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记:旁听涉黑案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杜帝语丝 Author 天光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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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条河,你永远不知道要流向哪里。前几天我还在崂山寂静山林里,静坐欣赏眼前风景,林雾变换、远处天空云天交错、烈日直射海面的奇异景象,这时已经在洛阳中级人民法院了。
我是受律师界同行之邀,来旁听李伟平的涉黑案,此案牵涉人众,众说纷纭,影响颇大。公开审理,机会难得。
李伟平是70后,河南许昌禹州市著名民营企业家,旗下有禹州市裕华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曾任禹州市工商联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副主席,许昌市第七届人大代表,禹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2023年6月30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子、哥哥、姐姐、侄子、外甥……几乎全家成年人都被抓了起来,作为黑社会组织的成员判刑。该案现在进入二审,由王兴启、杨建国、徐晓明、赵永林等律师辩护。我有幸参加旁听,这是旁听间隙写的见闻感受,真实真切,期翼能记住这次事件。
手机风波
一进洛阳中院,我们旁听的人被要求交出手机,作为律师,我知道洛阳中院此规定无理无据,我具体提出了几条理由:
1.我们是在视频旁听室,使用手机不会影响到法庭秩序。
2.使用手机和影响法庭秩序无必然关系。如果仅仅是录视频、录音、发文字、拍摄照片,不会影响秩序。你可以限制手机的使用,但是不能限制手机带入。
3.每一次审理都是一次普法。不遗余力普法是你们的责任,也是国家大政方针。我们不是近亲属的旁听,是宣传该案、进行普法宣传。给我们创造必须条件,有利于你们的普法,是你们暗含的义务,否则怎么会有旁听制度?所以,不但不应该限制我们带手机,还应该配备充电插座等必须的设备。
4.你们做的如何,可以横向比较。最近临沂法庭审理一个刑事案件,就许可旁听人带手机,只是要求不得发出声音。如果偶尔发出声音,也只是言语禁止而已,并没有收走手机或者声色俱厉。
5.请问洛阳中院,既然是公开审理,让我们旁听了,却把我们弄进视频旁听室,音讯不好,听懂一半的一半,已经够惨,还不允许带手机,是嫌我们还不够惨吗?这样的旁听,我们能记住多少,能宣传多少?
是压根不想让我们旁听吧?
如果是真,为什么公开审理又不想让我们旁听?真的是关门杀猪,不晓于世?真的是欲盖弥彰?
怪不得传言那么多,法庭争论那么激烈,管不得你们开庭两天就让公安传唤两个辩护人,训诫警告那么多律师!
〔一个让人感兴趣的黑社会〕
下午为了编辑旁听记,进旁听室晚了会儿。进去发现人稀稀拉拉,毕竟近亲属不能整天都没点事儿,想听的不是近亲属又进不来,所以旁听室经常空落落就成了常态。我既庆幸得到一个旁听名额,也为第一天那么多热心旁听的人失望而归感到惋惜。
错不在法警,法警只是执行刑庭命令。错也不在法官,法官恐怕不能决定此案旁听形式。错更不在制度,制度哪里说了需要转让才能旁听?那么到底错在哪里?有时候,不,更多时候,我们不知道错在哪里,谁该承担责任,但是我们已经受到伤害,最终错误由我们承担。
历史总是向前,过去的总会被忘记。但是过去总还会被记起一些,写入史书。我不知道我们的这次旁听是否会被写入史书,但是这样的旁听,不写入史书,史书就少了很多惊悚和精彩,也少了一个让人不敢相信的实证。
现在我来说一个黑社会。
话说我乍一进去,屏幕一角有个苍凉、沙哑、迟缓但是清晰的声音在申述。他的沉静和清晰,不同与以往的嫌疑人,让我能比较清晰地记录,当然,虽然加了引号,也是约略大意——
“我当了六年义务兵,为国家做贡献。为什么是做贡献?因为当时当兵一个月就六块五。就这样,我当了整整六年。
“我1978年入党,如今党龄46年。我父亲是农村老党员。我还有一个弟弟。他也是党员。我儿子也是党员。
“像农村这样的党员家庭并不多,我们家是实实在在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党规就是家规。
“几十年来,我没骂过人,更没打过人。不信?你们查查,我在派出所有没有案底。
“我这样的人,怎么成了黑社会?我是黑社会?!……”此时声音更沙哑。
我问李沛颖,得知此人叫王升。
此时审判长打断王升发言,问他对庭前会议报告的看法,指出他的个人问题,可以庭审完毕后最后陈述。
由于是分开审理,开庭第四天,仍在逐个问上诉人对庭前会议的看法。
我非常感兴趣这个黑社会,想听听他对庭前会议的看法。
不幸的是,扩音话筒屡屡失效,什么也听不清。
我以为是旁听室的坏了,结果是法庭的系统坏了。
“我现在宣布休庭30分钟,找技术人员来修复话筒。”审判长这句话我记准确了。
〔李伟平涉黑案〕天光云影记于2024年9月24日
(一)姬太事件
昨天临近下午休庭,法庭乱成一锅粥,法官尽量表现出公正,有点勉力支撑。公诉人席沉寂不响,犹如断水坑塘。律师席人声鼎沸,摇牌不至,大声抗议、要求发言者众。旁听室也是义愤声突然喧哗,根本听不清说了什么。法官在喧哗中宣布休庭。
出法院大门问别人,才得知19号下午有个私下开庭(应该是检察院私下召集开会),所有签了认罪书的人参加。检察院让所有签认罪书的人撤诉,答应减刑,二审不必再上庭。其中一个疑犯只给减刑一年,该人攀比不服,检察院说,“那就上庭,不减!”这是一个严重违法事实,一经另外一个疑犯当庭说出,纸包不住火了。
于是出现开头一幕。
回来半道,听说姬太又被公安传唤,事由还是上次曾武碰落手机屏蔽器。
漫漫长夜,姬太又是一夜未归。几个人去探望,秋风中瑟瑟发抖到半夜,无望而归,继续准备第二天天开庭。
那么干姬太何事?曾武站椅子上摇摇欲坠够不着时候,姬太扶了一把椅子,说“用手机!”
情急之下,不加思索,姬太成了同案犯。
其实让他再三思索,姬太恐怕也想不到如此结局,自己就是扶了一下,喊了一句,正主曾武律师已经没事,他反倒被传唤两次。
为什么?有说吃柿子捡软的捏。姬太是律师助理,如果扣了曾武,谁来辩护?如何完成继续开庭任务?
我深以为然。
那么为什么二次传唤?有说下午抖搂出来的事,律师们如果不算完,检察院吃不了得兜着走,扣了姬太,可以交换交换。
我认为不是无中生有。
一切要看结果。
所以我对今天开庭很期待。
还有,陈立强律师昨晚来旁听了,我俩原来认识。故人相见,心头一暖。握手温暖有力把过去一下子拉回现在。今天一起旁听,多个伴。
(二)独立审判遐想
站在洛阳中院,绿茵靓丽,秋阳明亮,法院气派平和,周边道路安静平直,一切元素都让人联想到公平正义。
那么,法院如何做到公平正义?现代法律理论普遍认可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唯有独立审判才能保证公平判罚。
那么,目前法律是保障法院独立审判权的,法律规定法院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独立行使审判权。可是为什么那么多冤案错判案发生?
如果允许我做一次纯理论的探讨并发表意见,我认为,是因为独立审判权没落到实处!
法官听命于法院,下级法院听命于上级法院,体系内干涉过多,致使法官和法院没有完整的独立审判权。
上级法院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直接改判下级法院判决,固然目的是出于监督的良苦用心,但恰恰损坏了法官和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动了司法根基,得不偿失。
那么如何监督?最好的监督是舆论,而不是上级。爸爸监督儿子,本质利益趋同,哪有外部对立方监督有力?须知,法院判罚不公,必然有具体受害人,社会整体是最大受害人。交给他们监督就对了,具有原动力。
如果允许我再狂想一番,我会构造出人类未来的司法模式——
法律专家专门制定法律,具有著作权,使用者付费,法律专家以此谋生,市场公平竞争。
法官专家专门适应法律。人们有了纠纷,自主选择法官,法官凭业务量得到劳动报酬,市场会淘汰判罚不公的法官,让他们没有工作。
如果某个人觉得本次判罚不公,预付费找第二次判罚,最多三次,取平均结果,法官之间无隶属关系。
谁来监督?市场。
这也许真的是人类终极的司法模式,可以革除目前大多数司法弊端……
闲扯稍停,让我们来看看今天法庭审理。
(三)现场见闻
昨晚看到洛阳宁静从容的夜色,觉得是个好兆头,这次应该能真正公开让我等旁听吧?
早上看到王旭律师发言,“欢迎各位旁听!”,更感觉旁听已是板上钉钉的真事。
却不想,匆匆赶到法院,迎头碰上钉子。
此钉子不是刚才说的板上钉钉的钉,而是像钉子一样钉在地上法警。
远远看去,钉子们在法院门口站成一排,个别地方是两排,在绿荫浓密的洛阳大街上,淡蓝的的制服格外显眼。
占据关节地位的,是四个站在大门口的制服。之一宣称,“名单上的辩护律师可以进,旁听的律师不能进。”
于是我和李帅欣几个被拒之门外。
“公开审理,为什么不让旁听?!”几个旁听律师都急了。
“刑庭给的名单。你找刑庭反映。”四个之一的公事公办,语气中规中矩,不急不躁,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刑庭电话打不通……”无奈的声音,也许是雨声的。
该制服心下坦然,面部更坦然,应该早知道此结果。
小时候看耍猴人耍猴子,就是这样的表情。
但是我们是旁听的律师!而且言明是公开审理。
看来又是一个不能旁听的公开审判了。
是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
为什么不让旁听?怕旁听人“说三道四”呗。
那为什么公开?公开审理是法律规定,形式上公开又不能不要。再说“公开审理”是个不错的招牌。
那么公开审理又不让旁听,应该有猫腻要遮。
我粗看了一审判决书一少部分,疑问不少。
一、指控房地产开发项目未进行文物勘探。这罪不在开发公司。
1.地下文物勘探只有地下文物埋藏区才要求进行勘探。地下文物埋藏区是法定区域,由城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开。非经划定并公开,不得以此为处罚依据。该地块是否是地下文物埋藏区?判决书未查明。
2.如果是,文物勘探责任在政府。现在明确要求“先考古后出让”,不考古不得收储,个别项目可在开工前完成文物勘探,但勘探责任人还是政府。那么说房地产违法显然不对。
3.非地下文物埋藏区是开工后发现文物,才停止施工,八小时内依照规定上报文物保护部门即可。本判决没说发现文物。故不存在违法施工情形。
二、蒸汽砖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李伟平不是直接责任人,也不是安全管理人,也不是法人,他就是一个借款人,即便借款认定成股东,也不应该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三、占用农用地。
违法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一般处罚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复耕。不能复耕的,缴纳耕地复垦费,很少入刑。另外,侵占15亩耕地,4亩多是采矿所致,与李伟平投资的砖厂无关。还有,耕地破坏到何种程度,是否破坏耕作层,能不能恢复?也不清楚……
这些疑问,本想在二审旁听中得到解惑,看来不能如愿了。
红楼梦有个情节,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不知道当时允许旁听否?当年应该允许。人类文明在古老中国进程几百年了,不知什么时候不能自由旁听了?也不知道还得几百年,才又能恢复自由旁听?
门口一个美女在发视频,要公之于众。她说她是嫌疑人家属,已经有了旁听证。
好幸运的旁听者!我等羡慕。
她进去一会又出来了,哭嚷道:
“让我们在一楼大厅看直播。我们要求进法庭旁听!……”
原来如此。
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尤其表现于文字。就譬如“旁听”二字,字面意思是在旁边听,大家也都认为是在旁边听,字典也一定解释是在旁边听,法律也是规定在法庭听,在十三朝古都却成了看直播。
到底是进法庭叫旁听,还是看直播叫旁听,甚至看自媒体报道叫旁听?
文字说了不算,法律说了不算,现在是权力说了算。
所以,权力真的应该被关进笼子里,否则整个汉语体系会崩溃。
中院门外,人聚不散,有小声者,有大声者,聚成嗡嗡声,像春天的蜂。
想起春天的蜂,一有嗡嗡声就要炸窝,养蜂人警觉不一。
门口聚集若干法警,端站无动于衷。
俄而又一女带明显哭腔:“把人押在小屋,通过单独频道审判。哪有这样审判的?!”
“人到法院了?”一人似不相信竟有此等庭审。她应该是疑犯家属,原指望通过旁听见上亲人一面的,现在因为疑犯押在小屋而不得,旁听在另外一个屋子而不得见面。
该女点头,泪眼婆娑。
有律师当庭斥之为“残忍”“不人道”。
“您妈也是这样。”她又对另一人说。
另一人即可高声叫骂了,方言呜嚷,只听得懂一句,“到北京告他们……”
上午9:30,开庭已经半小时,在门口登记发放旁听证的灰衣制服轻盈进入大门,预示大家进入旁听的希望最后灭绝。有人对他们嘟囔一句。
又立即有人说,“原来那么大一个法庭,故意换这个小✘✘地方……”✘✘应该指某种污秽物。
估计灰制服说法庭地方小,不能多发旁听证,该人不服吧。
因为不是各种客观条件限制了不能旁听。开庭前故意把三排旁听椅撤成了一排,人为制造了这种客观条件。
人情还在聚集不散。不能旁听的公开审判正在进行。
庭外依然躁动。
有人高声叫骂,声音清晰:
“有关部门许诺了,谁把李伟平案办下来,谁就升官发财!明摆的冤案,人家聪明的能躲多远躲多远……狠心办这个案子的人,想升官发财?不得好死,一定会进人民的监狱……”
“发抖音!”边上一个人说。
于是她开始发抖音,“洛阳中院,制造冤狱,给洛阳人民丢脸……”声音高亢,有板有眼。
我想,高声叫骂,不过是一种情绪的发泄。早早过来,不让旁听,激愤可想而知。如果让旁听,家属不至于如此激愤吧。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天光云影,工程师。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在建筑工地做工程技术30多年,熟悉涉工程法律事务,尤其农用地拆迁、转用、征用,帮朋友出庭主打过几个房地产案子,增加了实际经验。热心公益,经常开展工程方面法律咨询,旁听有影响案子,写旁听笔记进行普法和传播,深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遏制司法腐败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