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前沿||王明树:主观性/主观化视角下的典籍英译研究——以《孟子》英译为例
主观性/主观化视角下的典籍英译研究——
以《孟子》英译为例
·王明树·
*文献来源
王明树,(2021),主观性/主观化视角下的典籍英译研究——以《孟子》英译为例,(1),78-88+168。
欢迎在中国知网查阅下载本文!
提要
主观性是认知语言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是语言的一种特性,包含说话人对事物的评价和在话语中留下的“自我”印记。主观化则是指语言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目前,主观性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说话人的视角;2)说话人的情感;3)说话人的情态。因此,本文主要从主观性所包含的视角、情感和情态三个主要维度出发,以《孟子》英译中的部分篇章为例,探讨译者在典籍英译中的主观性/主观化问题,旨在为典籍英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关键词
主观性 / 主观化 ;
典籍英译 ;《孟子》英译
1. 引言
中华民族勤劳智慧,至今已有五千多年的历史记忆和悠久的人类文明史,留下了大量优秀的典籍,对人类文明作出了卓越贡献。中国典籍英译实践及典籍英译研究对传播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东西方文化融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文旭等(2019)认为,认知翻译学主张将认知科学和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原则和研究方法与翻译研究相结合,是翻译研究的一种新范式。自认知翻译学兴起以来,国内已有专家学者以概念隐喻、概念转喻、认知识解、概念整合、意象图式、情感、情态、有界无界、关联理论等为理论框架,以具体的典籍英译文本为例,探讨典籍英译的认知问题,这些研究为典籍英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但鲜有学者从主观性/主观化的视角探讨典籍英译问题。因此,本文拟从主观性所包含的视角、情感和情态三个主要维度出发,以《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第一部分的英译文为例,探讨译者在典籍英译中的主观性/主观化问题,旨在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尽点绵薄之力。
2. 语言的主观性与主观化
主观性(subjectivity)是认知语言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是语言的一种特性,包含说话人对事物的评价和在话语中留下的“自我”印记。20世纪20年代初,在哲学界,哲学家强调“两分法”,即形式和意义的分离。在语言学领域,Bloomfield更是尝试把语义排除在语言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在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针对主观性这一话题的研究主要有Benveniste、Lyons、Langacker、Traugott等的研究,其中受到普遍关注的是Langacker和Traugott的研究。Langacker从共时的角度考察语言的主观性,而Traugott采用历时的视角,通过考证语义演化过程来观察语义演化的主观化倾向。
在20世纪70年代,Benveniste(1971)断言语言带有的主观性印记如此深刻,以至人们可以发问:假如语言不这样构造的话,它究竟还能不能名副其实地叫做语言。人类通过语言把自己建构成一个主位(subject),只有语言才能建构自我的意识和概念。语言的本质是主观的,所以我们也是主观的。Lyons(1977 :739)指出:“主观性的标记是这样一种设置:说话人在说一段话的同时表明了他对所说的话的评论和态度。”Lyons(1995 :337)再次指出:“主观性指的是这样一种表现自我的性质:意识(consciousness)的主体(subject)或施事的主体,其中意识包括认知(cognition)、感情(feeling)和感觉(perception)。”
Traugott主要从历时的角度研究表现主观性的结构或形式是如何经历不同的时期,通过其他结构或形式演变而来的。在Traugott(1989,1995)的理论中,主观化指意义更加语用化的倾向,包含三个相互重叠的方面:1)从外在的描写转移到内在的评估;2)扩展到语篇和元语言用法;3)说话者的判断内容不断介入。概括地说,意义的主观化指话语中包含说话人的认识策略的过程或在历时的过程中逐渐发展出能够将说者/写作者的观点或态度编码的语词过程。
认知语法的开创者Langacker(1990)是从共时的角度来看待语言的主观化的,他主要从认知角度来观察日常话语的使用,认为说话人或听话人出于表达理解的需要,从一定视角出发来识解(construe)一个言语事件或一个客观场景。说话人或听话人在此过程中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识解的最基本模式是观察主体完全独立于被观察对象。在此情况下,观察主体最大限度地处于“台下”,注意力仅仅集中于被观察对象,这意味着该对象被最大限度地客观识解,而主体则不带有任何主观性。当被观察对象不被最大限度地客观识解时,主体的主观性增强。因此,在对语言主观性进行研究的环境下,语言并非被认为是一种独立封闭的系统,语言也不被严格地认为是对逻辑命题的表达,相反,语言被认为是说话人感知和感觉的表现。
自语言中的主观性/主观化问题在国外引起学者注意以来,国内学者也开始关注语言中的主观性与主观化问题。
沈家煊(2001)认为,主观性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即说话人的语言表达含有说话人“自我”的表现成分。主观化则是指语言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主观化既是一个共时的概念,又是一个历时的概念,表现主观性的结构或形式是如何经历不同的时期通过其他结构或形式演变而来的。语言主观性能够使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的立场、态度和情感,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我们平时在说话或写作中不可能不表达自己的观点或体现自己的视角,实际上言语作品中的一切都是说话人的产物,都包含了说话人的“自我”表达,都会带上说话人的印记。虽然主观性普遍存在于语言使用之中,但实际上语言通常只有一部分成分是专门用来明确表达主观性的。
刘瑾(2009)认为,从根本上来说,所有的语言使用都与使用语言的人相关,因而就不可能完全客观,如说话人的认识、视角和情感会在选词造句等方面有所体现。
高莉、文旭(2012)从共时与历时、二元与三元对立视角对国外主观性相关理论研究进行详细梳理和阐释,并以此说明主观性是一种复杂的语言现象。也就是说,从所谓的客观性到主观性之间实际上是一个连续统。在这个连续统中,概念化主体以自我为中心选用体现不同程度主观性的视角来陈述命题、表达对命题特定的认识和情感等。
刘兴兵(2015,2016)认为,Langacker的主观性理论存在两个相关问题:一是一些论断缺乏心理现实性,二是Langacker明确反对用自己的主观性理论解释具体语言表达式及其整体意义的主客观性。刘兴兵进一步分析了这两个问题产生的原因,认为都源自Langacker参照视觉感知对主观性所作的独特定义。最后,他尝试性地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统一方案:在区分概念化层面的主观性和具体表达式的主观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表达式的主观性这一概念,并将其定义为说话人对客体/侧体识解的主观性。
黄蓓(2016)在梳理认知语法学家Langacker的主观性理论的基础上,评述其功与过,以期为语言主观性研究探寻新路。立足于认知语法的识解观,其主观性理论有力驳斥了客观主义意义观,从识解角度回答了语法的本质意蕴,并对语法化作出认知解读。然而,在理论内部,还面临着主观性的非形式表征、主观性参数的模糊单一,以及表达式(成分)主客观性的差别问题。在理论外部,其前语言(认知)主观性的立场使Langacker忽视了概念内容中的主观性,进而错失了主观性的结构轴心,也在不经意间背离了语言直觉。简言之,直到20世纪末,语义研究才受到语言学家的青睐。而在语言分析中,主观性对意义的构建和识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现在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开始关注语言中的主观性与主观化研究。
3. 典籍英译中的主观性与主观化
既然语言的主观性烙印如此强烈、明显,那么离开了语言的主观性,语言就不能被称之为语言。翻译是一种跨语言、跨社会、跨文化的复杂认知活动,因此,翻译也带有强烈的主观性。为此,国内学者相继阐释了翻译中的主观性问题。程平(2011)认为长期以来,翻译理论一直倡导翻译应客观忠实地再现原文而反对主观性。然而,诸多翻译理论的逻辑指向、翻译主体的自然属性、翻译语言的主观性和翻译过程的主观性识解都表明翻译存在不可避免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主要通过翻译主体意识的选择性、情感性和创造性等形式表现出来。承认主观性并不是对翻译客观性的否定,而是对翻译本质的一种辩证认识。另外,国内学者主要从认知语言学的识解理论出发,以典籍英译为例,探讨翻译中的主观性与主观化问题。
王寅(2008)把Langacker的“意义概念化”修补为“体验性概念化”,并以此为理论出发点,通过对《枫桥夜泊》40篇英语译文的对比,分析了同一文本的不同英语译文存在的异同,阐述了翻译的客观性和主观性。
王明树(2009,2010a,2010b)先后从识解包含的六个主要维度(辖域、视角、凸显、详略度、情感、情态)出发,较为详细地阐述了翻译中的主观性与主观化问题。
武俊辉(2015)基于Langacker的识解理论,以识解的四个主要维度(辖域、详略度、视角、凸显)为基础,详细分析了《红楼梦》回目前八十回的三个译本(霍克思翁婿译本、杨宪益夫妇译本、邦索尔译本)。他还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考察了三个译本在识解维度上表现出的共性和差异,以揭示三个译本中译者主观性的不同表征,并从理论层面探讨了这些差异产生的深层原因和运作机制。
马岚(2015)以李清照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为例,从视角、情感和认识情态三个维度分析了词人的主观性及其主观化,然后沿着这三个维度,对该词的13种英译本进行对比,探讨了翻译中的主观性和主观化问题。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话语主观性/主观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说话人的视角(perspective);2)说话人的情感(affect);3)说话人的情态(modality)。因此,我们以《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第一部分的三种英译文(James Legge、吴国珍、赵甄陶等的英译文)为例,从主观性包含的视角、情感和情态三个维度探讨典籍英译中的主观性与主观化问题。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第一部分原文和三种英译文如下:
3.1 视角与典籍英译
说话人的视角被认知语言学家视为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反应参与角色在情景中对聚焦成分的选择。视角指人们对实体描述的角度,涉及观察者与实体之间的相对关系。人们的观察角度可能会直接影响对实体的理解和语言的表达,不同的视角会产生不同的认知参照点,然后人们以此为出发点来认知其他实体,从不同视角进行观察,选用不同的目标作为参照点,这样就有不同的认知途径,在语言中自然就会有不同的表达形式。就叙事视角而言,作者一般会采用三种叙事视角,即人称视角、时间视角和空间视角。在《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第一部分的三种英译文中,三种译文在人称视角、时间视角和空间视角上都与原文保持叙述视角的一致性。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原文采用直接引语进行叙事,直截了当地描述了当时孟子与梁惠王一段不太愉快的谈话。三种英译文也都采用了直接引语进行叙事,说明译文与原文具有最高程度的解释相似性,拉近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让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体验。由此看来,译者只有准确理解了原文的叙事视角,才能在译文中正确地传达原文的叙事视角。
3.2 情感与典籍英译
对“情感”的研究是广义上的,包括感情、情绪、意向、态度等。语言中表达感情的对象是多方面的,可以是一个指称对象、一个命题,甚至一系列命题(沈家煊 2001)。说话人或作者的情感指其可以通过语气、语调、时体、修辞等方式或手段来表达自己对同一情景或实体的感情、情绪、意向、态度等。
Kneepkens和Zwaan(1995)将文学作品阅读中的情感加工分为工艺情感(artefact emotions,简称A-emotion)和虚构情感(fiction emotions,简称F-emotion)。工艺情感主要指读者/听者对话语的艺术技巧产生的钦佩赞赏之情。虚构情感则是话语识解产生的情感,可分为两类:一类为他心虚构情感(altercentric fiction emotions,简称F(a)-emotion或“他心情感”),指读者/听者置身于话语中的角色位置或话语描述的情境所产生的情感;另一类为我心虚构情感(egocentric fiction emotions,简称F(e)-emotion或“我心情感”),指读者/听者置身于话语情境之外从旁观者的角度对整个情境(故事或事件)所持的情感态度(刘瑾、段红 2019)。例如,当我们阅读《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原文时,把自己置身于梁惠王和孟子的角色位置,去理解当时语境下该文的真正含义,即孟子在听了梁惠王“何以利吾国”的问题以后,孟子通过类比的手法,很庄重地对梁惠王说:“您何必只图眼前的利益?其实只有仁义才是永恒的大利。”这便是“他心情感”。但是,不同的译者因认知环境的差异,也会产生“我心情感”的差异。因此,译者对原文“情感”的把握有助于理解和表达原文的情感意义。
例如原文的第一句: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南怀瑾(2013)认为《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这一段文字的记载,无论是孟子本人或是门人们的记述,措辞用意都很妙,而且也很坦率,不加故意的掩饰,而且最不可耐的便是梁惠王对孟子的称呼,既没有像春秋时期诸侯对孔子的敬重,尊称“夫子”;也没有像战国时期诸侯们礼贤下士的作风,尊称“先生”。梁惠王干干脆脆地称呼孟子一声“叟”。这个“叟”字,好听一点来讲,便是“老先生”的意思;不礼貌一点,便是“老头儿”的意思,当然,梁惠王当时的一声“叟”,究竟是代表“老先生”还是“老头儿”呢?无法考证。这要根据他当时的礼貌态度和称呼的声调来决定“叟”的含义。但无论如何,这一声“叟”并不表示尊重,这大概是没有疑问的。也就是说,这个“叟”字在原文语境中并无尊称之意,但是,译文1和译文2根据“我心情感”,都使用了含有尊称之意的Venerable sir,而译文3只用了一个中性词汇Sir。这说明译文1和译文2没有与原文的情感保持一致,而译文3与原文的情感保持一致。
3.3 情态与典籍英译
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情态一直是现代语言学研究的热门话题。正如Perkins(1983 :4)所说:“研究情态简直就像试图挤进一间拥挤不堪的屋子,得小心,别踩着他人的脚。”传统语言学对情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情态助动词的研究,而且多以英语为研究对象。虽然这种研究倾向仍然有很大影响,但国内外研究者已经不断拓展研究视野,对情态意义的研究已向语篇拓展,而且语料也不再局限于英语。国内研究者在介绍西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深了对英语情态的研究,同时把西方的理论运用到汉语的情态研究和英汉语情态的对比研究中。
彭利贞(2005)通过对国内外情态相关研究的详细梳理,基于一个大约7,000万字的汉语书面材料语料库,运用语义学和功能语言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讨论了情态及现代汉语情态动词表达的情态语义系统,考察了现代汉语多义情态动词与其他语法范畴的互动关系,重点探讨了现代汉语动词情状、体、否定等范畴与多义情态动词同现时对情态解读的影响,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现代汉语多义情态动词情态语义的语法形式解释系统,深化了对情态及现代汉语情态动词情态表达的认识。
汤敬安、白解红(2015)认为已有研究对英语认识情态主客观性的区分主要依赖言据,实质上忽视了说话人的作用,尚存缺陷和不足。认识情态的主客观性由说话人思维深刻度和情态与命题的二分或融合关系决定,说话人思维深刻、情态与命题二分时为主观情态,否则为客观情态;认识情态主客观性的变化机制为图形—背景变换,情态动词和命题可以互为图形和背景,较好地解释了认识情态主客观性的转换。
情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范畴。译者对话语或语篇意义的理解会受到话语或语篇所包含的情态的制约,即译者只有理解了原话语或语篇的情态,才有可能正确理解原话语或语篇的正确意义。
我们对《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第一部分三种译文中的情态动词使用情况作了统计。James Legge的译文用了11个情态动词,吴国珍的译文用了10个情态动词,赵甄陶等的译文用了15个情态动词。英语中常见的情态动词(如will、can、may、shall、should、must 等)都出现在各自的译文中,这说明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注意到了情态的问题,但是由于译者个人的认知语境不同,对汉语中同一情态动词的情态意义理解不一样,因此出现了使用不同的英语情态动词翻译汉语中同一个情态动词的情况。
例如原文的最后一句: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译文1在第一个句子里用了shall,在第二个句子里用了must。当shall作为情态动词时,与第三人称一起使用主要表示命令、义务、职责等强制性的语用功能。另外,shall作为一种认识情态,还可以表示自己承诺去做某一件事情。must与汉语中的“必”属于表示义务的情态范畴,而义务则是道义的必然性,表明说话人孟子是在有证据的基础上对梁惠王作出的确信判断。由此看来,James Legge的译文与原文的情态含义保持一致,这是因为James Legge(1815—1897年)是近代英国著名汉学家,熟悉汉英两种语言所表达的情态意义。
译文2只用了should来翻译原文中的情态词“必”。should作为情态动词,除了表示shall的过去式外,也可作为表示义务的情态范畴,但与must相比,其义务情态程度要更弱些,因此,该译文虽然译出了原文的义务情态,但未保留原文中情态词“必”蕴含的强势义务情态。
译文3用了表示将来时间概念和意愿概念的情态动词will,表明孟子对梁惠王的判断建立在对梁惠王多方面理解的基础上,但该译文没有译出孟子所要表示的道义情态,即原文中情态动词“必”所蕴含的道义情态。
4. 结语
综上所述,语言是人类存在的最后家园,只要语言存在,语言的主观性与主观化问题就会是学界关注的焦点与热点。本文从主观性包含的三个维度:视角、情感、情态出发,以《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第一部分的三种英译文为例,较为详细地探讨了译者在典籍英译中的主观性与主观化问题。我们认为:译者在典籍英译过程中总会受到原文叙事视角、情感与情态的制约,译者应该尽量与原文的叙事视角、情感、情态等保持一致,这样才能有效地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让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真正走向世界。但是,典籍翻译认知过程不同于一般的翻译认知过程,一般的翻译认知过程只涉及语际翻译认知过程,而典籍翻译既涉及语内翻译中的主观性问题与主观化的认知过程,亦涉及语际翻译中的主观性问题与主观化的认知过程,即交互主观性/主观化与典籍英译问题,这还有待学界进行进一步探讨。
由于篇幅所限,参考文献及注释已省略。
相关阅读
执行编辑 | 李鑫
文案校对 | 杨淑艳
西大外院重大项目课题组
感谢您关注“认知语言学与汉语的认知研究”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