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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英雄疑被“构陷”拘押三年,纪监委官员违法办案已获刑
来源丨 刘虎和朋友们
7月12日,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法院,在办理汪剑武案件的镇雄县纪检委官员、县委巡查专员已分别获刑后,原镇雄县公安局副局长、打黑办主任汪剑武“玩忽职守”、“受贿”案再次在这里开庭。
从2020年7月2日汪剑武被镇雄县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起算,曾经的打黑英雄(获个人三等功三次)已经失去自由三年。
2021年,汪剑武案在绥江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其拒绝认罪,并当庭指控其案件系多位涉及被扫黑调查的官员对其罗织罪名抓捕,以阻止调查进行下去。法院安排的庭审直播在两天点击量突破30万人次后被关闭。汪剑武的自辩引发社会震动和同情,但其仍被认定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汪剑武不服上诉。
2022年11月,在昭通市昭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汪剑武案主办人、原镇雄县纪委、县监察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秦小玲“滥用职权”案和镇雄县委第五巡查组巡查专员朱绍东“滥用职权”、“行贿、受贿”案。此案中,秦小玲、朱绍东承认了办理包括汪剑武等几个案件的诸多违规、违法操作,很大程度上印证了汪剑武的说法。同月,昭通市中级法院以汪剑武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J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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