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为中国河流夺回生态流量
我一直特别信奉一句话,叫“小河无水,大河怎会有水”。
我记得有一次沿着黄河行走,在鄂尔多斯高原一带,我们没有看到一条黄河的支流是有水的,所以黄河经过这一带,变得瘦弱不堪。
我不知道这句话是从哪里得来的,后来我把这句话改动了下,叫“小河生态崩溃,大河也就距离崩溃不远了”。
这并非什么科学道理,而是常识。河流永远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网络,是密密麻麻的通道,和人类的血管一样,干流重要,支流也同样重要。而跟人类生活更加密切的往往是支流。
我天生对河流充满兴趣,很多没有去过的河流我也足够了解。有一段时间,我很关注大江大河的污染,还有那一个个超级大坝。但后来,我用更多的时间开始关注小河的命运。
我发现,江河的水质不光越来越差,水下的世界也越来越寂静了。这个时候你往往会有一种错觉,不,应该是新的认识。你会觉得这个国家对河流或者对水的态度如此简单,简单到可怕。简单到为了利用河流发电、灌溉、航运、排污,一切可以不管不顾。可怕到他们觉得水就是水而已,可以用管道调来调去,可以随时夺走,又随时抛弃。
没有几个人能想到河流本身是有生命的,是有其使命的。当然也没有想到,有无数的生灵生活其中,或者以河流为依托。公众是淡漠的,更可怕的是法律也是淡漠的。
2016年4月,我去重庆调研一个小水电站(重庆,请给长江的“毛细血管”一条生路)。当地的伙伴告诉我,当地几个小水电站为了发电把河道里的水全部都夺走了,导致几十公里的河道没有一滴水,鱼虾绝迹。
如果你不去现场,你很难想象一条奔流的河流其河水被掠夺是多么惨烈的景象。那条河流在当地人看来,只是一条很小的河,但在我这个北方人看来,已经足够大了。它在山谷里咆哮着,突然就被拦截了,然后被引入一个隧洞,等到它再次回到河道里的时候,已经是几十公里之外了。
当我得知整个重庆有几千座这样的水电站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发电后,我有点懵圈。我记得我给重庆市水利局写了封公开信,呼吁其对所有水电站展开督察,要求所有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而生态流量,是环评法明确要求的。
我没有等到对方的回应,却等到了更可怕的信息:有人说,不只是重庆,全国都是如此。比如我一个深圳的朋友说,深圳所有的河流已经开发完毕。四川的朋友说,大熊猫的保护区里都这么干(在大熊猫栖息地搞灭绝生态的小水电,四川芦山县是穷疯了么?),已经导致好多珍稀物种消亡了。神农架的朋友说,神农架保护区的水电建设,过去很多年,从未停止过。
笔者站在引水式电站的输水管道上
消息从四面八方涌来,我们不禁要问,小水电真的这么可怕么?
从我有限的认识来说,小水电本身并不可怕。如果引水式电站只引部分水发电,经济效益肯定会差点,但对生态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如果生态敏感区,脆弱区能不建就不建,就是最大的效益。
所以说,可以不管河流的死活去发电而不用受到任何约束,最可怕。
央视最近曝光的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水电站一事,足以说明这一切。报道说中国第二大内陆河黑河上游建了是多座水电站,因为不给下游生态流量,导致黑河断流,生态恶化。报道中最有趣的一点是,记者采访了一个水电站的员工,对方称没有接到公司命令,不敢放水。但法律明确要求,水电站必须下泄生态流量。这两点连起来看,就是公司规定凌驾于法律之上。
受祁连山事件的刺激,我仔细研究了下与生态流量有关的法律法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环评法》明确规定水电站设施必须保证下泄足够的生态流量。
水利部有引导性文件,明确规定水电开发建设应满足下游生态用水要求。各地主动采取对策措施,如河北明确水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福建要求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已建电站按程序评估后逐步拆除。
此外,有的地方水利部门还有一个《小水电管理办法》,这个办法里有明确的关于生态流量的确定,下泄方式,根据不同的河流,会有不同的数据。据我所知,广东省,浙江省,甘肃省都有类似的办法。
但很显然,现实证明,以上法律法规似乎没多大用处。我猜测原因,除了处罚太轻或者根本无人处罚之外,缺乏监督,尤其是公众监督肯定也是重要原因。
它快灭绝了
其实,我在这里矫情了半天,真实的原因不说大家也知道。去年出台的国务院水十条里才第一次提出了生态流量这一概念,指出要将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对此,有专家点评,这对于扭转我国“重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轻生态保育”的不均衡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如此多的江河正在死去,如此多的野生动物正在灭绝,期待给力的法律横空出世力挽狂澜,恐怕是做梦。
这就好比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很迷恋河流生态,但感觉自己什么都不懂,一直想找个河流生态专家学习一番,幻想着知识给我力量。但后来我发现,中国根本就没有河流生态专家,有的只是河流利用专家。
NO
现在我明白了,站在河流生态角度看问题,你就是最好的专家。为保护河流生态而行动,你就是专家。
灾难的现场已经看了足够多了,每一个灾难我们恰恰都无法忍了受。既然中国的河流要获得天经地义的生态流量如此困难,那我们当然要替它夺回来,这本该是属于它们啊。
怎么夺了,我也不知道,但我想肯定会依据现有的法律,让法律有用起来,让监督有用起来。这样,才可能迎来更具杀伤力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