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380】林花謝了春紅
閱讀往期:陶傑【379】報紙的死因
近二十年她一直活得不太開心:她的崛起和走紅,隨着香港七十年代文化經濟起飛:時裝、報紙、廣告公司、電視、雜誌,低胸晚禮服、頒獎典禮、鎂光燈和掌聲,她是香港在芳華全盛時維港兩岸霓虹燈綠那杯香檳的一層芳冷的泡沫,當香港神話不再,這隻西洋玻璃杯子竟然改盛載着二鍋頭,不止是年紀之迭,更是時代之遷;風景不殊,而山河有異,無論如何不甘心,也就黯沉了她的華采。
正如沒有了北宋,沒有了東京元宵燈市的銀花千樹和遍地的魚龍燈影,到了蒙古人的元朝,縱還有些零碎的短歌小令,卻也再無李清照。
一度公主般的萬千寵愛,美貌財富、錦衣才華,幾俱在她一人。在查先生的報紙專欄,她時時遲到,解釋:這幾天公務忙,乘飛機去倫敦跟盛世談收購事宜,故脫了稿。她又說:到英美公幹,住酒店,不一定都華度夫或多徹斯特,三星也可以,最要緊是寧靜、清潔、舒適。講時若見海棠春睡嬌慵方起之態,在那個時世,哇,也真教許多小朋友仰望。
她是性情中人,波場和飯局的中心,曾與填詞音樂才子撕肝掏肺般愛得轟烈,分手反目又恨如碎骨剜心。一度身為他們的Mutual friend,聽各自背後狠狠的數落,情仇兩不知,愛中偏有恨,難免心想:觀其貌質,南轅北轍,你們從來不應該是一對。
畢竟大家是關心她的。三年前查太太做東,阿樂由加拿大歸,張敏儀等在座,都說起她,忽若驚鴻照影,她打了個電話來,在那端瑣談半小時有多的生活事。我說:過兩天我再回電給你。但以後電話長響,她沒有再接聽。
她深以她弟弟為傲,說起早逝的妹妹仍不勝悲。但她學遺傳學,是很理性的人。她喜歡紅樓夢,演過濃艷的秦可卿,我說她其實是Tomboy,衣妝獨特,更像史湘雲,她很開心。
此後兩俱無話。香港是仙履奇緣的故事,而誰沒有自己的午夜十二點?聽說她一直臥病,其後來的文心淡恬,心想能提筆必尚好,只是教人思之不忍。最後一次見到她,在般咸道附近,駕車見一重彩女子踽踽走過──她是人海中一眼可辨之人──正張皇不知處,交通燈轉綠了,一開車,在流動的倒後鏡看見她艱難的背影,提着一個包,在一株老榕樹的影蔭下,也遠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