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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1号)

平阳发布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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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1号)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对其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来平返平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对其所在县(市、区)来平返平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返平人员(包括跨省份返乡人员,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群)、离平人员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定点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检测,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居住地或目的地。离平返乡人员较多且相对集中的企业可向属地乡镇报告,由属地乡镇向县卫健局申请核酸检测上门采样服务。返乡人员返平前应提前3天告知县长热线12345或居住地、目的地当地村(居)委会,返回居住地或目的地后由村(居)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返乡人员,应到县内定点核酸检测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每人次80元)。返乡人员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免费);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三、如有购买发热、咳嗽等药物的,应实行实名登记并核验行程码。如购药者为患者,药店应在2小时内报告属地乡镇,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排查;如购药者非患者或有行程码异常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属地乡镇防控办处置。


四、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乡镇报批,且由村社网格化管理专班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做到参加人员可追踪。全县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家属或外人探视;暂停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放;暂停全县农村家宴中心集体聚餐活动;暂停全县一切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活动,暂时关闭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取消祠堂(宗祠、祖屋)落成、宗族祭祀、家族修谱、新年祈福等集体宗族活动。


五、建议广大市民原则上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必须前往的,事前须向村社、单位报告,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平人员抵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备。如有不配合、不服从管控,虚报、瞒报旅居史的重点管控对象,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并将纳入失信人员管理名单。


本通告内容与之前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7日




来源: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版式:璆然

责编:陈培勇  审核:周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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