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病种待遇如何申请?申办指南快收好!
参保人患有门特病种范围的疾病
需在门诊长期复诊治疗的
应在确诊后
尽快办理门特病种认定申请手续
成功办理后
报销待遇比普通门诊更高!
具体如何办理?
门特申请、就医“三步走”
下面让社保君一步一步带您了解吧!
01
确定需申请的病种
(根据医院诊断)
目前佛山市门诊特定病种有61个(详见下表),参保人可根据主诊医生诊断确定需要申请的病种。
(向下滑动查看)
02
提交申请资料
(一般在具备对应资格的医院)
确定病种后,根据上表中对应的“受理病种申请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下表情况分类选择到市内、市外省内联网医疗机构或区内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申请。
注 意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见下方二维码:顺德区内门特病种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名单见下方二维码:
提交资料办理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起,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驻院医管办、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查询及打印申请结果。
03
选点就医
参保人办理上述申请后,门特病种待遇自定点医疗机构或社保办事处完成核准手续起生效。参保人须选定市内不超过3家医疗机构进行门特病种治疗(可在就医时办理),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按病种对应的支付比例及限额,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
1.参保人门特有效期结束后仍需继续进行相关病种治疗的,应在有效期结束前30日内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续审手续。续审手续可参考《最全最新!门特病种和门特市外就医资格到期办理指南来了!》
2.已办理长驻(住)异地就医手续且享受门特待遇的参保人,在备案地门特就医时不须选定3家医疗机构,但回参保地门特就医则仍需选定不超过3家医疗机构。
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门特就医的,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予以核报;在备案地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特就医的,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予以核报。
3.除已办理长驻(住)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外,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病种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特殊情况申请市外门特的,详情可参考《门特市外就医指南,“三步”搞定医保报销!》
尊敬的参保人,如需详细了解社保业务办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请您拨打佛山市“12345”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顺德社保原创,欢迎转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审校:岑炽晖、罗倩娴
编辑:顺德社保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