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办税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针对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应对和防控,请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采取“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进厅”,尽量选择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单位社保费申报客户端等“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征期内不必急于办理的现场业务,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优先考虑延缓处理;确需前往实体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业务的,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健康状态进行自我评估,在健康的前提下做好相关防护工作再选择进厅办税。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用申报(更正申报)、缴税、代开发票、签订三方协议、变更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打印完税凭证和其它涉税申请业务均可办理。为方便您顺利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申报,省税务局暂将增值税申报比对由事中比对调整为事后比对,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 湖北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 chinatax .gov.cn。您也可通过各地设置的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
(二)如果您需要办理企业涉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办事大厅-更多服务-工商税务-税务实名认证进行办理。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果您(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您可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如果您(扣缴义务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办理。3月1日-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您可选择 “自然人电子税局”WEB端( https://etax.chinatax.gov)或者“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届时,我们将为您开通申报表预填、政策指引等功能,为您带来方便、快捷的办税体验。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一)如果您需要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并打印缴费凭证。
(二)如果您需要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打印职业年金缴费通知单,养老保险可通过TIPS扣款和开具六联缴款书。如需开具六联缴款书,建议适当推迟开具时间,避开疫情高发时间段。年金销号将由各办税服务厅协调相关开户银行提供对账明细信息办理,或根据微信群上报信息直接销号,纳税人无需入厅销号。
(三)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可以选择手机银行及湖北税务手机APP。打印缴费凭证若非急办退休手续所需,建议推迟打印。
四、其他业务办理
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或登录12366纳税服务平台(包括APP)进行网上留言咨询、智能咨询或在线咨询,或者在工作时间拨打湖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本地主管税务机关电话进行咨询。全省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系电话,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通过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微信等预约办税渠道提前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
当前仍处于年关季节,回乡返城人员较多,又值冬春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勤洗手,主动做好佩戴口罩、安全消毒等防护工作,减少密切接触,养成良好安全饮食习惯。湖北省税务系统将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各位纳税人、缴费人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0年1月2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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