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民法典合同编精讲课程圆满结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们正式进入了民法典时代。次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为积极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由北京知仲科技有限公司协助,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与北京中周法律应用研究院联合主办了“民法典合同编精讲”培训课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法典》编纂的内部与外部体系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李永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工作项目组学术秘书长谢鸿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凯湘,这三位参与民法典编纂的专家,应邀进行了为期3天的民法典合同编精讲。

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高校师生、企业法务、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仲裁机构专业工作人员等1000余人在线参加了学习。直播时,听众们积极与专家提问互动,收获满满。
613日的培训课程中,李永军教授与谢鸿飞教授共同解读了《民法典》中合同成立、效力、履行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李永军教授首先对合同编的基本结构进行概括介绍;然后从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问题、共同担保的追偿权问题、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关系问题等8个问题着手,系统讲解了合同编的争议问题;最后以合同的订立为重点,全面介绍了合同成立相关问题。谢鸿飞教授结合具体案例,进一步解读了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等几个方面,系统解读了合同编的立法原意、制度创新和如何在仲裁与司法实践中适用问题。

614日的培训课程中,谢鸿飞教授继续担纲主讲。他从典型合同和准合同两方面入手,结合具体案例,详细阐述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等不同类型合同的定义、成立条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内容。还通过对《民法典合同编》与《合同法》相关条款对比分析,系统解读了《民法典》中合同类型的制度创新、内容创新及在实践中的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问题。

621日的培训课程中,刘凯湘教授以“《民法典》中合同终止、违约责任的制度创新与法律适用”为主题,通过对现有法律中合同解除的规则和民法典中合同解除制度新规则的梳理,结合具体案例,从解除权的行使规则、合同解除的后果、违约方的解除权问题等多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合同解除制度的新变化。

《民法典》博大精深,与百姓生活和商事交易都息息相关。它既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很快也是仲裁案件处理的重要法律依据。本次培训课程,有助于对民法典合同编的理解,有利于法律工作者更好地在具体案例中适用民法典的具体法条。

但学习和适用民法典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与掌握。必要时,再次举办类似的学习班。

如有已购买课程但未来得及观看直播的,或想再次听取课程加深理解的,您可以通过直播入口收看课程回放(有效期两个月)。

 

 

如需了解更多资讯,

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官方公众号

 

 

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分享交流目的,不代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法律意见等相关的解读。



  

往期资讯回顾

 

1.  民法典合同编精讲培训课程顺利开展

2.  民法典合同编与仲裁的关联在线公益讲座成功举办

3.  公益讲座 | 预告——民法典与仲裁

4.  仲裁大家谈——仲裁员的成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