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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2018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来了!

10月2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和以往相比,今年文件内容有什么亮点?一起看看吧!



一、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标准


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不同岗位类型,细化和量化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坚持以师德为先,把师德摆在教师评价的首位,严格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坚持综合评价,突出考核教师师德素养、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政策导向。

 


二、进一步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要加大向乡村学校教师的政策倾斜,切实落实《通知》关于“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的规定,以及《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6〕5号)关于“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的规定。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关于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发表论文、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和课题等不作刚性要求的有关精神。



三、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审核与评审工作


我省2018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指标数为300名,其中广州市正高级教师评审指标40名、深圳市35名。2018年起广州、深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分别由广州、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且年底前需要报送评审结果。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各地市及省直单位2018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2018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

推荐名额分配表



想了解更详细更具体的正高级职称评审细则?快去查看今天的第四篇推文吧→ 2018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这么评!

 


四、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要严格执行评审有关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最后,祝老师们都能顺利评上职称!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可跳转至广东省教育厅官网查看相关通知及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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