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十堰6部门联合出手!这些“奇葩证明”,禁!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十堰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工作,推进基层减负增效。
市六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对于不应出具证明事项,各地要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列明办事指南,精简办事流程,对于第一批清单所列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要本着方便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防止出现工作断链。
此外,各地民政部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监督,凡发现各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再出现擅自要求居民群众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居民群众办事创业困难的情形,要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强化服务意识,对村(居)民委员会依法不应出具清单之外的证明事项,建立完善动态数据库,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新设立,或者村(居)民群众需要且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依法及时办理,并细化证明样式。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十堰长安视频号来了!
欢迎关注!
编辑/大杨 责编/卫衍武、董甲伟 终审/徐婧
◆【我为群众办实事】3人非法电鱼14.6公斤!郧阳检察院这样判!
◆“老娘舅”“场院会”“联络牌”,郧阳亮出社会治理“新招数”
◆【我为群众办实事】3人非法电鱼14.6公斤!郧阳检察院这样判!
◆“老娘舅”“场院会”“联络牌”,郧阳亮出社会治理“新招数”
支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