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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主为节省开支竟然…被十堰民警发现后,拘!
路边基站被人私接电线
3月19日下午5点多,十堰市张湾区公安分局接到一起特殊的报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在工作中发现,大岭路一基站被人私接电线,存在窃电现象,且数额较大。
(网络配图,与内容无关)
接到报警后,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联合东岳路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由于盗窃电的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案件,必须有专业人员勘查和确认被盗电的度数,立即向国家电网十堰供电公司提出协助请求。
经过连日的调查,最终查获可疑电线来自大岭路某店铺。
3月24日,张湾警方抓获涉嫌盗窃电能的嫌疑人马某。
店铺老板为省钱
偷电6000多度
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窃电的违法事实。
今年1月份,马某为节约店铺开支,聘用两名工人并购买电线等工具,私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基站线路。
据统计,截至3月19日,被盗电量为6000多度,价值为4300余元。
目前,马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侦。3月24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民警(右)向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左)退还盗电造成的损失
偷电违法,严重可判刑
警方提醒,电力是国家资源,窃电扰乱正常的用电秩序,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和电力部门将依法大力打击。
窃电案件中,嫌疑人多为贪图小便宜抱有侥幸心理,但占窃电的小便宜可不一点都不便宜。如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则构成盗窃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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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杨 责编/卫衍武、董甲伟 终审/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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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办案民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