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2018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9号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海关总署制定的《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1)和《2018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2),以及对部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的修改(见附件3)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8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使用简化的货物名称,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的范围,与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一致。
二、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2号附件1《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2年版)》所列税则号列3920.9990的原产地标准已修改,修改后的原产地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2.2018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3.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修订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10日
附件1
"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序号 | 税则号列 | 货物名称 | 原产地标准 |
1 | 02101110 | 干、熏、盐制的带骨猪腿 | 税号改变标准,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
2 | 02109900 | 其他猪杂碎 | 税号改变标准,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
3 | 34049000 | 其他人造蜡及调制蜡 | 税号改变标准 |
附件2
"2018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序号 | 税则号列 | 货物名称 | 原产地标准 |
1 | 90189020 | 血压测量仪器及器具 | 税号改变标准 |
2 | 90189050 | 透热疗法设备 | 税号改变标准 |
3 | 90191010 | 按摩器具 | 税号改变标准 |
4 | 90212900 | 假牙固定件 | 税号改变标准 |
5 | 90214000 | 助听器,不包括零件及附件 | 税号改变标准 |
附件3
2018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修订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序号 | 税则号列 | 货物名称 | 原有原产地标准 | 新修改原产地标准 |
1 | 39209990 | 其他塑料制的非泡沫塑料板片 | (1)从橡胶或塑料制造、造。主要制造工序为模塑;或 (2)从聚氯乙烯片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压制及切割。 | 税号改变标准 |
(ID:LUDAOWAN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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