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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妃文绣:第一个和皇帝离婚的女人

联合读创 2019-12-28



20181022丨 阅 读 创 造 生 活 丨


“皇上,你知道兰因絮果这句话吗?我少时读的时候,只觉得惋惜,如今却明白了,花开花落自有时。”

——《如懿传》


《如懿传》剧照


电视剧《如懿传》


如果看过电视剧《如懿传》的话,想必不会忘记如懿这几句话。剧中周迅所饰演的如懿,因为念着和皇帝的年少情分,把自己置身在紫禁城这个漩涡之中,然而那些情分却被渐渐消磨,最终导致二人离心。




如懿断发


如懿万念俱灰,断发断情,成全了自己的执着,最后在一轮明月下静静阖目,为这一生画下了句点。


关于断发,剧中的解释是:一为国丧,二为夫丧。


如懿身为皇后,在皇帝和太后尚在时主动断发,显然犯了满族大忌,故在历史中乾隆对于继后的断发举动,则认定“她平日恨我必深”,此后与她相关的一切都讳莫如深,难见记载。


这段令人唏嘘的宫廷往事,经由《如懿传》的播出而进入更多人的视野,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如懿的行为无异于和皇帝离婚。


然而敢于和皇帝主动提离婚的,除了这位辉发那拉氏,还有中国最后一位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末代皇妃文绣。


文绣宫廷旧照


额尔德特·文绣,8岁时被送去读书,天资聪明,各科功课都学得极好,深得老师的喜爱。如果没有发生后面选妃的事,也许文绣会继续完成学业,度过另一种人生。


然而当她的叔叔得知16岁的皇帝要选后时,为了光耀没落的家族,自作主张将文绣的照片递了上去,或许是命运的巧合,容貌并不出众的文绣竟然真的入选了。


关于文绣是如何被溥仪选中的,在溥仪的自传《我的前半生》中有这样的记述:



究竟选谁,当然要“皇帝”说话,这就是要“钦定”一下了。同治和光绪用的办法,是把候选的姑娘们都找来,站成一排,由未来的新郎当面挑拣,挑中了的当面做出个记号来——我听到的有两个说法,一说是递玉如意给中意的姑娘,又有说是把一个荷包系在姑娘的扣子上。


到我的时代,经过王公大臣们的商议,认为把人家闺女摆成一溜挑来挑去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就改为挑照片的办法,我看着谁好,就用铅笔在照片上做个记号。


照片送到了养心殿来,一共是四张。这四位姑娘的玉容,在我看来,都是一个模样,每位都有个像纸糊的桶子似的身段,脸部很小,实在也分不出丑俊来,如果一定要比较,也只能比一比谁的旗袍花色特别些。


我那时既想不到什么终身大事之类的问题,也没有个什么标准,我不费思索地在一张似乎顺眼一些的相片上,用铅笔画了一个圈儿。


这是满洲额尔德特氏端恭的女儿,名叫文绣,又名惠心,比我小三岁,看照片的那年是12岁。这是敬懿太妃所中意的姑娘。




就这样,小小年纪的文绣因为身上漂亮的花色,被溥仪随手画了一个圈,圈住了她半生的命运。


1922年11月30日,文绣先于正宫皇后婉容一天进了皇宫,册为淑妃。而她与未来丈夫的第一次见面,得到的不过是冰冷的五个字:“下去歇息吧!”


此后文绣开始了她的宫廷生涯,每日在各宫请完安后,便回到居所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或刺绣,或教导宫女认字,后来又跟随老师学习英语,潜心学习,把读书当成乐趣。


文绣宫廷旧照


这样闲适的日子并没有过很久,两年后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皇宫,文绣也跟着他和婉容一同来到了天津,开始另一种宫外的生活。


可在这里并不比宫中快乐多少,溥仪和婉容像是被放出的鸟,在外面的世界飞得很精彩,他们成日游走在各类社交活动中,和各方人物打交道。


但这一切都和文绣没有丝毫关系,她不过从一个大笼子换到一个小笼子,这种压抑束缚的生活让她苦闷不已,却不得纾解。


对于这段宫外三人的生活,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这样描述:



我前面说过,我从结婚之后,并不时常和婉容、文绣接近。因为在宫各住各的地方,距离都挺远,她俩因此十分猜嫉(两个太妃的矛盾,当然对她们也有影响),每个人都以为我不在她那里的时候,必是在另一个那里(其实我不过在我自己那里)。


特别是婉容霸道一些,总存心排挤文绣,文绣是比较老实的,受气的地方就少不了。我为了减少和婉容的啰嗦,曾经索性不到文绣的宫里去,婉容仍是不满意。到天津之后,闹得尤其厉害,有时三个人就不能在一起,在一起也不说话。


其实即使我只有一个妻子,这个妻子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意思。因为我的兴趣除了复辟,还是复辟。


老实说,我不懂得什么叫爱情,在别人是平等的夫妇,在我,夫妇关系就是主奴之间的关系,妻妾都是君王的奴才和工具。




丈夫对她丝毫没有爱意,文绣无法忍受终于行动了,由一封离婚信开始了名噪一时的“刀妃运动”。


    “文绣自民国十一年入宫,因双方情意不投,不为逊帝所喜,迄今九年,独处一室,未蒙一次同居。而一般阉宦婢仆见其失宠,竟从而虐待。种种苦恼,无术摆脱,终求助于法律,望重归自由。”



离婚登报


1931年10月22日,溥仪与文绣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文绣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和皇帝离婚的皇妃。


对于这件事,溥仪在自传中是这样记述的:



一九三一年,文绣突然提出了离婚要求,在得到解决之后,遗老们还没有忘记这一条:要发个“上谕”,贬淑妃为庶人。我自然也照办了。


说起文绣和我离婚这一段,我想起了早已存在于我的家庭夫妇间的不正常的生活。这与其说是我对对方的感情上的问题,倒不如说是由于张园生活上的空虚。这是对于一个年轻妇女无法忍受的空虚。


文绣从小受的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不到十四岁,开始了“宫妃”生活,因此,“君权”和“夫权”的观念,无疑是很深的。她在那种环境中敢于提出离婚,不能说这不是需要双重勇敢的行为。


她破除万难,实现了离婚的要求,离婚之后,受到的压力仍然不少。有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受家里人的教唆,是为了贪图一笔可观的赡养费。


事实上,她家里的人给她精神上的迫害不见得比外来的少,她拿到的五万元赡养费,经过律师、中间人以及家里人的克扣、占用“求助”,也剩不了好多。


她精神上受的,也许比这方面损失更大。甚至那些向她发出讥讽、辱骂声的人们中间,也没有少了觊觎那笔赡养费的人。


比如她的一位哥哥,就是其中的一位。这位道貌岸然的先生,曾在天津《商报》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给他妹妹,其中有这样的话:


我家受清帝恩达二百余年,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慢云逊帝对汝并无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应耐死忍受……


汝随侍逊帝,身披绫罗,口餍鱼肉,使用仆妇,工资由账房开支,购买物品由账房开支,且每月有二百元之月费,试问汝一闺阁妇女,果有何不足?


纵中宫待汝稍严,不肯假以辞色,然抱衾与裯,自是小星本分,实命不犹,抑又何怨……


这封信曾在“遗老”们之间传诵一时。文绣后来的情形我就不知道了,后来只听说她在天津当了小学教师,殁于一九五〇年,终身未嫁。




面对那封公开信,文绣不甘示弱,立马回击:


    “惟妹所受祖宗遗训,以守法为立身之本:如为清朝民,即守清朝法;如为民国民,即守民国法。逊帝前被逐出宫,曾声明不愿为民国国民,故妹袖藏利剪,预备随逊帝殉清。


    嗣因逊帝来津,做民国国民一分子,妹又岂敢不随?既为民国国民,自应遵守民国法律。查民国宪法第六条,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理合函请我兄嗣后多读法律书,向谨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触犯民国法律,是为至盼。”


文绣是个聪慧的女子,从这封回信中也能得窥一二,不卑不亢,有理有据,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有所顾忌,这样有思想,有才华,有性格的女子,早在她身处深宫时所做的文章中就显露了出来:


             

            吊苑鹿/文绣


春光明媚,红绿满园,余偶散步其中,游目骋怀,信可乐也。倚树稍憩,忽闻囿鹿,悲鸣婉转,俛而视之,奄奄待毙,状殊可怜。余以此鹿得入御园,受恩俸豢养,永保其生,亦可谓之幸矣。


然野畜不畜于家,如此鹿在园内,不得其自由,犹狱内之犯人,非遇赦不得而出也。庄子云: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不愿其死为骨为贵也。


          

文绣从一头死去的鹿身上,联想到庄子的“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不愿其死为骨为贵也”。


在她看来皇妃的身份并不是荣耀,而是一个巨大的枷锁,纵然身为皇妃死骨为贵,却比不上在泥中拖着尾巴的快乐与自由。


在电影《末代皇帝》中,邬君梅饰演的文绣说了三次“我要离婚”,最终得到了溥仪的允许,她兴冲冲地走出大门,抛开旁人递过来的雨伞,笑着说:“我不需要它了。”


然后摘下帽子,一步步走入雨中。



电影《末代皇帝》


她终于自由了,冲破枷锁和束缚,如愿曳尾涂中,脱离了溥仪的前半生,此后的荣与辱,都是独属自己的后半生。


文绣民国时期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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