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广州市“银龄安康行动” 统保方案及咨询服务专线
10月31日,《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 2017年全市各区实现“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即由政府统筹组织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统保”)。从该日起,全市所有年满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将自动纳入该行动的保障范围,广州成为全国率先实现“银龄安康行动”全覆盖的省会城市。
政府统保方案
全市及各区由政府出资统保的具体内容如下:
注:全市60周岁及以上五类特殊困难老人: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享受低收入困难家庭待遇的城镇、农村老年人,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年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家庭中失去独生子女或者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年人。
服务专线及网点
理赔提醒
【理赔方式】
符合下列情况的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时,可采取以下相关理赔方式:
1、属于统保范围的参保老人:理赔时,需要告知理赔服务人员所属的户籍所在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五类特殊老年人证明等身份证明。
个别地区的镇街政府、村居单位、企事业单位通过集体出资,为辖区老年人参保了“银龄安康行动”,属于这类团体参保的老人,办理理赔时候,请向理赔服务人员提供团体投保单复印件或投保单号码(可向相关投保单位索要)。
在上述参保情况的基础上,已经有大量的老人通过自付费升级个人保障水平,这类情况下,请老人向理赔服务人员提供个人投保合同复印件。
可通过致电公布的各服务网点联系电话、中国人寿24小时服务热线,社区驻点服务专员以及个人服务人员电话了解,也可以亲自到各服务网点咨询,减少因对手续程序不明造成不必要的服务延误和麻烦。
【责任提示】
随着近年来“银龄安康行动”宣传的不断深入,广大老年人对“银龄安康行动”日益了解,特别是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的范围理解比较到位。但仍有少部分老年人未能充分理解“意外伤害”的定义,造成个别在理赔时产生一定误解和矛盾。在此重申: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比如常见的被动物咬伤(非传染性和皮肤过敏反应),摔倒导致外伤或骨折,交通事故,空中坠物,雷击,火灾等意外伤害。身故不包括因猝死或疾病引起的身故。意外伤害在保险行业协会有明确的定义,比如有些疾病突发,很突然,甚至很意外,但仍然属于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因此,厘定是否属于意外伤害,需要参考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等相关证明。
来源:广州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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