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和现象学在黑格尔与胡塞尔那里,是怎样区别对待的?
如宗教权威与政治权威的文明,「整合权力必然对人性造成戕害」,无论个体与群体的争议,还是外在环境挤压与绑架人的精神世界所造成的内在冲突,绝无充分思考的可能。
先决存在的为人性,而非宗教与政治,同样亦非逻辑。
“差异”不过是文字障、文明障的历史遗存,基于广泛交流的人类世界,达成普遍逻辑乃大势所趋。
而逻辑“差异”虽终将被遗弃,但造成“差异”的语言环境及文化土壤亦为十足重要的研究课题。
拼音文字、语法语言直接缔造了西方逻辑体系,「无论是亚里士多德偏执的词项问题,还是近代数学纯形式化的发展趋势,皆为“是”而非“指”的语言机能造成」。
命题最少三个词项,但凡发生意义皆有系词“是”连结性、数、格、时态,且依托词形变化确立的形容词、副词而充当定语、状语的既定规则。
剥离概念的内涵,把经验世界对命题的“指实”维度消解,仅保留命题形式,以纯粹符号亦即“值”的载体来取代概念,符号逻辑就诞生了。
而汉语显然无法如此转向,梵语等拼音文字亦有如此可能,但仅具语言载体,而无精神向度,亦无纯粹逻辑的发生概率,如“因明”就始终没有在经验世界与符号世界划开鸿沟。
先说“逻辑”,黑格尔的体系意图对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皆给出终极解答,“逻辑学”、“自然科学”、“精神现象学”是主体意识面向客体的三个层次,“自然科学”是探究客观世界,“逻辑学”、“精神现象学”皆为“我”的自身认知与转化,若无对黑格尔体系的系统理解,单独厘清个别概念十足困难。
但把握核心一点,“逻辑学”在黑格尔那里是“纯粹理念的运动规律”,“精神现象学”不过是把“逻辑学”的内容,也就是纷繁复杂人类世界与主体自身纳入“逻辑框架”内加以解释。
「胡塞尔的“逻辑学”亦为探究思维的先天规律,但其维度是认识论与心理学的内在联接」,无黑格尔囊括世界的宏大诉求。
胡塞尔的“现象学”为“前理性”、“前逻辑”的意识发生探索,既有反省理性的时代印记,亦为基于心理机制对世界观的考察,而非黑格尔基于纯粹概念对世界观的构建。
两人根本区别其一为对理性态度不同,其二为“逻辑”在哲学体系中角色不同,在黑格尔为构建,在胡塞尔为考察。
答:《易传》讲“百姓日用而不知”,实则古今中外皆同此理,绝大多数人都是基于既定的文化与社会环境以及一般性的教育理念而养成思维方式。
虽不同形态的社会对独立思维有压抑与鼓励的差别,但社会养成的思维自然而然与环境相默契,而独立思考与文化场景往往大相径庭。
社会进步显然依赖与众不同的头脑,而相对于习惯思维,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虽于经验世界相疏离,但并非无根之水,支撑独立思维的其实就是逻辑潜能,自我剖析的能力与实践就是逻辑发生的场景。
深入探究对象化的自然并揭示其内在法则,尚有实验手段与实证精神的辅助,而向内探究人类思维普遍且根本的内在法则,也就是逻辑。
既非直观,亦非感受,纯粹为思维方式的反观内视,如此维度显然为逻辑学家所开辟,而逻辑训练显然有效。
各古代文明就技术而言皆有不朽成就,如制陶、金属冶炼、建筑、水利、医疗等领域,埃及、巴比伦、赫梯、玛雅等古代文明皆令人叹为观止。技术之发达长期支撑其文明的绵延。
二十世纪中叶,牛津大学辛格教授领衔编纂的七卷本《技术史》,为技术发展史的里程碑著作,包罗人类文明各时期的技术突破与改造。
相对于技术而言,科学则更为晚熟,且其内涵与表征皆缺乏直观性,勿宁说,科学不但不直接服务于人类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且其发生与历史积淀都需要别具匠心加以梳理。
如古代各文明高度发达的天文学,显然具备现代科学的意义,但其始作俑根本不是探求宇宙真理与揭示自然规律,而是宗教与政治诉求激发长久的观测与精深的计算。此为科学精神之不自觉。
蔡伦之造纸术到隋唐方得以技术改造而广为使用,毕昇之活字印刷虽早古腾堡四百年,但由宋至清但凡惶惶巨著皆为手抄与刻板,如《永乐大典》《四库全书》《大藏经》诸版本等,而古腾堡印刷术由拉丁文著作广泛传播而催生启蒙运动。
火药、指南针甚至发明者不可考,在贞妇烈女皆可名垂青史的时代,推动文明进步的发明家却埋没于历史。
综上之开阔考察,何为“科学”与“技术”的分野?“科学”与“伦理”是否难以兼容?“科学”如何脱胎于“宗教”?“逻辑”如何提供“科学”的基本范式?
如此议题皆为有待揭示的重要思考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