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边疆时空】马玉华 | 民国时期边政学研究中相关问题辨析

马玉华 边疆时空 2019-12-18

【新朋友】点击上方“边疆时空”关注我们

【老朋友】点击右上角“···”,分享精彩文章给朋友们

马玉华

法学博士, 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西南边疆史、西南民族学史。代表性著作《区域文化与社会变迁——威宁·石门坎·苗族》。

摘要:民国时期的边疆概念包括地理边疆、政治边疆、文化边疆、经济边疆等多层含义。边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边政指边疆政治,就是管理边疆民族的公众事务,包括边疆政策、边疆政制、边政机构、边疆行政等; 狭义的边政,是专指边疆行政,即对边疆地区进行的管理和治理。边政学是研究边疆政治的专门学问。中国边政学 的诞生有三个标志,即吴文藻先生《边政学发凡》的发表、中国边政学会的成立和《边政公论》的创办。 

关键词:边疆 边政 边政学 边政学的诞生

 

近年来,有关民国时期的边政学(特指1949年以前大陆的边政学研究,为了叙述方便,文中用民国时期)引起学者的注意,在一些论著和文章中已有涉及。但是要研究建立时期的边政学,需要厘清与之有关的一些基本概念。本文根据民国时期前辈学人的研究和有关资料,对中国边政学的诞生、当时边政学研究中的边疆、边政、边政学等基本概念及其内涵做初步的探讨,以就教于各位方家。


一、 边疆、边疆民族与边疆社会


边疆二字,按照字面解释,“物之四周叫做边,疆是境界,两字合拢来讲,就是周围的境界”。民国时期的边疆(Frontier)概念有多层含义,综合诸多前辈学者们的观点,主要有地理的边疆、政治的边疆、文化(人文)的边疆、经济的边疆等。

地理的边疆(Border, Margin)是指我国领土与他国毗邻的地带,即一国的国境疆界。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国国民党边疆政策》一书对边疆的界定,“所谓边疆,照字面讲,可以说就是国家的边界,是指我国和邻国接壤的地方。”高长柱在《边疆问题论文集》中说:“凡国与国之间标识其领土主权之区别者,曰‘国防线’;接近‘国防线’之领域,即边疆也。”地理的边疆实际包含了两个部分:一是境界(Boundary——边界线),一是边疆区域(Frontier Region or BorderArea——边区)

从地理的立场而言,边疆是一个纯粹的空间概念,凡是沿着国界一带的地域都可称为边疆,包括沿边陆疆,以及沿南海、东海、渤海的海岸都是我国的边疆。也就是说,地理的边疆是指国家领土的边缘区域,凡一国的领土与他国接壤之地区,即所谓其国的边疆。换言之“边疆即是一个国家领土之外围。”这与我们现在所说的边疆含义相同,是指一国的边境之地(Boundary),靠近国界的领土。胡焕庸所著国防地理与国防诸书,也代表地理的边疆观。

政治的边疆,是与中央(中枢)相对立的名称,“一个国家尤其是版图辽阔的国家,尽管交通如何发达,政令如何畅行,离中央遥远的,或因人口组织的复杂,或因国防上的重要等地方上的特殊情形,政府在设政施令上不得不略有权益处置的必要,因而边疆遂成为政治上的特区。”例如,民国时期我国川康甘青内蒙一带,在地理上是我国的中心,但因为离政治中枢(南京)过远,又因为民族及宗教上的特点,强邻势力的侵入,这些地方的应付及对策最可能影响国家的命运,因此这些地方被看成是政治的边疆。相反,东南诸省,以海为界,本是国界,而并不被视为边疆,这就是政治的边疆观。

有学者提出政治边疆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在某些边疆区域,有所谓盟旗、土司、头人、伯克、政教合一等政治制度,这些政治制度是边疆所特有,不同于中原的省县两级的地方制度。二是在某些边疆地区,中央推行于省县的政令,不能畅行适用,这些地区也称为边疆。这种政治的边疆观其实是一个政制的概念,即把保持原始的或沿袭旧有的政制,与民国时期现行地方制度不同的地区,看作边疆。因此,民国时期普遍认为:中原本部十八个行省之外的地方,即旧有的十八行省为内地,其余的疆域都是边疆。

中国以农业立国,在中原地区主要是农耕文化,自古以来我国把与农耕文化不同的地区视为边疆,形成了文化的边疆观。文化边疆(人文边疆)是指那种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大都和内地殊异的地区。“凡是宗族复杂,语文异殊的地带,”都被列为文化的边疆。张汉光认为:文化的边疆是“指国内某些民族在语言、风俗、信仰、一切生活方式上不同于中原汉文、汉语、农耕,无固定宗教信仰的民族的居住地区而言。”即与汉文化相异的少数民族文化模式。这里文化的不同,不在他的文化程度,而是在文化类型(Culture  Pattern)的不同,“乃由其文化的特殊性所构成的地区类型” 。文化的边疆既包括民族的不同,也包括文化的差异,“凡是与内地纯中原文化异趣的特殊文化区域,即汉族本位文化圈以外,或与非汉族文化交错性较大的地区,”就是文化的边疆,亦是民族的边疆,例如以往所用“蒙疆”“藏疆”“回疆”“苗疆”等名称,既是指文化的边疆,也是指民族的边疆。

这种文化的边疆观是以汉文化为参照系,如《〈边疆研究季刊〉发刊词》中对于边疆的定义:“吾人本于文化观点,以为边疆之涵义,当为‘中华民族文化之边缘’。(继以‘我群’与‘他群’两个观念说明内地民族与边疆民族的关系有云:)‘中华民族(民国时期称为国族)之所谓‘我群’,其主要成分,当为最初组织中国国家之汉族,其文化的体系与其领域,早经奠定,一脉相承,至今不替。所谓‘他群’,则为边疆及内地之浅化族,其语言习尚,乃至一切文化生活,尚须经过相当涵化作用,以渐与‘我群’融合为一体。”。旧称边疆为“化外”,就是代表着文化的观点。

文化(culture)一词,本就含有耕作之意。黄奋生先生指出,“中国的边疆,有两方面的意义:一则为国界的边疆,即与外国领土接壤的区域;一则为文化的边疆,即未尽开发的土地,其间为游牧经济的各宗族所散居,而其习俗宗教生活语文等与农业文化不同的区域”。这里他虽然说的是文化的边疆,但实际上提出了经济的边疆观,认为边疆是:有大量未开发的土地,以游牧狩猎经济为主的地区。张汉光也说:“进行精耕农业的不是边疆,进行粗放游牧的才算边疆。”

民国时期学者们归纳了边疆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土地的未尽开发,二是各宗族杂居之地,三是游牧的经济,四是生活文化的特殊。可见,当时人们对边疆的认识不是从单一角度出发,而是混合了政治、地理、文化、经济、民族等多种因素形成的多层次综合概念。因此,民国时期的边疆范围非常广泛,不仅东北几省、外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台湾是边疆;热河、察哈尔、绥远、宁夏、青海、西康是边疆;甚至甘肃、湖南、四川、贵州的一部分也都是边疆。边疆实际包括两部分:一是中部十八个行省以外而邻近外国的地方,如蒙藏及辽吉黑热察绥新宁青云康;二是“紧邻十八省居住有苗夷羌戎各小族的荒僻之地,如陕甘湘粤桂川滇黔等省之边区。”

根据上述边疆定义,我们可以对民国时期的边疆做大致划分:以内地或者中央(中枢)为中心,向外扩展,依次是文化边疆,政治的边疆,再到地理的边疆。也就是说,地理的边疆离内地最远,是靠近国境线的地方,如安东、吉林、松江、黑龙江、兴安、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省,这些地区是当时国家领土与他国接壤的地带,是地理的边疆。其次是政治的边疆,即保持有原来旧有的政治制度的地方,如辽北、吉林、黑龙江、兴安、察哈尔、绥远、热河、宁夏、青海、新疆等省的盟旗制;甘肃、青海、西康、四川、云南等省的土司制度;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西康东南部和大凉山彝族部落、云南西北部野人山的山头人及西南部佧佤族的酋长制,这些都是政治的边疆。文化边疆除了上述地理边疆和政治边疆外,还包括接近内地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或者杂居区,这些少数民族因为在“血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与内地迥乎不同,” 故被视为边疆。如青海甘肃西南、四川西北部连界的安多地区;贵州、四川南部、湖南西部高山上的苗族聚居区;贵州南部、广西北部的侗家水家聚居区;海南岛的黎族区;台湾中东部高山上的高山族聚居区;福建北部、浙江南部的畲族聚居区,这些都是文化的边疆。当然,这些边疆区域没有严格的分界线,而且边疆范围和边疆特征时有重叠,如在政治的边疆和地理的边疆区域也同时具有文化(经济)边疆的特征。

此外,还有学者提出边疆范围应该扩大,包括陆疆和海疆。但他们所说的海疆,与传统的海疆概念不同,不是指东南沿海省区,而是说的海外华侨群众,认为华侨事务应该成为边政的一个部分。

总之,民国时期学者们对于边疆的涵义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却没有形成统一的固定概念,有时把地理的边疆与政治的边疆放在一起,认为地理的边疆即是政治边疆,如吴文藻说,“国人之谈边疆者,主要不出两种用义:一是政治上的边疆,一是文化上的边疆。政治上的边疆,是指一国的国界或边界言,所以亦是地理上的边疆。”有时则将文化的边疆与经济的边疆和民族的边疆相混,如上述黄奋生、吴文藻和张汉光等人。

边疆概念的不确定,使得民国时期边政学研究及实际的运用存在许多问题。如民国时期,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绥远、察哈尔、新疆、西藏、蒙古、宁夏、西康、四川、青海、贵州均被视为边疆,其中热河、绥远、察哈尔、宁夏、四川、青海、贵州等省并无一处与外国接壤,按照地理边疆的概念,此种划分不合理。又如政治的边疆观,民国时期人们普遍认为:中原本部十八个行省之外的地方,即旧有的十八行省为内地,其余的疆域都是边疆。这种说法也不对的,如云南虽是行省,但在地理上却是边疆。又比如文化的边疆观认为:与汉文化不同的少数民族特殊文化区域,就是文化的边疆,也是民族的边疆。因此,民国时期将紧邻十八省居住有各民族的地方,陕甘湘粤桂川黔等省少数民族杂居区也看成是边疆,这是不适当的。可见,民国时期继承了中国华夷之辨的传统,边疆概念更多是指政治的边疆和文化的边疆,而且是从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综合的考虑。

与边疆概念有关的是边疆民族和边疆社会。边疆民族是指国内居住于边疆、边地或邻近边地的各种少数民族,民国时期简称为“边民”“边胞”“边族”“土人”“土族”等。

按照民国时期的边疆观念,我国边疆范围较大,但在地理边疆区域不一定都是少数民族,而在政治的边疆和文化边疆范围内,则大都是少数民族。民国时期,宪法所称边疆地区各民族,“应包括地理的、政治的及文化上的三种含义下的边疆各民族,即全国的边疆各民族。……也就是全国的边疆国民。所以称他们为民族,只是说他们各有其文化的特征。我们知道,中华国族的文化是混凝多数特征而成的。概括地说,边民的特征是:口操非汉语,写读非汉语,或没有文字;信仰某一种宗教,或仅保存原始的灵气信仰;生活方式或狩猎、或游牧、或农耕、或半耕半猎、或半猎半牧、或半牧半农;居住地区或高山、或狭谷、或森林、或草地、或沙漠。”

吴文藻把边疆民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这些民族有全族聚居于一个区域,没有其他民族混杂其间,如内外蒙古的蒙古族、前后藏的藏族;有的是全族聚居于一个区域,虽有其他民族杂居其间,但仍是该区域最大多数的民族,如新疆的维吾尔族;又有许多零星的小民族散布于各边疆省份荒僻的地方,邻近有许多大族聚居,无论在政治上、文化上均居于依附从属地位,如西南的苗夷等族;还有若干混合民族,分布在幅员辽阔的边远省区,其文化介于纯内地人与边地人之间,能通两种语言。

边疆社会是指居住在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社会文化。这些非汉族人群除了语言不同,在亲族制度、政治组织、经济方式、道德、宗教、艺术以及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亦与中原汉文化不同。我国东北、西北、西南诸省中就有若干与中原文化不同的人群,他们各自有其独有的语言与文化模式。当时的学者们认识到:与中原文化不同的社会不仅限于西南西北,在我国腹地的湖南、四川、贵州等省也有若干非汉语社区。民国时期的边疆社会实际是指所有一切与中原汉族文化不同体系的非汉语社会而言。因此,边疆社会,不仅限于靠近边界的地区,而是指一切非汉语社会,“边疆社会乃是‘文化的边区’(Culture  Marginal  Area)的社会”。

这说明中国边疆地区有特殊的社会文化。例如有很大的边疆区域是游牧社会,还有不少的地区是半农半牧、半耕半猎、半猎半牧的社会,而西南山区的少数民族有的还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生产状态。边疆少数民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如蒙、藏及傣族,不只有完整的民族语言,而且有极完全的标音文字,此等语言文字把他们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持下来。另外,边疆人民多崇拜宗教,有信仰佛教的,如蒙古族、藏族信仰喇嘛教,傣族信仰小乘佛教;有信仰伊斯兰教,如维吾尔族、回族等;有信仰本民族宗教,如彝族的毕摩教、纳西族的东巴教;还有原始宗教和信巫术的,如苗族、瑶族。边疆地区仍保持有旧有的政治制度,民国时期,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仍有盟旗、土司、政教合一和部落四种特殊的边疆政治制度。

总之,我国边疆范围广大,边疆民族众多,社会文化多元,边疆政治制度多样。民国时期边疆危机严重,边疆问题突出,引起国民政府及各界人士的关注。尤其是“自东北事件发生以来,一日而蹙地千里,国人视线所集,益觉边远省区建设之急切与重要。” 时人认识到“从前我国民漠视边疆,以为建设中国,应先内地而后边疆。经过此次战争之惨痛教训,当知建设边疆较之内地更为重要,”边政开始受到重视。


二、 边政与边政学


民国时期的边政是一个略词,“举凡边疆政治,边疆行政,或边疆政策等名词,都可用以代表。”边政,一般是指具有不同文化方式的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是与中央政治或内政相对应的词。

边政与“边务”(Frontier—Matter)不同,边务是应付边疆地区所偶发的事务和区域性的边务,它包括“外渗”性的事务,如与邻国交涉、邻国入侵等的“外务纠纷”,或者是治理边疆的区域性事项。边政则是属于国家的“内务行政”,其职责仍是“安其社会(管卫),长其人民(教养)”。但边政与政治学上的乡政、市政或省政也不同,因为边政所施政的地方是边疆地区,所施政的对象是边疆少数民族。

边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边政指边疆政治,即与边疆有关的一切政治活动,通俗的说,就是管理边疆民族的公众事务,包括边疆政策、边疆政制、边政机构、边疆行政等。狭义的边政,是专指边疆行政(Frontier  Administration),即对边疆地区进行的管理和治理,是实施边疆政策的技巧与方法。胡耐安说:边政是行政学里的一个特殊词谓,“无非是指边疆地区之‘区域性’的治理而言”,就是从狭义的角度对边政的解释。政治学上的边政概念是指广义的边疆政治,人类学上所谓的边政是指狭义的边疆行政。

广义的边政包括边疆政策、边疆政制、边政机构、边疆行政等内容,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边疆政治的实施必须依靠政策和机构。边疆政策指导边疆政治活动的方向。边疆政策是根据边疆政治原理推演出来的,必须凭籍边疆行政机构才能见诸实施,因此边疆政策是介于边疆政治和边疆行政之间。边疆政制或边政机构是执行边疆政策推动政治的工具,是从事边疆建设的主办机关。边疆行政则是对边疆区域的管理和治理。一般而言,先有边疆政策,然后边疆立法,而后边疆行政。边疆政治包含了边疆行政,但边疆行政不包括边疆政治。边疆政治与边疆政策也不能混淆,边疆政治包含了边疆政策,边疆政策是边疆政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包括治边思想和边疆政策,是思想和理论方面的内容。

边政学是研究边疆政治的专门学问,“就是研究关于边疆民族政治思想,事实,制度,及行政的科学。”

我国边疆地区大多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边疆民族与边疆政治息息相关,边疆人民的向背,关系国家民族的前途。因此,研究边疆政治必须先考察边疆民族,边政学以研究边疆民族为其最大的特点,“研究边疆民族可以说是研究边疆政治的关键所在。”

边政学研究的具体内容,吴文藻先生认为有四方面:一是有关边疆民族的理论与政策,即现在所说的边疆观、民族观和边疆民族政策等。如古来中国的华夷之辨,“以夷治夷”、“以蛮理蛮”的思想,历代的民族思想,民国以来的五族共和,三民主义的学说,中华民族概念,边疆政策和民族政策等,这是思想和理论方面的内容。

二是调查掌握边疆实际情况,搜集可靠资料。要对边疆进行治理和开发,必须了解掌握边疆情况,因此,边疆地区的实地调查十分重要,这是边政学研究的基础。边政学的重要内容就是运用近代的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调查边疆的实际情况,包括边疆地理、人口、种族、语言、物产、人物、家庭、职业、教育、政治、宗教、医学、卫生、娱乐等一切现象。有关边疆地区的一切资料,不论是过去和现在的第一手资料,都应该力求详尽无遗;统计数字,力求准确可靠。这是边疆事实部分,主要是叙述边疆情况。

三是研究边疆政治制度,例如历代中央掌理边政的机构,特别是清朝的理藩部和民(国)初的蒙藏院;政教合一制度(中央在地方者有库伦办事大臣、乌理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驻藏大臣等);盟旗制度;历代的土司制度,尤其是明清以后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历代的边防与屯田制度等。一切边疆制度,既已存在,就有其持久性,而非一朝一夕就能改造或废除。首先通过实地调查,认识边疆现有的政治制度,进而探讨治理边疆的有效办法。这是制度的分析部分。

四是边疆行政,即对边疆实施的管理和治理。吴文藻指出:边疆行政系统的确立,边疆行政机构的活用,乃是实施边政成功的关键。良好的行政,依赖于边政主持人的因地制宜和随机应变。这是属于实践部分。在这四个内容中,以第二和第三最为重要,“因为事实可以纠正思想的错误,制度可以便利行政的推行。”

边政学研究的目的有二:一是理论方面,即阐发边政学的原理,将西方人类学(民族学)、政治学、史学、地理学及社会科学诸多学科进行整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边政学。二是实用方面,就是把人类学应用到实际的边疆政治中。边政学的研究,“可使边疆政策有所依据,边疆政治得以改进,而执行边政的人对于治理不同族不同文的边民,亦可有所借镜。”

吴文藻先生对中国边政学理论的形成和学科的诞生做出了学界公认的贡献,今人评价说:以后学人关于边政学研究的理论探讨,都是以此为基础的。但边政由边疆和政治这两个词凑合而成,既不符合逻辑,其指代也不明确,可以代表边疆政治、边疆政策,也可以代表边疆政制、边疆行政、边疆治理,以这样一个略词作为一门学科的名称,导致民国时期的边政学研究对象不确定。吴先生提出的边政学概念是取边政的广义,即包括边疆政策、边疆政制、边疆机构、边疆行政等,但在后来的研究中,边政更多时候是指代边疆行政或边政制度、边政机构。边政学研究虽然以边疆政治为主,但是:“边政之中,包括着政治、经济、宗教、教育等问题。”因此,边政学研究的内容其实非常广泛,理应包括边疆政治、边疆政策、边疆制度、边政机构、边疆行政、边疆民族、边疆地理、边疆国防、边疆历史和文化、边疆经济、边疆教育、边疆宗教等等。正如黄慕松所言:“边疆之特质,既因其地域气候民族语文政俗诸端,与内地小有不同,则国家对于边疆所行之政令,无论其为保卫,为治理,为开发,亦当因地制宜,而有特别注意规划之必要。例如主管边事之机关,治理边疆之法则,开辟边地,启发边民之急务,以及一切有关边疆之设施,皆属讨论边政问题之范围。”

 

三、 中国边政学诞生的问题


民国以前,我国已有筹边的政论文章,但无研究边政的专门学问。九一八事变后,学者们开始注意边疆问题的研究,并向国人介绍边疆情况,来唤醒国人的民族危机感。抗战爆发后,政府西迁到西部地区,对于边疆研究尤其重视。20世纪40年代,一门研究边疆政治的新学科——边政学应运而生。

过去人们普遍认为,1942年1月,吴文藻《边政学发凡》一文的发表,标志着中国边政学的诞生。作者认为:中国边政学的诞生除了吴文藻先生《边政学发凡》的发表外,还有两个标志,即中国边政学会的成立和《边政公论》的创办。

根据国民党中央五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国内各民族及宗教间之融洽团结以达成抗战胜利建国成功目的之施政纲要》中,“设置边疆研究机关,敦聘专家,搜集资料,研究计划边疆建设问题,以贡献政府参考,并以提倡边疆建设之兴趣”的要求,1941年9月29日,中国边政学会在重庆召开成立大会,到会者有边政学会会员及有关机构的代表60余人参加。边政学会建立的目的:“盖欲籍以集合对于边事夙具热望,边政饶有兴趣之士,以研究边疆政治及其文化,介绍边疆实际情况,促进边疆建设,加强中华民国之团结为宗旨,上以襄赞政府之政治设施,下以建立国人之正确舆论,期于边政前途,有所裨益。”会议由陈之迈主持,周昆田报告了学会筹备的经过,张廷休、楚明善、吴文藻等相继演讲。会上通过了学会会章,讨论了提案,选举理事和监事。会议选举戴季陶、孔祥熙为名誉理事长;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当选为理事长,周昆田、陈之迈、吴文藻、楚明善、王化成、曾少鲁等11人为理事。蒋廷黻、奚伦、李芋龙、武和轩、白云梯为监事。另外还选举了候补理事和监事。学会下设总务、研究和出版三个组。10月12日,学会召开第一次理事会议,推选各组的主任,由曾少鲁任总务主任,吴文藻为研究主任,周昆田为出版主任。

中国边政学会是由中央边政机构蒙藏委员会牵头,罗织大量专家学者组织的学会。1941年成立到1947年间,一直由吴忠信担任理事长,学会大量发展会员,蒙藏委员会的职员全部入会,声势颇为兴盛 。民族学家、社会学家徐益棠、凌纯声、吴泽霖、顾颉刚、芮逸夫、卫惠林、马长寿、吴文藻、周昆田、张廷休、张中微等都是边政学会的重要成员,他们中的许多人还在政府部门担任要职,如张廷休任蒙藏教育司司长,凌纯声担任了国民政府教育部边疆教育司司长,吴文藻曾在国防最高委员会参事室工作。

中国边政学会的成立,使中国边政学有了自己专业的学术机构,这是新学科建立的重要基础。在此之前,虽然已有关注中国边疆史地和边疆问题的中国地学会、清华大学边疆问题研究会、和“禹贡学会”等学术团体,但以边政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团体,是始于1941年成立的中国边政学会。

1941年8月10日,筹办中的边政学会创办了刊物——《边政公论》。《边政公论》研究的范围主要是边疆和民族两部分,“边疆研究部分特别注重边疆政策的确定,边政机构之联系、充实和改进。民族部分分为边疆民族、自然环境、文化(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本刊发行的目的:“盖欲凭客观的见地,真诚的研究,一方阐发一般边政原理,使得边政实施能有个正确的理论做参考基础;一方研讨实际问题,搜集实际资料,冀能为建设边疆尽其前哨的义务。换句话说,就是想使理论与实际溶成一片,行政与学术取得配合,以共谋边事的发展。”《边政公论》每月出版一期,至 1948年12月停刊,共发行了七卷4期,是当时较有影响的边政研究刊物,发表了大量有关边疆问题、边疆政治和边疆民族社会历史文化的调查报告及研究成果。《边政公论》的创办,为边政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发表研究成果的园地,这是中国边政学诞生的另一标志。

1942年1月,吴文藻先生在《边政公论》上发表了《边政学发凡》一文,是中国边政学诞生的又一标志。文中提出了边政学研究的目的重要及观点、边政学的性质、边政学的内容大纲、边政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阐发了边政学的基本原理,建构了中国边政学的学科体系,使之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以后张汉光、周昆田、卫惠林、吴文藻、吴泽霖、凌纯声等人在《边政公论》上发表了许多文章,进一步阐释了边疆、边政、边政学等概念,对边政学的内涵、性质、中国历代的边政制度、边疆政策、以及边疆行政等进行了探讨与研究,这些学者均为构建中国边政学的学科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

民国时期的边政学有以下特点:首先,边政学是根据现实的需要而产生的学科。边政学是为应对边疆危机产生的学科,它关注边疆,解决现实的问题,它与政治的关系非常密切。正如吴文藻先生所说“为政由学始”,建立边政学的目的是:“以边政学为依据,来奠定新边政的基础,而辅助新边政的推行。”其次,边政学是应用型学科,兼具有人类学与政治学的学科特点。“它以人类学的观点为主,政治学的观点为副,就是把人类学的理论应用到政治的实践中,把两者贯通起来。” 是人类学(民族学)和政治学的实际应用,“应用则以资政为要”,即为现实政治服务。再次,边政学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兴交叉学科。它以民族学、人类学为主干,政治学辅之,是包括社会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史学、地理学等学科在内的边缘学科,是诸多学科的综合应用。“欲使边政学的观点正确,方法精密,题材丰富,内容充实,就必须从这种种学科,随时吸收其精华。非如此不足以建立边政学的学术基础。”最后,边政学会是隶属于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是由政府领导,拨款支持,专家学者参与和运作的学会,其研究为政府服务的功能是非常明显的。

20世纪30、40年代,边政学成为显学不是偶然的,其学科的发展,既反应了当时的现实需要,也与有政府的支持和扶持密切相关。但亦正因为边政学有明显的为政府服务的功能,新中国建立后,边政学作为国民党的一门御用学科而被否定,直到20世纪80年代之后才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建立时期的边政学把整个中国边疆问题作为一个研究课题来进行宏观的战略的思考,实际上是我们现在边疆研究发展的一个前奏,同时也为今天边疆历史与现状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注】文章原载于《昆明学院学报》 2012年01期

责编:齐云彦

声 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文章已获得作者授权,如需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如有版权问题,请留言说明,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


往期回顾【边疆时空】贾淑荣 | 女真人婚姻习俗的历史演变【边疆时空】祁建民 | 从蒙古军政府到蒙古自治邦——蒙疆政权的形成与消亡【边疆时空】刘云 | 宋代的国家控制与社会协调———以福建路举子田的产权分析为例【边疆时空】吴滔 | 清代广东梅菉镇的空间结构与社会组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