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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适用问题的复函

2018-01-08 国家林业局 律道湾湾

林策发[2007]113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适用问题的请示》(京绿法文〔2007〕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院落转让给农村居民个人所有,采伐该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不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特此函复。

 

国家林业局   

 

2007年5月11日   



律道湾湾法律加油站


(ID:LUDAOWAN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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