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丨海关十条措施助力中欧班列发展
随着企业复工和物流运输渐趋正常,中欧班列也迎来“复工潮”。为进一步促进中欧班列发展,24日海关总署出台十条措施,从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成本、加强枢纽站点建设、促进多式联运业务发展等方面,进一步促进沿线各国经贸往来。
十条措施包括:
(1)允许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除按规定需在进境地口岸实施检疫外,企业可自主选择在进出境地口岸办理中欧班列货物的清关手续,也可以选择在属地办理相关手续。
(2)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成本。对于中欧班列舱单中运单为同一进出境口岸、同一日期、同一车次、同一境内收发货人、同一合同、同一品名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舱单归并,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成本。
(3)推动“关铁通”合作倡议实施。加大“海关—铁路运营商推动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划”实施力度,积极促进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关间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加强海关交流合作,提升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
(4)支持建设中欧班列枢纽站点。对确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地方,支持建设中欧班列枢纽站点或集结中心,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开展组货业务及内外贸货物混编运输业务,释放中欧班列运能。
(5)促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支持开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允许中欧班列货物通过多程转关办理海关手续,加强中欧班列运输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对接。
(6)支持利用中欧班列扩大进口。对确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地方,支持建设各类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加强进出境地铁路口岸的海关非侵入式检查设备的配备,积极推广智能审图,充分发挥科技设备效能,提高查验效率,一般不在进出境地口岸实施开箱查验。
(7)支持中欧班列拓展业务范围。支持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快件、邮件运输业务。
(8)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AEO互认合作力度。加快推进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和通关便利措施实施,及时解决企业在中欧班列沿线遇到的通关问题,保障贸易畅通;积极开展企业信用培育和认证工作,使更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贸易往来的企业成为海关AEO企业。
(9)支持建设保税监管场所。支持在中欧班列关键物流节点城市,根据需要建设保税监管场所,利用保税制度优势助推中欧班列发展,高效集约开行中欧班列。
(10)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海关与铁路、场站、中欧班列承运人、货代等相关主体之间以及中欧班列各沿线节点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电子数据传输交换,减少企业重复录入,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中欧班列无纸化水平和通关全链条运作效率。
受疫情影响,作为重要对外贸易窗口的中欧班列一度暂停运营。随着各地陆续复工复产,目前多地中欧班列都已恢复常态化开行。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截至2月19日,铁路国际联运进出口货运量完成867万吨,同比增长8.1% ,其中,中欧班列累计完成8.3万标箱,同比增长1.5% 。
▲2月17日,中欧班列货运列车在南昌向塘铁路口岸等待发车。当日,中欧班列货运列车由江西南昌出发驶向俄罗斯莫斯科、白俄罗斯明斯克,标志着中欧班列(南昌)恢复常态化开行。(来源:新华网)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指出,在今年国际运输受疫情影响的背景下,中欧班列还逆势增长,一方面是由于其自身潜力的进一步释放,另一方面也和海运空运受到冲击有关。现在的中欧班列处于与其他运输方式调整合理配置的阶段,目前几种运输方式之间还没有完全稳定。
“我们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发展到什么程度,中欧班列就会发展到什么程度。”白明认为,为进一步释放中欧班列的运输潜力,今后应当继续规范、整合物流资源,提高运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