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2021-2022年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开始啦!
浈江司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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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贯彻实施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浈江区评选优秀调解组织和优秀调解员实施方案》,我区现开展优秀人民调解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网上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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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9日 —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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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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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组织
1
参选单位:车站街东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车站街道办事处
车站街东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车站办调委会及车站司法所的指导和参与下,通过暖心走访、排忧解难、精准调解、反复工作依法开展做好调解工作。
主要做法:一是健全调解网格,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和楼栋长、居民小组长带动作用;二是强化培训普法,夯实民调基础,开展多元化法律知识普及,提升居民法律意识;三是善于分析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为辖区居民提供沟通平台;四是居民矛盾琐碎多,耐心腿勤调解成;五是找对钥匙开对门,充分发挥曲线调解的作用,用不同方式方法去解决调解对象的问题,发挥调解工作的灵活性。2021至2022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4余宗,调解率为100%。
2
参选单位:花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花坪镇人民政府
花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位于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大道22号,花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每一位人民调解员都兢兢业业,事必亲躬,时刻以真心回应群众诉求,以饱满的热忱投入到基层服务工作中去。
主要的做法有:一是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办,矛盾不上交,及时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听取各方建议,推进调解工作。听取村居法律顾问,村居委工作人员等意见,推进调解工作进行。三是提升业务能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组织调解员培训,结合实际案例讨论分析。2021年至2022年,花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纠纷268宗,调解成功260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8%。
3
参选单位:曲仁办田源仁居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曲仁办事处
曲仁办田源仁居民区党群服务中心于2021年12月20日揭牌成立。田源仁居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辖区的实际,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矛盾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努力将各类矛盾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牢固构筑社区矛盾调解防线。
主要的做法有以下:一是健全调解队伍,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加强联系和沟通协调,调解工作才能事办功倍;二是强化宣传普法,夯实民调基础,促进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真情服务,以心换心。随时倾听到群众心声和诉求,更好更快地服务群众;2021至2022年,田源仁居民区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100%。
4
参选单位:新韶镇大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新韶镇人民政府
新韶镇大陂村调解委员会切实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调解工作制度,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调解,顸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主要做法有: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制订了一系列考核制度和纠纷调处程序,发生矛盾纠纷时件件登记在册,调处时做好记录,调解后签好协议、建好档案;二是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重视对纠纷的防范工作。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立即赶往现场,及时平息事态,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通过加强法治宜传教育手段,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2021至2022年,大陂村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100余宗, 调解成功率99%。
5
参选单位:新韶镇府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新韶镇人民政府
新韶镇府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新韶镇调委会及新韶司法所的指导和参与下,调动辖区各方面的力量,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主要做法有:一、组成一支专业调解队伍,选拔了富有诚心、热心、耐心的干部作为调委会成员,同时让有经验的老同志协助进行调解工作;二、组织一场专业知识学习,调解员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学习,提高调解水平;三、定期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将排查结果登记造册;四、深入基层下发一本法律手册,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1至2022年,府管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30宗,涉及金额646800元,调解成功率达98%,当事人履行率达99%,受到村民的一致赞扬。
6
参选单位:十里亭镇十里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十里亭镇人民政府
十里亭社区调委会在十里亭镇调委会及十里亭司法所的指导和参与下,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行矛盾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努力将各类矛盾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牢固筑牢社区矛盾调解防线。具体工作重心如下:
一、加强班子建设和规范调解工作制度,将懂法律、懂政策,群众信任,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到社区调解队伍中;二、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发现矛盾纠纷苗头,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及时平息事态,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三、引导居民自觉运用法律解决问题,使全社区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2021至2022年以来,十里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纠纷5宗。
7
参选单位:十里亭镇碧桂园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十里亭镇人民政府
碧桂园北区调解委员会在十里亭镇调委会及十里亭司法所的指导和参与下,从2017年成立至今,积极主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小到包括邻里之间的养鸡养狗种菜,大到包括业主与碧桂园物业公司之间的山体滑坡纠纷事件等多种多样、形形式式的调解。目前的工作重心如下:
一、加强沟通联系,问题及时处理。加强与辖区物业公司沟通联系,一起参与处理矛盾纠纷;二、加强调解员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的培训学习,多听取社区律师的意见;三、利用集中培训、宣传标语、宣传摊位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2021年至2022年共调解各类纠纷46宗,调解成功率100%,受到了居民的肯定。
8
参选单位:犁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犁市镇人民政府
近两年来,犁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全镇稳定发展筑牢“第一道防线”。
主要做法有:一、健全组织网络,夯实工作基础。让调解员做好信息沟通,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上报;二、扎实开展各项矛盾纠纷调解维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矛盾纠纷调解每月报表台账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人;三、认真做好各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四、运用司法确认,保障矛盾双方合法权益;五、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2021年至2022年,犁市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53宗,成功化解545宗,调解成功率98.6%。
9
参选单位:犁市镇黄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犁市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犁市镇黄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犁市镇调委会及犁市司法所的指导和参与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主要做法有: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建设;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法律顾问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不断增强基层普法成效;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四、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成效。总结调解心得,每调解一起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2021年至2022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5宗,调解成功率达98%。
10
参选单位:东河街浈江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东河街道办事处
东河街浈江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开展调解工作,解决居民之间的问题,促进社区和谐,始终坚持以理智说服和协调为方法,通过交流、谈判和协商,寻求双方的最佳解决方案,以达成矛盾纠纷的和解。
主要做法有:一、不断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物业公司的沟通交流,为调解打破沟通屏障;二、以人为本,做各方沟通交流的纽带;三、不断完善和总结调解经验,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基础。2021至2022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宗,调解成功率100%。
11
参选单位:风采街壮志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风采街道办事处
风采街壮志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紧密结合社区实际,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矛盾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工作思路,努力将各类矛盾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牢固筑起社区矛盾人民调解坚强防线。
主要做法有:一、健全调解组织,发挥保障作用。加强社区调委会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格队伍;二、落实三项措施,夯实调解基础。抓好调解员培训,抓好社区居民普法教育,强化纠纷排查治理;三、完善排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做好重点人群排查,落实重点时期排查,抓好特殊性纠纷排查。2021至2022年,壮志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处置各类纠纷58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100%,防止民事纠纷案件2件,未发生因调解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为刑事案件事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12
参选单位:乐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乐园镇人民政府
乐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乐园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民调解工作,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核心,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为维护基层所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要做法有:一、硬件设施到位,调解制度健全;二、健全调解网络,发挥调解职能。注重群防群治的作用,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三、注重素质培养,提高调解水平;四、调解普法两结合,达到标本兼治。2021至2022年,乐园镇调委会共共调解处置各类纠纷21宗,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和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越级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3
参选单位:乐园镇韶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乐园镇人民政府
乐园镇韶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乐园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乐园镇调委会的指导下,以化解民间纠纷为目标,通过人民调解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主要做法有:一、健全调解网络,发挥保障作用。由居委干部和调解员进行协调、处理,使社区群防群治的调解“区域网”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二、强化培训普法,夯实民调基础。多开展普法宣传及调解培训,双管齐下提升社区居民法律基础;三、善于分析问遇细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至2022年,韶南社区调委会共调解纠纷50余宗,及时化解了辖区矛盾纠纷,维持了辖区的稳定。
14
参选单位:乐园镇新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乐园镇人民政府
乐园镇新村村调委会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为重点,以调解居民矛盾、构建和谐村委为目标,按网格划分为单位,强化民事调解职能、树立榜样典型,引导群众和睦文明相处,为建立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主要做法有:一、加强信息沟通,做好法律支撑。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让村法律顾问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二、发挥职能作用,增强工作实效,保障好村民、村集体合法权益;三、加强村普法宣传教育,为调解工作打好法律基础。2021至2022年,新村村调委会共调解纠纷85宗案件,成功85宗,成功率达到100%。
15
参选单位:青岛啤酒(韶关)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
推荐单位:乐园镇人民政府
青岛啤酒(韶关)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直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企业为宗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团结友爱职工,预防职企纠纷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促进职企和谐。
主要做法有:一、完善硬性设施,规范建设调委会,制作了标牌、标识,做到制度上墙;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企业内部;三、推动了厂务公开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促进公司队伍的和谐稳定;四、加强普法宣传,助推企业文化建设;五、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回应员工诉求。2021至2022年,青岛啤酒(韶关)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化解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纠纷20余宗,调解成功率100%。为构建和职企、和谐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人民调解员
1
周文斯
所属调解组织:车站街职工一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周文斯,女,现年37岁,中共党员,车站街职工一区社区主任,职工一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作为一名社区主任和调解员,她坚持做到以民为主,群众事情无小事,成为了党和群众之间沟通纽带。
周文斯同志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她以调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保障人民安居为己任,坚持把居民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矛盾立即着手解决,事前下功夫了解情况,事后跟踪回访调解结果落实情况,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为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至2022年,她直接参与调解的邻里、家庭、婚姻等各类矛盾纠纷35起。
2
李应涵
所属调解组织:车站街东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李应涵,女,现年47岁,中共党员,现任浈江区车站街东升村社区副主任,东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曾获“浈江区优秀红袖章平安志愿者”、“浈江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李应涵同志从事调解工作20年来,兢兢业业,以“群众身边无小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为居民做好调解工作,做居民群众的贴心人。她始终坚持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使调解双方怨恨愤怒而来,满意无憾而回,在平凡的调解工作中为社区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应有的贡献。2021至2022年,参与调处各种矛盾纠纷32宗,已成功化解纠纷隐患32宗,调解成功率达100%。
3
伍明凤
所属调解组织:花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伍明凤,女,现年39岁,现任花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伍明凤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她能踏踏实实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满腔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化解矛盾构建和谐村(社区)为目标,为村(社区)居民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她勤于钻研,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服务群众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在调解工作中,坚持法治宣传引领、多种方式调处、主动排查化解等工作模式。2021年至2022年,她参与矛盾纠纷调处23起,成功调解了矛盾纠纷23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4
侯泽明
所属调解组织:花坪镇长地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侯泽明,男,现年50岁,中共党员,现任长地头村委会委员、调委会调解员,曾被韶关市司法局评为人民调解员工作先进个人。
侯泽明同志从事调解工作十余年,他通过不断学习,充实法律知识,掌握调解技巧,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到群众中认真排查,及时发现村民间矛盾纠纷,提前介入调处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1年至2022年,他参与矛盾纠纷调处16起,成功化解纠纷16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5
龙丹云
所属调解组织:曲仁办事处花坪居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龙丹云,女,现年40岁,中共党员,现任曲仁冲办事处花坪居民区居委会主任,花坪居民区调委会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十多年。
龙丹云同志做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她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她总会第一时间到场,尽心尽职地及时化解,时刻以居民的事为大事,以服务居民为宗旨。2021至2022年,她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宗,调解成功率达100%,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6
许绍屏
所属调解组织:曲仁办事处富安阁居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许绍屏,女,现年40岁,中共党员,现任曲仁办事处富安阁居民区居委会副主任,富安阁居民区调委会调解员。她始终把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法律法规,解决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自己工作的基本准则,争做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
许绍屏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8年以上,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了解和掌握调解工作程序,工作能力较强,有调处重大疑难纠纷的实际经验。2021至2022年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宗,调解成功率100%。
7
李雯
所属调解组织:新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李雯,女,现年28岁,群众,新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
李雯同志参加调解工作以来,积极参与调处矛盾纠纷,倾心服务人民群众,尽力为身边的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加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力度,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她能急民所急、忧民所忧,在参与调解工作的同时还能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注重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普法教育。2021年至2022年期间,参与调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约50宗,调解成功率达98%。
8
温剑锋
所属调解组织:新韶镇东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温剑锋,男,现年36岁,群众,现任东山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4年。
温剑锋同志负责东山村调解工作以来,掌握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熟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开展走访,发现矛盾立即着手解决,落实情况,发现一起,解决一起。2021年至2022调解矛盾纠纷53宗,调解成功率达99%,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9
冯水清
所属调解组织:十里亭镇金凤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冯水清,男,现年53岁,中共党员,现任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金凤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曾被韶关市委、市政府评为2005-2006年度韶关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2017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冯水清律师,执业十多年来,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基层工作中的作用,为辖区村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农村稳定,促进村民和谐。2021年至2022年共参与调解案件136宗,调解成功率100%。
10
陈红霞
所属调解组织:十里亭镇前进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陈红霞,女,现年41岁,中共党员,现任中共浈江区十里亭镇前进路社区委员会书记,前进路社区调委会调解员。
陈红霞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一颗真心,十分热情,百分耐心,千分细致合理合法为民解忧,使得人民调解员真心实意为民的形象深入人心,在“平安浈江”、“文明浈江”创建中,赢得居民的一直好评。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2021年至2022年调解社区矛盾纠纷52宗,群众满意率100%。
11
郑红丽
所属调解组织:十里亭镇碧桂园北区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郑红丽,女,现年43岁,中共党员,现任浈江区碧桂园北区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郑红丽同志在调解工作中,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从社区的实际出发,经常走访群众,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把维护社区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保障社区居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社区居民一片安宁。2021至2022年,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纠纷达20余起。
12
廖宇辉
所属调解组织:犁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廖宇辉,女,现年49岁,现任犁市派出所文员、犁市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廖宇辉同志自2019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自觉加强法律和调解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寻求调解方法和技能,积极发挥调解员的作用,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021年至2022年,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38起,调解成功38起,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13
陈小华
所属调解组织:犁市镇黄沙村调解委员会
陈小华,男,现年49岁,中共党员,现任犁市镇黄沙村委会委员、黄沙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陈小华同志自2017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人民团结作出贡献。2021年-2022年,陈小华担任黄沙村调委会调解员期间,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土地纠纷等各类民事纠纷共22宗,调处成功率100%,为维护黄沙村和谐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4
林玉莲
所属调解组织:东河街启明北路社区调解委员会
林玉莲,女,现年46岁,中共党员,现任东河街启明北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启明北路社区调委会主任。
林玉莲同志在社区担任调解员近10年,她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职尽力。她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2021至2022年,共调解矛盾纠纷58起,调解成功率100%。
15
黄雯慧
所属调解组织:东河街人民调解委员会
黄雯慧,女,现年31岁,现任浈江区东河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黄雯慧同志自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工作,认真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做到调解措施精准、风险防范到位,力求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人民调解服务,将每个矛盾纠纷化繁为简,为每一个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2021至2022年,参与调解民间纠纷2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9%,当事人满意率达到99%,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赞扬。
16
朱嘉玲
所属调解组织:风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
朱嘉玲,女,现年32岁,现任风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朱嘉玲同志本人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立即着手解决,事前下功夫了解情况,事后跟踪回访调解结果落实情况,发现一起,解决一起。2021至2022年共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5宗,成功率100%,未发生一起当事人反悔、案件反复的情况,为维护风采街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17
袁婧雯
所属调解组织:风采街老东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袁婧雯,女,现年31岁,中共党员,现任老东门社区居委会主任、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袁婧雯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调解员,始终把“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人,规规矩矩做事”作为自己为人处事的信条。
她用自己的真心、热心、爱心对待每个居民,总是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邻里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区的一方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至2022年共参与调解各类纠纷35宗,调解成功率100%。
18
刘源
所属调解组织:乐园镇韶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刘源,男,现年32岁,中共党员,现任乐园镇韶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韶南社区调委会主任。
刘源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调解工作第一线,为调解本辖区民间纠纷,他有求必应,公正无私,雷厉风行,严于律己,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全身心投入人民调解和社会稳定工作中。他常说:“群众纠纷无小事”,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2021-2022年,共调解纠纷50余宗,调解成功率达100%,发挥了基层调解员的优势,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19
文嘉倩
所属调解组织:乐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文嘉倩,女,现年28岁,中共党员,乐园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乐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文嘉倩同志参加调解工作以来,在领导的带领下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始终牢记自己人民调解员的身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扎根基层,为群众做好调解工作,重点排查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21至2022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宗,成功率100%。
20
张新招
所属调解组织:乐园镇长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张新招,女,现年55岁,中共党员,现任乐园镇长乐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兼任长乐村调委会主任,负责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
张新招同志在15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中,长期扎根基层,心系百姓,不忘初心,成了街坊四邻的“知心大姐”,她以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在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调解网络、健全调解制度上下功夫,坚持把居民的事情放在首位。2021年至2022年,共调解矛盾纠纷50宗。全部做到案结事了,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为维护长乐村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活动】关爱成长,法护未来——风采司法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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