上载明:申诉人对该案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再审条件,予以驳回。一转眼,将近九年过去了,闫啸天现在狱中服刑的情况如何呢?2018年12月和2020年10月,因闫啸天在服刑期间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分别减刑六个月。2023年1月27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裁定书,闫啸天再次减刑8个月,刑期自2014年7月28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
公开的法律文书显示,闫啸天经过三次减刑,即将2023年5月27日刑满释放,也就是说,再有一个半月,闫啸天将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