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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震:苏辙——冰山下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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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之才,睥睨天下。兄长苏轼固然夺目,让全天下的制科考试因其病情延期举行的苏辙又有哪些惊世之才呢?

           文 / 康震
睥睨天下的二苏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苏氏兄弟参加制科考试。宰相韩琦对苏氏兄弟非常器重,对别人讲:“二苏在此,而试人亦敢与较试,何也?”话说出来后,十之八九的应试者都不参加了。八月份,苏辙生病,眼看要赶不上考试。韩琦上奏仁宗说:“今年的制科考试,苏轼、苏辙最有希望,现在苏辙病了,可能参加不了考试,两人中有一个人无法考试,这个太令人失望了。请求陛下延期举行。”仁宗照准。韩琦还派人多次探望苏辙的病情。直至苏辙痊愈之后,才进行考试。
苏辙雕像
一试成名苏氏兄弟参加殿试,仁宗亲自到崇政殿策试所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苏氏兄弟各有《御试制科策》。苏轼自称他的《御试制科策》:“直言当世之故,无所委曲。”其实苏辙的策论比苏轼的更加激烈、更加尖锐,矛头直指年老的仁宗皇帝。一、苏辙针对策问中所说的“志勤道远”,指责仁宗怠于政事,说他“无事则不忧,有事则大惧”。二、指责仁宗沉溺于声色之乐,并列举历史上六个昏君为例,说明仁宗“近岁以来,宫中贵姬至以千数,歌舞饮酒,欢乐失节,坐朝不闻咨谟,便殿无所顾问”。三、苏辙还指责仁宗皇帝赋敛繁重,滥用民财。四、苏辙指责仁宗在庆历新政的时候,劝农桑,兴学校,天下以为能,结果并无实效。现在又派遣使者巡行天下,其根本的弊端在于要选贤任能,而不是更换使者的问题。所以只是邀得虚名而未知为政之纲。
像这样指斥仁宗,真可谓深入骨髓。至于结果,连苏辙自己也认为,肯定没戏,不会录取自己。结果他的这篇策论果然在朝廷掀起轩然大波。苏轼进入第三等,当时,司马光参加崇政殿的复试,认为苏辙指正朝廷得失,无所顾忌,在应试者中最为切直,应该进入第三等。范镇却不同意,于是改为第四等。另外一位考官胡宿则认为,苏辙的策论答非所问,而且以乱世之君来比喻仁宗这样的盛世之君,应当不予录取。司马光则认为,既然朝廷要选拔的是直言极谏之人,苏辙却因为直言极谏不予录取,对于朝廷与皇帝的形象不利。
最后,两种不同的意见同时上报给仁宗。仁宗不愧是仁宗,还是很宽仁的。他说:“其言直切,不可弃也。”又说:“吾以直言求士,士以直言告我,今而黜之,天下其谓吾何!”仁宗又读到苏轼的制科策,高兴地说:我为子孙得到两个宰相之才。于是,苏轼入第三等,苏辙入第四等次。苏辙既然入第四等次,被任命为秘书省校书郎,充商州(今陕西商州市)军事推官。正好这一年父亲苏洵奉诏在开封修纂礼书,因此,苏辙以父亲在京城修订礼书,兄长到凤翔做官,无人在父亲身边侍奉为由,请求留在京城照顾父亲。但真实的理由,其实就是对所任官职的失落。在苏轼写给苏辙的一首《病中闻子由得告不赴商州三首》其二中,就写到:“答策不堪宜落此。”第三首写到:“辞官不出意谁知,敢向清时怨位卑。”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苏辙在京侍奉父亲三年之久,终于在二十七岁的时候,也就是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第一次外出做官,担任大名府推官。虽然俸禄还比较满意,事情也不多,但苏辙还是牢骚满腹,因为这种朝九晚五的生活非常枯燥,而且一点也不自由。有时候简直认为这样的工作是在浪费生命:“岁月逼人行老大,江湖发兴感平生。”任职仅一年,父亲苏洵去世,守孝三年。直到神宗熙宁二年(1068)才返回京城,这一年他已经三十岁了,距离二十三岁考中制举已经过去七年有余,却只做了一年的官。
苏辙画像
龃齬王安石熙宁二年(1069),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改革变法。三月,苏辙就上书神宗皇帝,批评神宗皇帝即位以来的政治举措,并提出了自己革新朝政的主张:“善为国者必有先后之次。自其所当先者为之,则其后必举;自其所当后者为之,则先后并废。”苏辙认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是理财当先,其他都当后。在这个问题上,苏辙与宋神宗、王安石的看法是基本一致的。也正因为如此,他引起了王安石的关注。苏辙过去主张变法,这次又主张理财是当今急务,所以王安石将他安置在制置三司条例司任检详文字。王安石以参知政事领条例司事,吕惠卿和苏辙都成了他的属官。
但王安石这一次看走眼了。苏辙虽然表面上主张理财是当务之急,但是在如何理财的问题上,苏辙同宋神宗、王安石的看法就不一致了。他说:“方今之计莫如丰财,然臣之所谓丰财者,非求财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财者而已矣。”“求财而益之”即广开财源,这正是王安石的主要目的;“去事之所以害财者”即节用,这正是反对新法者的共同主张。在苏辙入京前不久,即熙宁元年八月,王安石同司马光曾有一场激烈争论。当时河朔闹旱灾,国用不足,司马光主张救灾节用当自贵近始,要求郊礼勿赐金帛。王安石认为,之所以财用不足,是因为“未得善理财之人”。司马光讥刺道:善理财之人,不过是“头会箕敛(按人头征税,用畚箕装所征之谷物)以尽民财”(《续资治通鉴》卷66)的人。可见,苏辙的主张表面上虽近似宋神宗、王安石,而实际上更接近司马光。
从“去事之所以害财者”出发,首先,苏辙主张去冗官:一是减少取士人数。他主张“进士之科增年而后举,其额不增”。额不增而年增,取士之数自然减少;二是主张减任子自大臣始。对官员荫补子弟入官略加限制;三是百司减员,他认为即使是掌管财政的三司之吏,只要善于“执简以御繁”,也可减员。其次,是去冗兵,再次,是去冗费,他对宗室之费多于百官,漕运之费常倍于古,国有至急而郊祀之赏不废等等,都主张削减。神宗读了苏辙的上书,十分欣赏,批付中书说:“详观疏意,知辙潜心当世之务,颇得其要。郁郁下僚,使无所伸,诚亦可惜。”(《孙汝听《颍滨年表》)并即日召对延和殿。这是苏辙第一次被皇帝召见。后来,在《自齐州回论时事书》中,他说:“臣自少读书,好言治乱。方陛下求治之初,上书言事。陛下不废狂狷,召对便殿,亲闻德音,九品贱官,自此始得登对。”
由于苏辙反对“求财而益之”,因此,他在条例司必然同王安石发生争论。首先,在青苗法上出现了分歧。一天,王安石邀苏辙、吕惠卿等到他家赴宴,拿出一卷书说:“此青苗法也,有疑以告,得详议之,无为他人所指也。”苏辙知道这是吕惠卿起草的,抓住其中的主要问题写出意见,示吕惠卿。吕面颈皆赤,回去就作了修改。后来,苏辙见王安石,王又征求他的意见。苏辙说:“以钱货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援救民之困,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重法不可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非理之费;及其纳钱,虽富家不免违限。如此,则鞭瞂必用,自此恐州县事不胜繁也。”王安石说:“君言有理,当徐议而行之。此后有异论,幸相告,勿相外也。”此后有一个多月,王安石没有再提青苗法事。
三苏像
全面批新法在条例司不到半年,苏辙写了《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对新法作了全面批评。同时,要求外任,免去他在条例司检详文字的职务。他说:“陛下创置此局,将以讲求财利,循致太平,宜得同心协力之人以备官属。而臣独以愚鄙,固执偏见,虽欲自效,其势无由。……伏乞除臣一合入差遣,使得展力州郡。”(《条例司乞外任奏状》)为人“谨重”的苏辙,在政治上常常比苏轼还激烈,这又是一个典型例子。他上书反对新法比苏轼早四个月,而要求离京外任比苏轼将近早两年。
王安石览状大怒,欲加以罪。神宗览状,问王安石道:“辙与轼何如?观其学问颇相似。”王安石回答说:“轼兄弟,大抵以飞箝捭阖为事。”飞箝捭阖,乃纵横辨说之术。神宗不以为然,故说:“如此,则宜合时事,何以反为异论?”(《续资治通鉴》卷67)是的,纵横家都是一些朝秦暮楚、毫无原则的人,他们专以迎合人主之意作为谋取高官厚禄的手段。而苏辙兄弟力主“君臣之间和而不同”,历仕数朝皆多“异论”,怎么能说他们“以飞箝捭阖为事”呢?神宗虽不同意王安石对苏辙兄弟的评价,但他当时正热心支持王安石变法,苏辙既多“异论”,所以也就“诏依所乞,除河南府推官”。
苏辙好不容易在中央担任重要的职务,但因为与当权者政见不合,所以心情是很不愉快的。苏辙上了辞呈之后,还在京城住了四个多月。他闭门谢客,读书自娱,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晨不能起。反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使得苏辙筋疲力尽,心灰意冷。
文章来源于:章黄国学zhanghuangguo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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