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警观点|“张艳家孩子在大润发”又被“抢”走了?假的!别转了!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精彩推荐
2017年8月20日
这则“寻人”的消息,
“辗转”大半个中国,
历经安徽芜湖、阜阳,浙江金华、湖州,贵州贵阳,遵义、山东青岛、莱州,湖北武汉、宜昌,吉林松原,北京、黑龙江……
“终于”传到了镇江!
为什么总是“张艳家孩子被抢”?
为什么她家孩子还在全国各地“被抢”?
小编来揭秘!
1
所留号码已被标记为“疑似诈骗”
所谓的“寻人消息”中所留号码归属地为安徽阜阳,已被370位网友标记为“疑似诈骗电话”,各位网友请勿拨打!
2
重要信息交代不明
首先,这条“寻子消息”没有“张艳”本人的身份信息,也没有孩子丢失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只有模糊的“今天”“大润发”等;此外,更没有孩子的相关照片、体貌和衣着特征描述。符合典型的谣言特征!
3
镇江警方从未接报此警情
警方提醒,遇到家人走失,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民警帮助。事实上,走失家人的家属一般也会首先选择报警,向警方求助。但截止目前,我市警方从未接报“张艳”及其家属的报警求助电话,也未有“消息”所说2岁左右的小女孩“被抢”的警情。
4
“孩子被抢”描述不符常理
镇江警方一直致力于打造“平安镇江”,在市区主要地段均有警力驻扎、分布,并保持高频次的街面巡逻,“消息”中描述“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这样光天化日之下强行抢走儿童的情况,几乎没有可能性出现。即便出现这样的重大突发事件,警方也会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并迅速组织警力侦查破案。
5
全国各地都是“张艳女儿被抢”
前文已经说明,全国十几个城市都出现这则“寻人消息”,而且都是“张艳”孩子被“抢”,所留号码都一样,都是在同一地方,都是一样的“被抢”细节。
不仅今年有,2013年就曾出现过。
再搜搜里面提到的“联系人张明均”,看看如何?
所以,小编拜托各位,别再转发了!也别再分享了!小心你的“不明真相”会被不法分子利用!
6
散布谣言违法,严重的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镇江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编 辑:曹伦平
审 核:黄春林
END
这里“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