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择校】天津大学材料学院考研情况介绍
学校介绍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 类高校。
天津大学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热情关怀和有力支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曾先后亲临学校视察。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占地总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用房建筑面积83.6万平方米。学校校园环境整洁,景色优美,被誉为花园式学校,每年4月中旬的海棠季吸引上万市民前来参观。学校卫津路校区有两座总建筑面积为2.6万平方米的图书馆,北洋园校区有一座4.3万平方米的图书馆,两校区馆藏书刊总量近300万册,另有多种音像资料、微缩资料1.45万种,电子数据库86个。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一期90万平方米建设,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北洋园校区传承了厚重典雅的北洋元素风貌,同时充满和谐、智慧的现代气息。
现有教职工4727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92人,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219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62人,“973”首席科学家1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5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27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8人,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846人,教授779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3159人,其中本科生17724人,硕士研究生11410人,博士研究生4025人。
详情参考:
https://dwz.cn/ObqeW3xb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介绍
材料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与先导。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为成立于1985年的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是我国成立最早、学科方向最为齐全的材料类院系之一,是我国高水平材料类专业人才培养和高水平材料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学院所属“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学院下设先进金属材料研究所(金属材料系)、先进高分子材料研究所(高分子材料系)、先进陶瓷研究所(无机非金属材料系)、焊接与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材料加工系)、新能源材料研究所、天津大学-日本国立物质材料研究所(NIMS)联合研究中心等6个教学科研单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5人,其中教授50人,副教授35人,具有国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超过70%。教师中有国家级“千人计划”入选者2人,国家“外专千人”1人、国家“青年千人”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A类)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5人、“青年千人”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15人。
学院教风学风严谨,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800余名。设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以及“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专业“功能材料”三个本科专业,实施“师昌绪荣誉学位计划”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举措。学院建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国家精品课程4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学生一次就业率已经连续多年超过99%,本科毕业读研和出国深造的比例近60%。学院注重在科研实践中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近年来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提名1篇。
学院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先进陶瓷与加工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材料复合与功能化工程研究中心,天津市材料复合与功能化重点实验室、天津市现代连接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形成了材料复合与功能化、纳米材料与器件、生物医用材料、现代焊接技术、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陶瓷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化学、材料环境行为与表面工程等重要学术研究方向。近5年,学院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其中包括国家973基础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项目1项,973项目课题7 项,863计划项目与课题 10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20余项,发表SCI论文8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8项,其中一等奖5项。
学院对外交流活跃,分别与日本国立物质材料研究机构(NIMS)、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成立了联合研究机构,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多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开展密切的教学科研合作和师生交流互访。
学院网址:http://mse.tju.edu.cn/
联系方式:022-27406693
天津大学2018年招生目录
近7年录取基本分数线
近3年录取报名录取情况
备注:这里的最低分为进入复试最低分
研究生初试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
详情见网站:(复制浏览器打开)
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1709/t20170918_298872.htm
复试工作安排
2018年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安排(含非全日制)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3~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规模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18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学院的招生规模不得随意变动。学院可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对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类型名额,并在复试前的招生政策咨询会公布。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资格审查现场盖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若采用面试方式,要求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笔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专业课笔试统一安排在3月17日上午进行,报考学院负责考场安排(安排见最后表格)。
2、综合素质考核:
时间为3月17日-3月18日,具体安排由学院自行确定。若考生较多需分组进行,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组织。
(1)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由各系所自行确定。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四)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名单
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四、录取规则
(一)统考拟招收人数
材料学:37人。材料加工工程:15人。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19人。
材料工程(全日制):92人。材料工程(非全日制):55人。
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学院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二)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三)特殊情况
1、依照《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部)负责,复试时间同所报考专业复试安排(见最后表格)。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五、调剂办法
1、调剂要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领域),并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3)工程硕士原则上只能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包括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自命题数学)的考生中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5)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18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部分非全日制专业招收外单位调剂:考生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我校调剂专业分数线;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后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
4、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调剂工作首先在学院内部进行。
5、对于跨学院(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向调入学院(部)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部)同意(由考生持《报考天津大学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签署意见)后,并报请学校进行跨学院操作后,方可组织复试。调剂考生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并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6、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复试科目考试大纲
详情请参见如下网址:
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1801/t20180119_3033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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