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做陪审员 之三 断案
pei
陪
shen
审
yuan
员
shou
手
ji
记
回顾
干练的公诉人,没用的证人,狡猾的律师,风趣的法官。原以为明朗的案情竟变得乱七八糟。
正当本陪审员对控方证人们急得抓狂的时候,终于来了两位靠谱的证人。
陪审员手记之
断案
作者:小阳郡主 小编:伊美人
回来说这第一位专家证人,他是一位心理治疗师而不是医学博士,所以他屡次纠正说找他的人不是病人而是客户,辩护律师每每想降低他的可信度,用的手段都是:“Ferry 博士,啊不对,是Ferry 先生说……”
我深深地意识到,在某些领域里,得到一个博士头衔对于唬人来说还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在正式通过海选之后,每个陪审员都会领到一个小笔记本和圆珠笔,圆珠笔是可以作为纪念品带回家的,而笔记本一结案就会被销毁。
所以即便当时 Ferry 先生在那里讲课的时候,我比上任何课都认真地疯狂做笔记,现在也只能靠回忆撑下来了。
作为一个在本地颇有权威的家暴问题专家,他做过 95 次专家证人,其中 90% 是为了控方,每半天的酬劳是 1000 刀!
听完这句,我坚信法庭上至少有 12 个人在做乘法。
他的到来就是为了解释受虐妇女综合症这个名词。
在辩护律师反对无效后,专家在板上画了一个0到 180 度的正弦波:
从 0 度到大约 75 度的上升阶段叫做:压力积累(Tension Building)
从 75 度到 105 那段高峰叫做:急性暴力(Acute Violence)
从 105 度到 180 那段一切恢复正常,警察管这段叫:蜜月(Honeymoon)
从网上找到的略有不同,意思是一样的。
压力积累阶段里:
施暴人行为
(以下简称老公,我知道我知道,女人打男人的也不是没有啦。)
老公对老婆会有诸多指责挑剔,很多表现在对她能力的贬低,很典型的就是指责对方不会带孩子:你看孩子哭那么大声你也没有办法!
再有就是孤立,想尽办法不让老婆和外界接触,来加强自己对对方的控制。
受害人反应
这一阶段的初期,老婆会尽量息事宁人,讨好老公,事事顺着老公的意思。但这样反而导致老公变本加厉,控制欲激增。
后一阶段,老婆采取忽视策略,惹不起咱躲得起。比如孩子一哭就抱着孩子躲在一边,防止激怒老公,比如在老公发脾气的时候保持沉默。
可这种隐忍是暂时的,从压力累积阶段到急性暴力阶段往往有一个突发事件:以前的研究得出女人会讨打欠揍故意去惹毛老公导致暴力事件的激发;但实际上,受虐妇女这样做是累积了太多压力后忍无可忍必须结束这一阶段。
这简直就是在描述本案里的苦主啊!
被告就常常指责老婆不会带孩子,在案发当晚的短信里都有这种话:“你根本就不会照顾孩子,你都不带她去验血!”
不让苦主去和父亲的家庭有瓜葛,防止她被洗脑,这不就是典型的孤立行为吗?
好学生边做笔记边频频点头,顺便溜了一眼被告,他还是一张扑克脸。
在急性暴力阶段,就像本案里的剧情一样,各种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事件频繁发生,这阶段里的女人很多都想挣脱这种关系可往往都不成功。不用专家说我也想得到啊,身边和网上这种故事都不新鲜。
这时候已经彻底控制住老婆的男人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猎物彻底离开的,所以,这个阶段后期:
施暴人行为
暴力事件会慢慢消停,老公会向老婆道歉,保证不再犯,并且把这些日子里的举动都推到老婆身上,并无耻地指出:“如果你改这里那里,咱们以后就会好好的。”
受害者反应
很多老婆就会出于孩子,宗教,家庭,社会,自身的软弱和依赖,或者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回忆起往昔种种甜蜜,给自己找各种借口来原谅老公。
这样达到的蜜月阶段是短暂和虚幻的,因为它一定会滑向下一阶段急性暴力。而这次,老婆的地位更低,老公的暴力举动会更加严重。唯一的希望是,恶性循环在这里打住,就是说,两个人离婚,或者去寻求婚姻咨询的帮助,或者就是施暴者终于被绳之以法了。
专家还提到了一个老婆犹豫不肯把老公置于死地的原因,相当数量的被老婆告进局子里的老公被释放后,寻到老婆的行踪进行报复。
回到我们这位苦主,都被虐待成这样了,当检察官问她;“你为什么从来不寻求帮助?”
她面无表情地回答:“因为有时候我们有过谈话, 他向我道歉了。”
DA 问她: “你还爱她吗?”
她的答案是:“我对他…… 还是有感情的。"
在这个阶段的家暴受害者往往会对自己曾经的指控反悔。
DA 要得自然就是这句,辩护律师自然围着这句话狠狠打击:"你说 80% 的受害者都会反悔,收回之前的指控,是指你的经验数据,对吗?”
“你没有真正数过,这个 80% 很不精确,也可能是 60% 也可能是 90%, 对吗?”
“你所有这些理论都是基于你这些年的经验和客户,还有研究成果,和这两个人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是吗?”
这位专家下去的时候,妇联主席/居委会大妈我胸中熊熊燃烧起拯救弱女子的小宇宙。
下一位专家实至名归如假包换是个医学博士,一上来的穿着打扮做派就特有范儿,学历报上来,从本科到医学院到做住院医的医院,根据我看实习医生格蕾 (Grey's Anatomy)的经验,各个响当当!
她有三种病理专家头衔,但她现在做的是本县警署的验尸官。
(原谅世俗的我在心里纳闷: 她到底是图啥啊? )
她来作证的原因是教育我们什么叫勒杀(strangulation)。
现在我知道了, 掐人脖子是掐住了中间的气管和旁边的各条血管,扣动扳机只需要 5 磅力气,而把中间气管掐住,4 磅力气就够了;露在最外面的一条动脉被掐到血液不流通,只需要 7 磅力气;实验证明人在被掐住脖子 45 秒钟之后心跳就会下降;再后来会怎样,没有研究数据,医生说:“因为我们不想杀人。”
至于被掐后出现的症状:吞咽困难,头疼,看见黄色斑点,晕头转向,专家和被告原告和 DA 在此之前都完全不认识没有过任何交流,可我们苦主被掐了脖子逃脱之后“碰巧”都体验过这些症状。
第二位专家也下去了,我看看不高大却很魁梧的被告那双粗大的手,想起苦主那跟细细的脖子,后脊梁一阵发凉。
休息一下,精彩继续
陪审员手记之
结案陈词
就这样,控方全部证人都出场完毕, 辩方一口子人都没有出。
控方承担着提供被告人犯罪证据的责任,所以总是先出场的。
公诉人的结案陈词深得我心,她用的是工程师们喜闻乐见的 PowerPoint 幻灯片,把拉拉杂杂的事件全部串起来,理顺溜了,把苦主端端正正如同一片拼图一样放进两位专家描述的图画里。
最后,她充满正义的双眼注视着陪审团:
“这是一个关乎权力与控制 (power and control)的案件,人民(The People)请你们判决被告有罪。”
幻灯片的最后一页写着"辩护"和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辩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 唯一的策略就是想证明女苦主撒谎,我超级得意地发现 DA 最后提的问题和我一直琢磨的一摸一样:为什么?
她为什么要撒谎呢?完全没有动机啊!从头到尾她就是一个被迫地发出最后的吼声,吼完又后悔的糊涂可怜的少妇。
在我以为这事儿就是板上钉钉了之后,一直没有大作为的辩方律师突然发飙了,他充满激情地手舞足蹈地对我们进行着恐吓:
“一个人的一生就纂在了你们的手里,你们真的确定吗?最近苹果和三星的案子最后裁决要赔很多钱对吧?可你们需要比那个案件的陪审团更加确信才能把这位先生送进监狱。这整个案子都是基于这个女人的谎言,被警察和控方包装起来,形成一个所谓家暴事件,把罪行都强加在这个男人身上。政府(不是人民)想让你们相信这些疯狂的事情真的发生了。
注意到了吗?同样的机构,在检方嘴里是好好听好正义感的 WE THE PEOPLE (我们人民);到了控方嘴里就变成了邪恶的一听就别有用心的 THE GOVERNMENT (政府)。
接下来,他对控方证人一个一个打击:
从他那张嘴里说出来的苦主,就是一个为了取得孩子监护权不惜编了许多弥天大谎的阴谋策划者,然后她显然被自己的谎言压垮了,所以在两次出庭的证词漏洞百出。
那位新警察则是一个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小笨蛋,他做的笔录一点不规范,控方想让你们相信他没有按规矩检查被掐脖子之后的伤势,你们信吗? 他明明就是查了,但没有任何证据;后来那个侦探更加离谱,最后送给 DA 的案子就是他哄着苦主说出来的。
至于那两位专家,都懒得说了,他们自己都承认了,完全不认识当事人,那他们的所谓经验之谈,和老掉牙的研究结果有什么意义呢?!
女大理寺卿对辩方律师的反驳:
专家证人,顾名思义,就是来提供专业意见的,有些专业意见是解释案件涉及的专业名词。攻击他们没有见过当事人,是很可笑的。
第一位专家出庭,是为了来教育陪审团,什么叫受虐妇女综合症,来对于这位受害妇女的一些行为举止提供一个解释;
第二位专家出庭,是为了告诉陪审团,从被后勒住脖子是一种很容易导致受害者丧命的行为。
再有,你们要注意这个没有被叫到的证人,女主的亲爹亲妈,如果真如苦主所说,夫妻俩经常打架,他们为什么都没有出来作证?难道你们不觉得蹊跷吗?
我结结实实地被他吓到一下下。
万一,真的是我一直戴着有色眼镜看这个案子?
万一,真的是我这几天来越来越确定的判决是因为我不断把周围网上各种女苦主往里带入?
万一,真的只是我的偏见,我的武断让我只听见只记住对被告不利的证据?
当!当!当!正义女神微笑着出现了,她的话赶走了我所有的疑虑,翻成咱们大陆公安剧的语言就是:
“辩方律师刚才这番陈词慷慨激,乍听似乎很有道理; 可他的话不是证据,真正的证据在我证人的证词里,在警察的报告里,在人民的手中。
他说女主编造这些谎言就是为了抢夺监护权,可他有没有提供一丝证据支持这个论点呢?
我承认我们的人民警察队伍中的新兵经验不足,在取证中犯了些错误,这些你们都可以向我们检察院和各级机关反应,但你们会因为他的错误而让一个罪犯逍遥法外吗?
至于我方为什么没有传唤受害人的亲生父母,我提醒你们,被告人的律师和我一样有有权力发传票,他又为什么没找他们来做证人呢?”
大理寺卿吐槽: DA缺乏对于普通证人和专家证人的可信性和相关性的维护,可能埋下一些隐患。特别专家证人,本就不是“当事人”,不直接了解苦主和被告并不是问题。而对于权力与控制的强调,似乎也有些偏差。用致命性武器攻击这项罪并不包含“控制”这个暗示被告心理的东西(这是更难以证明的要素)。DA要强调的是每一项控罪的元素,好比死抠“攻击” 和“致命性武器”这两点,然后一一击破;而不要讨论过多其它因素。
嫌两位律师把我们 12 个人搅和得不够晕,法官又念了一个十几页长的陪审员须知(jury instruction)。
在我打了无数哈欠之后,法庭后方的侧门被打开, 法警把我们护送进了一个小房间,里头有男女厕所各一个,饮水机一台, 一个长桌,和 12 把椅子。
我们将被关在这里同进同出,早上到齐了才能进来,一起短暂休息, 一起被放出去吃中饭,下午一起下班,直到达成一致判决才能被放出来。
我记得当时抬头看了看钟,上午10:30。我记得当时很天真地想,大半天足够定罪了吧,下午4:30 结束走人去接儿子,谁料到接下来的会是怎样颠覆三观的五天!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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