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唐朝》07 :天伦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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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唐朝》由莫砺锋编写,历代的诗歌成就,最接近唐诗的是宋诗,就是元明清那段比较差一点,宋诗最接近唐诗,宋代的诗人对唐诗就有非常高的评价,我们看北宋三大诗人之一王安石,王安石说过一句话,说“世间好语言,以被老杜道尽”,老杜就是杜甫,就是世界上好的句子都被杜甫给写完了。他又说一句话,说“世间俗语言”,就是通俗的好的句子,“已被乐天道尽”。乐天就是白乐天,就是白居易,就是王安石认为,典雅的好的诗句,优美的句子,都被杜甫写光了,而通俗一点好的诗句,都被白居易写光了。王安石,他作为一个大诗人,他有这样一种感受,觉得唐朝的诗人太了不起,几乎把所有好句子都写掉了,唐代社会、全社会从上到下都有崇尚诗歌的风气。在这样一种风气下面,当然很多人,大家都来写诗,有才华的人,都把他们的才华用在诗歌写作上,所以我们说唐诗要不好也难,它一定会好。那么,唐诗究竟好在哪里呢?为什么唐诗能够成为中国古典诗歌成就的最高峰呢?南京大学中文系莫砺锋教授,做客百家讲坛,将为您精彩讲述《诗歌唐朝》系列节目。
天伦之情是我们最基本的情感。讲到天伦之情,在唐代诗人中,善写天伦之情的,首推杜甫。我们都称杜甫是诗圣,其实,杜甫还有一个称号,叫“情圣”。
1922年,梁启超到诗学研究会去演讲,题目就是《情圣杜甫》。别人都说杜甫是诗圣,我说杜甫是情圣,因为体现在他诗歌中的那份感情,是最深厚的,最诚挚的,达到了圣人的境界。
情圣杜甫,在诗歌中是如何表现天伦之情的呢?在生活中,很多东西,当你还没有失去它的时候,你往往不会觉得它可贵。比如说健康,一个人没有生病的时候,就体会不到健康的宝贵。当你一旦失去健康,或者看到别人生病的时候,你才真正觉得健康太宝贵了。天伦之情也是一样。
杜甫诗中写到的天伦之情,是时时刻刻都有的。但是,当他遭遇动荡的时代,当他和他的家人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他的天伦之情受到了损害,或者被毁灭。这时所表现出的天伦之情,就更加可贵。
在杜甫一生中,对他影响最大的动荡事件,莫过于安史之乱。这一场政治叛乱,发生在唐玄宗时期。公元755年,安禄山伙同部将史思明,经过周密准备,发动叛乱,他们从北京出发,一路烟尘滚滚,鼓声震天,中原一带已经有一百年左右没有发生战争了,安史之乱造成老百姓流离失所,沿路官员逃跑的逃跑,投降的投降,唐玄宗也被迫西逃。杜甫正赶上这一场劫难。
第二年,756年,杜甫带着家人逃难,逃到陕北鄜州,现在叫富县,有一个小村庄叫羌村,他把全家安置好以后,就投奔设在甘肃灵武的,唐肃宗的临时政府所在地。没想到中途被叛军俘虏,押回长安。
一天夜晚,杜甫看着天上的一轮明月,想念在鄜州的妻子儿女,写了一首感人至深的诗《月夜》。后人对这首诗评价很高,说它构思巧妙。杜甫当时在长安,他在长安看到一轮明月,而诗完全是从对方写起的。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他不说今夜长安月,因为他想念鄜州的妻子,而说今夜鄜州月。在闺房中,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看着天上的月光,闺中只独看。不是还有儿女吗?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儿女们太小,他们还不懂得思念在长安的父亲。
这首诗的构思确实很巧妙,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这首诗表现了他对家人,对妻子,对儿女的那种深情。这首诗的最后说,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团圆,让月亮照着我们,脸上不再有眼泪呢?
公元757年,这一年春夏之交,杜甫冒着生命危险,从长安逃到了凤翔。那时,唐朝的临时政府已经在凤翔,现在的陕西省凤翔县,离长安有几百里地。当时被扣在长安的官员,大大小小不知有多少,都没有逃出来,只有杜甫一个逃了出来,当然,这是一个忠于国家的表现。朝廷就叫他做左拾遗的官,由于他老是向朝廷提意见,皇帝很不高兴。皇帝讨厌杜甫,这一年闰八月,就同意杜甫回鄜州探亲。
此次探亲产生了两个重要诗篇:《羌村三首》和《北征》。《北征》是《杜甫集》中最长的一首诗。古代的征,不一定是征战,打仗,旅行也叫征。北征就是向北边走,到了陕北,到了自己的家。然后,把一路所见所闻,以及对当时国内形势的看法,对国家前途的忧虑,希望,都写在了这首诗中。可以说这是一个主旋律的题材,但也穿插着杜甫与他家人的遭遇,以及生活上的一些情况。
其中,特别写到一个细节,九月底,他回到羌村,见到家人,最小的一个儿子已经不认识他了。孩子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生活十分困难。过了几天,孩子们跟父亲比较熟悉了,也亲热起来。
生时对童稚,似欲忘饥渴,问事竞挽须,谁能即嗔喝,翻思在贼愁,甘受杂乱聒。
问事竞挽须,孩子们纷纷向他打听外面的情况,大家争着在提问,竞就是竞争,抢着,挽须是拉他的胡子。为什么要拉他的胡子呢?可能是这样,好几个孩子在提问,杜甫正在回答一个孩子的问题,那边的孩子着急了,就把他的胡子拉到那边。
在封建时代,孩子拉父亲的胡子是绝对不可以的,一般情况下要受到严厉呵斥,你怎么可以拉老爸的胡子!但是,杜甫说,谁能即嗔喝,孩子们抢着拉我的胡子,谁能去吆喝他们,呵斥他们呢!我不呵斥他们,为什么?翻思在贼愁,甘受杂乱聒。回想我被抓到长安叛军中间的时候,一心想念家人,一心想能看到自己的孩子,现在终于见到了,即使他们拉我的胡子,我也不在意,我也心甘情愿。
公元759年,杜甫一家生活实在太艰难,只好带着全家离开甘肃天水,唐代叫秦州,准备逃往成都,途中经过同谷县,现在是甘肃成县,在宝成铁路线上,正好是天寒地冻的年尾,没有吃的,杜甫拿了一把铁铲在野外挖些植物的块茎充饥。就在同谷县,他写了一组诗,叫《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我们看一下其中的第三首,是想念他弟弟的。
有弟有弟在远方,三人各瘦何人强?我有弟弟都分散在各处,三人都面黄肌瘦,哪一个人好一点呢?都不好。杜甫有4个弟弟,杜颖,杜观,杜丰,杜占。为什么说三人各瘦呢?原来他的小弟弟杜占一直在身边,跟着他。杜甫非常想念在战乱中的其他三个弟弟,不知道他们的生活怎么样。
第四首是想念他妹妹的,有妹有妹在钟离,良人早殁诸孤痴。钟离是现在安徽的凤阳,妹夫早死,几个孩子都还幼小不懂事,杜甫非常挂念她。
在杜甫的诗中,对于他的家人,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天伦之情,由于战乱而显得更加鲜明,更加感人。
在唐诗中,歌颂父爱和母爱的作品,大家马上会想到孟郊的《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这是一首千锤百炼的好诗,六句话,一读就懂,没有典故,也没有难懂的词语。三春就是整个春天,一共三个月,古人把它分为三段:孟春,仲春,季春,加起来90天。
诗中说,我就像一棵小草,全靠太阳给我温暖,使我成长,母爱就像太阳。但是我这棵小草,尽管有心要报答母亲的恩情,又怎么能够报答呢?母亲的恩情太深了,没法报答。
这首诗里,还反映出一个地方风俗,根据研究,在长江下游地区,具体到现在的江苏,浙江一带,自古以来,有这样的一个风俗:家里有人出远门,母亲或妻子给他们缝衣服,针脚一定要缝得很细密,这样,出远门的人就会早一些回来。
孟郊的这首诗,是他50岁的时候写的。诗人一生穷愁潦倒,50岁那年做了一个小官,在江苏溧阳县,做了一个县尉。当了公务员,有了工资收入,就把他的老母亲从浙江德清乡下接到溧阳奉养。就在迎接母亲的过程中,写了这首诗。
从古至今,大家公认,这首诗是对母爱歌颂得最好的一首诗。甚至连最不喜欢孟郊诗的苏东坡,他也承认,孟郊的这首诗感情真挚,非常感人,“诗从肺腑出,出辄愁肺腑”,一旦把肺腑之言抒发成诗歌,读者读了以后,感人肺腑。这是一个非常高的评价。
1992年,香港一些文化团体,在全市市民中,举行过一次问卷调查:你最喜欢的唐诗是哪一首?结果得票率最高的就是这首《游子吟》。据说后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还因此把这首诗推荐给全世界的小学生,作为小学教材。
现在我们大家都教孩子读唐诗,白山依山尽,黄河入海流。但是,我想第一首要教孩子们读的,应该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一首,这对我们的孩子有很好的教育作用。
孟郊晚于杜甫三十多年出生,属于中唐诗人,幼年时也经历了安史之乱,他的一生也清苦至极,与杜甫颇有相似之处,因此,他们的诗都有一种沉郁之气。那么,生于盛唐的李白,他对天伦之情的描写,是不是也像他的性格,豪放和浪漫呢?
在唐诗中,更多的写到父爱和母爱的诗,是由诗人自己来写的,他们对儿女的感情,不是从儿女角度来写的。由于唐代女诗人非常少,所以,唐代表达这一类的诗歌,主要表达的是父爱。
先看李白的《寄东鲁二稚子》,东鲁就是现在山东的西南部一带,古代的鲁国。二稚子,两个幼小的孩子。这首诗大概是李白39岁那一年写的。那个时候,李白的第一任妻子许氏已经去世。李白一生正式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叫许氏,第二任妻子叫宗氏。许氏去世,留下一子一女,大的是女儿,叫平阳,小的是儿子,叫伯禽。李白喜欢云游四海,到处飘荡,就把两个孩子寄养在山东泰安一带。
39岁那一年,李白在长江下游东吴时,突然想念起他的孩子来,李白就写了这首诗。我曾经在那儿亲手种了一棵桃树,这棵桃树现在长得恐怕跟这酒楼差不多高了,然后他就想到自己的两个孩子。
娇女字平阳,折花倚桃边,折花不见我,泪下如流泉。小儿名伯禽,与姊亦齐肩,双行桃树下,抚背复谁怜。
我有一个爱女,名字叫平阳,她在桃树下走,然后她折了一枝桃花,想起了亲手种桃树的父亲,折下桃花又不见我,感到很孤独。我还有一个儿子,现在恐怕跟他姐姐差不多高了,姐弟两在桃树下走,有谁抚摸他们的背,去疼爱他们呢?下面他接着又说,我的肝肠像火煎一样,赶快写一首诗寄去。
李白一生喜欢周游名山大川,活得非常潇洒,旷达,李白的诗是浪漫的,但是,这一次他把感情专注于东鲁,这首诗的风格变得十分沉郁,感情深沉,读了令人觉得压抑,是什么使李白变得有这么大的变化?是父爱。
还有一首诗,是韦应物写的,题目叫《送杨氏女》,杨氏女是韦应物的大女儿。她嫁给了一个姓杨的人家,古代中国妇女,出嫁后,就改姓夫家的姓,现在西方国家还是这样。现在中国妇女地位提高了,出嫁以后不改姓。
韦应物的妻子叫元苹,这个材料如果在2006年来讲,还没有办法讲,2007年上半年,在西安南郊的出土文物中,有韦应物一家四个墓志铭,其中有一方墓志铭,是韦应物为他的妻子写的,所以,我们才知道,他妻子叫元苹。
他们两个结婚以后,夫妻恩爱,元苹36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去世,留下3个孩子,前面两个是女儿,现在无法考证长女当时是几岁,估计是10来岁。第二个女儿当时是5岁,最小的一个儿子不满周岁。那一年韦应物是40岁。
当时,韦应物在安徽滁州做刺史,过了7年,韦应物47岁,长女出嫁,杨家派人来接新娘子,接亲的船沿长江上行。韦应物送大女儿走的时候,写下了这首诗。这首诗在清朝时被选入《唐诗三百首》。被选入《唐诗三百首》中的诗,都是名篇。这首诗到了现代,有些年轻读者朋友不太喜欢它,觉得这首诗并没有那么好,为什么会选入《唐诗三百首》?我说,你还没有到那个年龄,你现在还太年轻。等你年纪再大一点,再来读这首诗,味道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首诗,是从回忆他的妻子开始的。妻子死后,留下几个孩子,从小没有母亲,是我独自把他们扶养长大。我非常疼爱他们,由我一个人倾注了全部的父爱。本来应该由母亲来承担的教育工作,就有所欠缺。古代的女孩子,一些闺房里的事情,应有妈妈来教导。现在,我既当爹又当娘,在教育方面肯定有所欠缺,特别是有关闺房方面的教训肯定不够。韦应物觉得有点担忧,你出嫁以后,到了夫家,能不能跟公公婆婆搞好关系?
诗的最后说,现在,我要跟你分手了,将来再要见到你,不知何年何月?年轻的读者朋友不喜欢这首诗,主要就在这首诗的中间部分,姑娘临行前,韦应物告诉她到了婆家以后,应该怎么样怎么样,说了一些教育她的话。
贫俭诚所尚,资从岂待周,孝恭尊妇道,容止顺其猷。
过贫俭的生活,本来就是我们所崇尚的,我们不贪求富贵。资从就是嫁汝,你对嫁妆也不要有太高的要求,我们也是一个清寒人家,给你准备了一些嫁妆,经济条件有限就这么多。你到了夫家之后,一定要孝顺老人,恭恭敬敬地对待老人,要遵守妇女应有的道德,你的举止容貌,说话举动,要遵守夫家的规矩。
当然,这些话,年轻的朋友也许会觉得,思想陈旧,观念落后,或者说都是一些简单的道理,没有什么高深的意义。确实没有什么太高深的内涵,尤其是在当时,在唐代像韦应物这样的家庭,书香门第,一个女孩子家,即使从小没有母亲,她对于孝敬老人,生活要贫俭,这些道理她是不会不知道的。那么,韦应物为什么还要写一首诗来谆谆嘱咐呢?
是父爱使然,父亲对女儿的关心,离别之际,他一定要说一番话。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当我离开父母出去读书,工作的时候,哪一个父母不会对你这样谆谆嘱咐,反复交待,说了一遍又一遍。当时我们也许觉得,这些话并没有什么大道理,太简单了,甚至还觉得有点唠里唠叨,语无伦次。但是到了将来某一个时候,你再来回首,你会有完全不同的感觉。
朱自清写过一篇《背影》,这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这是写他对父亲的惦念,文章里有一个细节,朱自清在南京,要坐火车到北京来,父亲到车站去送他,给他买了一些桔子等好吃的,然后,父亲交待他路上要小心,在火车上夜里要警醒一些,不要受凉,到了北京就赶快来信,等等这些话。
朱自清在《背影》中说,他当时听了这些话,有点不耐烦,觉得父亲讲话不漂亮,道理陈旧,还有点迂。路上要小心,我还不懂吗?不要受凉,还用你跟我讲吗?但是,朱自清后面说,我现在想想,自己当时是太聪明了,聪明过了头。他觉得后悔,觉得当初没有好好地领会父亲的这一番叮嘱中间,所包含的那一份珍贵的情意,是我把它看轻了。
很多朋友,可能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当家方知柴米贵,养儿方知父母恩。当你自己当了父母,你自己来送别儿女时,要对他唠叨一番,你同样会说些很简单的大道理,而且颠三倒四地说上好几遍。中间没有高深的理论,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警句,都是一些最普通不过的语言。但是,恰恰是这些语言,它凝聚的是父爱和母爱,不但值得我们去听,去珍惜,而且必将在我们心中留下难忘的回忆。
年轻朋友,当你读到韦应物这样的诗,不要轻易地急切地去下结论,说这首诗不好,没意思。等到你自己若干年以后,再回过头读它的时候,可能会有新的感悟。
父爱和母爱,是人际间最珍贵的一种感情,在唐诗中,得到了很好的展现,这样的诗选入《唐诗三百首》,我觉得是完全妥当的,不应该说它有某种封建意识,而把它否定掉,即使在今天,这首诗仍然有其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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