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底立案难,不立案的理由茫茫然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明律如是说 Author 陈明东耳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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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瞅着天儿也冷了,眼瞅着又快到了年底了,想立案的、正在立案的、正在反复尝试立案的当事人和代理人都深切地感受到了寒意和年底立案难。
对于年底立案难这个事情,据说总公司(最高法院的昵称)的态度是——零容忍。
总公司特意推出了四个严禁来整治年底立案难这个顽症。
一是严禁发号拖延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不得发号另约立案;当场无法判断的,法律规定期限内应当予以立案,严禁变相“不立案”。
二是严禁限号限制立案。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律敞开大门依法受理,不得限号立案、不立不裁。
三是严禁以调代立。严格落实调解自愿、合法原则,对调解不成且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依法登记立案,严禁久调不立。
四是严禁增设门槛。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做好登记立案和补正告知等工作,严禁在法律规定之外,对起诉材料进行实体审查。
那么,年底立案到底难不难呢?
大数据大环境的宏观叙事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说,咱只能说说自己立案的事情,以及周围同行立案的事情。
年底立案确实难,真踏马的难!
明律是上海律师,所以,这些立案的事情基本上都是上海法院的。
立案有三种途径:现场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去法院现场立案,需要预约,很多也只是收材料,不给当场立案;邮寄立案过程比较拖沓,进展较慢;网上立案有据可查,7天左右法院会出来处理一下。现在上海主流的立案方式是网上立案。
下图是明律年底网上立案的成绩单,六发一中,五脱靶。我也不知道我这个成绩是正常还是不正常。
现在网上立案一次过关,一发即中的不能说没有吧,但确实比较少。一般总归要往来交流纠缠撕打几个回合,以彰显诉讼立案的庄严神圣,符合年底的气温和气氛。
正常不予立案的情形是下图这样的(以“管辖法院不对”为由不立案)。这种可以很丝滑顺畅地理解接受,人家说得有道理,得听。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本院没有管辖权”的答复都是正常的正当的。
例如有同行立一个建筑工地拖欠劳务费的案子,就被踢来踢去,这边法院说是建设工程纠纷,专属管辖,所以我们无管辖权;那边法院说是劳务纠纷,不是建设工程纠纷,得去被告所在地......
明律年底也碰到过类似踢皮球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是公司。去注册地,说合同上写了经营地,让去经营地法院告;去经营地法院,说应该去注册地法院告......
浦东法院(合同履行地),一模一样的案子,分批次立案,前案正在审理呢,后案去立案,堂而皇之地回复“本院无管辖权”,让去别的法院(被告所在地)。
睁着眼睛说瞎话啊......
不予立案的理由千姿百态各领风骚了,据明律拍脑袋瞎统计,不予立案的排名前三的原因是:要调解、待补充、请邮寄或现场立案。
要调解,须调解,先调解,适宜调解是不同意立案的常见理由,占比不低,下面几张图都是的。哪怕你立案时特意勾选了“不调解”、“不同意调解”的选项,也是无济于事的。万事和为贵,凡事皆可调。
明律近期有个依法不适用调解结案的案子(撤销婚姻之诉),立案时备注了相关法律规定,也特意勾选了“不进行诉前调解”。
结果,法院拖拖拉拉审核了一个月后,还是给立了个诉前调解,12368投诉了四五回,陪当事人去法院信访了一次,然并卵,法院的回复就是“已知悉”。
法院有关人员对此的解释是人少案多,大家都在等,我说你们说的是“情有可原”,我说的是“于法无据”,法院不讲法律依据,挺尬挺悲哀的。
“待补充”军团最近异军突起,大有和“待调解”一决雌雄的趋势。
有的待补充是真的让你补充材料。比如下图这个就是让补充有子女生育情况的“人事档案”。虽然代理律师已经提交了公安的户籍资料,但是立案老师不认可户籍资料,非要人事档案。
有的待补充就比较玄奥,不告诉你要补充什么,你猜你猜你猜猜猜。
等你自以为是猜了猜,补充了一些资料后,又喜提第2个待补充,依旧是不告诉你要补充什么,请你继续猜猜猜。
明律今年年底在上海某郊区法院就遭遇了四次“待补充”,审查立案的法官一次只说一个“待补充”理由,惜字如金。
我心中不爽但也只得老老实实地予以配合,耗时约50天后,喜提“待诉调”。嘛叫“待诉调”呢?就是排队等候“诉前调解”的意思......
也有很诚实的立案法官实打实地告诉你,我们就是案子多,忙不过来,只能用“待补充”先把你踢出来,要不就超期了。能怎么办呢?等呗~
还有祸水东引,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有管辖权也不收,让当事人去另一家法院,理由是我们案子多,那边案子少,也是相当耿直了。
你基于客观现状选了网立,结果网立审查法官却告诉你,不行,你得邮寄或现场立案。
让邮寄材料就邮寄呗,为啥要用震撼人心的“?!”做收尾的标点符号?
说在线看不明白立案材料,让来面谈的。
三大理由之外,不予立案的理由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相当多姿多彩放飞自我,让人惊喜了。
认为律师委托书代理权限有错误的,委托权限有错误也能影响立案吗?这也归立案庭管?
因为证据里的发票是横向的,不予立案的。
因为文件名不规范被打回来的。
执行案件,因为标的过1000万,不给网立的。
因为系统运行不稳定不给立案的......
用不稳定的系统打出“系统运行不稳定”也着实不易了。
年底不立案的理由千千万,总有一款适合您。
那些现场立案的当事人或律师,也不都是皆大欢喜的。类似下图这样吐槽现场立案“被刁难”的朋友圈,我隔三差五就能看到的。
可见,预约去现场也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就能立案的,我周围有同行尝试年底去现场立案,结果石沉大海,进展特慢,还不如网上申请立案呢。
网传如果去法院现场立案,背上下面这个袋子,立案成功率就能大幅度提高的。小道消息,不曾亲身测试,不保证效果哈。
这......
立个案而已,非要这么折腾吗?
咳咳,有时候,还就是这么折腾,尤其是年底时。
回头再看总公司声称的对年底立案难得零容忍,四个严禁,唯有“呵呵”。
呵呵~
等到12月20日之后,立案难会稍微好转一些收敛一些,因为12月20日之后收的案子就算下一年的了。
12月20日快来吧,虽然平常法院立案也算不上很丝滑顺畅,但总好过年底的吹毛求疵死活不给立案吧。
年复一年,基本都是这样的剧情,让人郁闷抓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