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详细!一文了解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指南→
日前,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共同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的有关内容正式实施。
一、项目目标
—不断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覆盖面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覆盖面,“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和支持的服务对象不少于100万人次。
(1)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不断完善,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
(2)持续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专业性。
(3)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与照护服务、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
二、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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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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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所指的服务对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规定,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和服务保障能力及需求迫切程度,确定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覆盖范围。已经出台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地方标准的,按照地方标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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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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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对抚养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场所规格等做出了具体要求,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在人员配置和管理方面,该标准作出了详细要求。比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残疾人社会工作、医疗或康复、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或疏导等专业能力,每年需参加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的业务学习或专业培训。
在场所要求方面,《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要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建筑面积应按照床位不少于10张、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合居型居室人均可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卫生间应配备残疾人蹲位,居室和卫生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设备,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应为残疾人开展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的功能区。
各地可以因地制宜,根据服务对象个人状况及机构的专业能力等情况,在以上服务内容中选择提供最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已经出台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地方标准的,按照地方标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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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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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残疾人群体有智力、听力、精神、肢体等不同残疾类型,要助其真正脱困、获得“善养”,需要分门别类的进行托养服务,为此,《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生活照料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各地可以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
寄宿制托养服务,指采用24 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指采用在社区就近、就便日托的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居家服务,指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以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或是缺乏适合承接服务机构的地区可以探索规范开展邻里互助等其他社会化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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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范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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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下拨到各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拨付至各级各类、能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机构等用于补助服务对象接受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以向服务对象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支出。以邻里互助方式开展托养服务的地方,应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监管上的作用,资金可通过项目管理文件、服务协议等方式拨付至社区、村或其他适合资金监管的组织。
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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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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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下拨到各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是基于各地区财力系数、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人口规模,各地托养服务上年度工作成效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配方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
各地可以整合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慈善资金等多种资金渠道,按照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布局、服务能力、市场情况等研究确定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际补助标准。
《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的出台意味着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将可获得由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的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托养服务,这些将有助于帮助更多残疾人建立生活信心,更好回归社会。
END
信息来源:中国残残疾人联合会官网
编辑:双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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