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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警说事|直击镇江首例人体藏毒案!

2017-06-13 平安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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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

总有人利欲熏心。

为了金钱不择手段,

哪怕是面临法律的严惩,

甚至危及自己的生命,

仍要铤而走险!

近日,

镇江警方破获我市首例人体藏毒案,

大快人心!

  接报线索 

3月29日晚上,丹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获取线索,一名安徽籍男子可能携带毒品,并将毒品从云南景洪经昆明乘飞机运输到长沙,然后运往丹阳,并且数量较大。接警后,丹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立即开始侦缉此案。

  人赃并获 

当晚11时许,丹阳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会同丹阳市局中山路派出所,在云阳街道城河路某大酒店,将体内藏毒人员马某当场抓获。此后,当场从其入住的宾馆床底下,搜出52颗、重约300克的海洛因。

  可疑的卫生纸 

(图片来源网络)

随后,在宾馆卫生间内,民警又发现地面留有许多卫生纸,明显与常理相悖。这一非正常现象,很快引起了高度警觉的民警注意。随即,通过仪器检测,民警竟震惊的发现:马某肠胃内还有大量异物!

  艰难排“毒” 

民警将马某带到派出所后,立刻让其多喝水,希望嫌疑人能尽快将毒品排出体内。因为万一毒品包装在体内破裂,极容易危及性命。最终,经过艰难的数次排泄,直至第二天上午,嫌疑人马某终于将体内全部毒品排出体外,此次共有“海洛因”13颗。所有的毒品,内层用塑料薄膜包裹,外侧用胶带缠绕,看上去就像是小香肠。

  放线钓“鱼”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对体内藏毒、运输毒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30日中午11时许,丹阳警方继续“放线钓鱼”,让马某继续与缅甸的毒贩沟通,以引出在丹阳的收货人。最终,由侦查员假扮运送毒品的马某,在丹阳城河路某大酒店附近的阜阳桥上,成功抓获前来取货的四川籍涉毒女子张某。

求财心切

犯罪嫌疑人马某交代,他来自安徽凤阳,原来在苏州打工。后因赌博输钱,走投无路,便在网上认识了一名毒贩,从而走上运输毒品之路。今年3月28日,马某乘飞机抵达云南的景洪,随后乘坐摩托车,沿着边境小道偷渡缅甸。在缅甸,毒贩让其将65颗包装好的毒品海洛因吞服下肚。然后,马某通过乘坐飞机从云南景洪到湖南长沙,再从长沙坐火车将毒品运输到丹阳。毒贩许诺,事成之后,毒贩给付1.3万元的费用。

  “排”出再“吞”

小编了解到,其实人体贩毒挣钱实际上并不轻松。在返回内地期间,马某体内部分毒品一度曾排出体外,在向毒贩请示后,对方给出回复:“洗净之后,再次吞下肚!”求财心切的马某,只好照办。此前在马某入住宾馆床下搜出的重约300克的海洛因,也全部都是马某从自己体内“拉”出来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镇警科普:人体藏毒

“人体藏毒”是犯罪分子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打击,采用的一种比较隐蔽的藏毒、运毒方式,而且吞进和排出过程都异常痛苦。

把毒品包装成水果糖的形状,然后吞下去。一个人一次可在体内藏毒五百至一千五百克,吞食毒品一般用时五至十多个小时。毒品可在藏毒者体内停留约四天,其间藏毒者基本不进食,由于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外部包装破损,随时会命丧毒品。

镇警说法: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奉劝那些“求财心切”的人,切勿走违法犯罪的道路,就如人体藏毒反不成,牢狱之灾免不了;机关算尽投罗网,误了性命划不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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