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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

2017-12-07 司法部 律道湾湾

司发通[2006]37号

 

人事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有关精神,结合司法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除工勤人员以外,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履行公职;

 

(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下列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

 

(一)部机关;

 

(二)部燕城监狱;

 

(三)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和法律援助中心待重新报批后,参照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

 

(四)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司法部研究室(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司法部信息中心、机关服务局履行相应行政职能的单位,待报批后,列人参照公务员法实施范围。

 

二、实施方法和步骤

 

自2006年1月1日起,部机关、燕城监狱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要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2006年重点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

 

部机关的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由司法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部燕城监狱的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在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燕城监狱具体组织实施。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在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拟新报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司法部研究室(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司法部信息中心、机关服务局,在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申请参照报告报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再按程序报批。上述单位经批准进入参照范围后,其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另Ⅱ确定和工资套改等项工作,在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6月份)

 

司法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抽调政治部、燕城监狱、法律援助中心、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公务员法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按照中组部、人事部要求,司法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吴爱英(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郝赤勇(副部长、政治部主任)

 

成员:王立宪(办公厅主任)

 

郑和平(政治部副主任)

 

杜春(法制司司长)

 

杜茂(计财装备司司长)

 

孙剑英(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祥(驻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刘和平(离退休干部局局长)

 

司法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如下:

 

主任:郑和平

 

成员:徐辉张国勋林东群沈亚梅闫佳

 

郝丽何永杰张莹

 

(二)实施阶段(7月份-8月份)

 

1.公务员登记。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的对象、条件、程序和管理权限,自上而下、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员登记必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进行,不得超编登记。公务员登记采取统一组织的形式,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审批及备案机关。

 

2.确定职务与级别。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环节。有关单位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根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对超出规定职数的,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达到规定的领导和非领导职数。

 

3.进行工资套改。公务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确定完成后,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工资套改。公务员按照确定的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确定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是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部符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规定条件的事业单位,要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报人事部审批后,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对公务员法实施以前已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直属煤矿管理局),要重新报批。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份)

 

主要检查验收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套改及参照管理报批等完成情况,并加以分析总结完善。

 

三、组织领导

 

我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在部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政治部做好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涉及此项工作的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注意研究新情况,稳妥解决新问题,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司法部   

 

200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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