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刚刚,两高出台《关于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徒刑以上刑罚应否认定累犯的批复》
| ||||
来源:检察日报 2020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已于2019年11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3次会议、2019年9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近来,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请示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的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此复。 |
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
❖ 欢 迎 分 享 到 朋 友 圈 ❖
END
所有罪名现有立案标准(定罪量刑)文件全集(2020.1.2更新)
突发!最高法: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名单
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广州一律所和律师遭索赔12.6亿!或创下我国律师遭索赔金额之最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2019年十大刑案点评
新规:执行法官不给执行、消极执行咋办?最高院“一案双查”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