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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功过----国学六法(74)

2017-01-03 赵士林 赵士林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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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前后搞了两轮,主要的改革措施有七条:

       第一,撤镇设县,中央集权这是商鞅的行政改革。

       他将小乡镇合并为县,设立县一级行政机构,由中央直接委任县级行政长官和军事将领。这个举措把全国的政权、兵权都集中到中央,后来秦始皇统一天下,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就是以商鞅的这个改革为样板。


第二,发展农业,打击商业。

这是商鞅的经济改革。为了发展农业。商鞅制订了两条重大举措:一是允许土地自由买卖,荒地自由开垦,一律平等地收取赋税。二是鼓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商鞅这个经济主张意义非同寻常,他实际上开创了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的小农自然经济,这个经济模式为两千年的封建政治制度奠定了经济基础。

发展农业的同时,就是打击商业。商鞅命令对商人大幅度增收税赋,例如市场酒肉税比成本要高十倍。商人破产的,全家罚为奴隶。

商鞅为什么推行发展农业,打击商业的国家发展战略?除了经济的原因外,也有政治方面的考虑。他认为农民一家一户固定在一块土地上,比较好管理,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必然使农民产生封闭、保守、麻木、守土为安的心理,这对社会稳定大有好处。而商人就不同了,他们四处流动做买卖,难于管理;他们信息灵光,思想活跃,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必须严加控制。

第三,奖励军功,打击私斗。

这是商鞅的军事改革。有军功者,重重封赏,窝里斗的,严加惩罚。战争中斩得敌人一个首级,赏给爵位一级或委任享受五十石俸禄的官,斩得两个首级,奖励加倍。

第四,建立保甲,推行连坐。

这是商鞅的社会改革。商鞅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建立了网络严密的保甲制。这个制度命令百姓或十家为一保,或五家为一保,一保之中必须互相监视乃至互相检举揭发。有人犯法,不告发者处以死刑,告发者升爵一级。藏匿犯法者处死抄家。旅客住宿必须有官方发的凭证,相当于我们前些年的介绍信和今天的身份证。如果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住宿,旅馆老板就要受到严厉惩罚。

第五、轻罪重罚,严刑峻法。

这是商鞅的法律改革。商鞅公开主张轻罪重罚,他的理由是所谓“以刑去刑”,原话是这样说的:“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犯重罪的人极少,杀人抢银行搞政变的案件毕竟极少发生,大多数案件都是鸡鸣狗盗的小勾当。如果轻罪也重重惩罚,那么民众连轻罪都不敢犯,就更不敢犯重罪了。这就叫做“以刑去刑”。

商鞅甚至主张:“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商君书·开塞》),意思是人在尚未犯法将要犯法时,就应对他加以刑罚。这比法西斯还法西斯了。什么是将要犯法?谁来断定将要犯法?如此刑法,冤狱怎么能不遍于国中!

商鞅的这个逻辑显然把民众当做奴隶一样摆布。他的具体设计十分苛刻,十分严酷。例如对盗窃牛马的人判处死刑,在路旁随便扔垃圾要重重责罚,甚至连走路步子迈的太大也要受刑。

第六、迁移首都,革除陋习。

在商鞅的建议下,秦王把都城迁到咸阳,也就是今天西安的附近。

咸阳地处秦国中心,靠近渭河,交通便利,物产丰富,做首都非常合适。秦国地处西部边远地区,有很多陈规陋习,不利于秦国的进步。商鞅坚决革除这些陈规陋习,要求秦人学习中原的先进文明,这也为秦国迈入当时的发达国家行列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七、统一度量衡。

这显然也是建立统一国家、发展经济、稳定政治的重大举措。

秦始皇吞并六国后统一度量衡,显然是延续了商鞅的改革。

商鞅设计了系统的改革方案,其中有些内容相当激进,肯定要遭遇强大的阻力,因此如何落实就成了大问题。为了增加改革方案的权威性,公信力,切实地贯彻它,商鞅想了一个奇特的办法。他吩咐属下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宣称谁能将这根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就赏谁十斤金子。百姓都认为这么简单的事怎么可能赏十斤金子、商鞅肯定是在作秀,不知道要玩什么花样。于是没有人响应。商鞅命令把赏金提高到五十斤,有一位不怕事的心想我就给你搬过去,看你到底耍什么花样?这位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就赏了他五十斤金子。通过这种超常规做法,商鞅一下子就建立了法令的尊严,太子和他的老师犯法都要受到严厉处罚,太子的两位老师,一位脸上被刺了字,一位连鼻子都割掉了。

商鞅的改革措施顺利推行。变法十年,成果辉煌,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商鞅变法给与了高度评价:“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秦国的老百姓非常高兴。秦国的民风淳朴了,道不拾遗,秦国的治安好多了,夜不闭户。秦国的经济发展了,人民富裕。这样一来,老百姓都踊跃地为国家做贡献,而不再搞窝里斗。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实现了大治,十几年间,就成为天下第一强国,连周天子都不能不另眼相看,专门派人送来礼物,诸侯们都纷纷表示祝贺。论功行赏,商鞅又被秦孝公加封为大良造,今天就是总理兼国防部长了。

商鞅搞改革,很多举措顺应历史潮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即便在今天看来也是十分必要的、非常进步的做法。例如发展经济、强大国防、统一度量衡、移风易俗等等。两千年中央集权的大帝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各个方面,很多基本的模式都是由商鞅首先提出来的。从支持商鞅变法的秦孝公开始,秦国历经六代国君,到了秦始皇终于统一天下,实际上是全面推进商鞅改革,最后瓜熟蒂落。

商鞅不仅在内政上政绩辉煌,外交上也十分成功。秦孝公以前,秦国的邻国魏国是天下最强大的国家,商鞅认定魏国是秦国的心腹之患,不是魏灭掉秦,就是秦灭掉魏。并且还记着当年魏惠王有眼无珠,拿豆包不当干粮,没把自己当盘菜,心想这回让你魏王尝尝我商鞅的厉害。公元前340年,商鞅率军攻打魏国,魏国和他对阵的统帅叫公子卬,商鞅在魏国的时候和他很熟。商鞅于是设了一计,专门杀熟。两军对垒,他给公子卬写了一封信说:“我在魏国的时候,咱们曾经是哥们,关系真是刚刚的。现在你我成了对头,我真的不忍心和你刀兵相见。看在朋友一场,咱们还是讲和吧!痛痛快快喝顿酒,然后撤兵,铸剑为犁,化干戈为玉帛,让秦国和魏国成为友好邻邦。”

公子卬信以为真,立刻和商鞅搞起了阵前联欢,喝得大醉。商鞅早就作了部署。这边埋伏的军士一拥而上逮捕了公子卬,那边秦军一举全歼了失去指挥的魏军。魏惠王这时候由于连年和齐国打仗,已经国库空虚,国势衰弱。只好忍气吞声,将黄河西岸的土地全都割让给了秦国,放弃原来的首都安邑,迁都大梁,也就是今天的开封。秦国夺取了魏国在黄河以西的全部土地,控制了黄河天险,为秦国以后的横行天下奠定了重要基础。这时候魏惠王后悔了,捶胸顿足地说:“当年我为什么不听公叔痤的话呀!我只能恨我自己了!我真是有眼无珠呀!”

占了魏国的大便宜,消除了近邻的威胁,商鞅为秦国真是立下了不世之功。于是秦孝公又赏给商鞅商於十五座城镇,加封商鞅为商君,已经享受了皇亲国戚的待遇了。前面说过,商鞅原来叫卫鞅,之所以又叫商鞅,就是封他在商於的缘故。

商鞅变法把秦国从一个边远地区的充满危机的弱国,一下子变成了超级大国,战国七雄之首,并且终于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只此一点,商鞅变法就可以名垂千古。


但是,商鞅变法也存在着严重的局限和致命的问题。

我在国学六法第一法“以儒做人”讲到孟子时,曾拿商鞅和孟子做个比较,提出了“孟商悖论”概念。这里不嫌重复,再搬过来这个比较,可能有助于我们对商鞅改革问题的认识。

在先秦诸子中,由于孟子最强烈地主张仁者无敌,道德至上,甚至要求“善战者服上刑”,谁最能打仗,就判谁死刑,这种要求自然太离谱。因此司马迁批评他迂腐,不识时务,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另一方面,孟子又最关注民生问题,又是最务实的思想家。从这个角度看,说孟子迂腐就有点冤。孟子认为,对于民众来说,首要的问题是解决他们的生存权问题,而解决生存权最重要的是保障民众拥有基本的不容剥夺的财产权,用孟子的话说,就是使民有“恒产”。孟子揭露统治者的贪婪残暴已经剥夺了民众的基本生存权,他说:“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梁惠王》上,17)。

如今的统治者留给民众的财产,上不足以孝养父母,下不足以养活妻儿,丰收的年头过得也很辛苦,遇上灾年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针对民众这种悲惨状况,孟子要求恢复古代的井田制: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滕文公》上,119)

画出方方正正的一块土地,面积一共九百亩。将这九百亩土地就像画上一个井字一样,分成九块。中间的一百亩是公田,其余的八百亩是私田,平均分给八家,一家一百亩,十分公平。这八户人家首先要共同种好中间的一百亩公田,然后才能去种私田。

井田制带有鲜明的社会主义色彩,到了现代,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就受到它的影响。孟子要求恢复井田制,正是和商鞅的经济发展战略唱对台戏。商鞅变法提出“为田开阡陌,民得买卖”,“阡陌”就是井田制中各家田地的边界。商鞅主张废除这个边界,允许土地自由买卖。这被认为是一种进步的改革思想。孟子坚决反对商鞅的这个改革,担忧这样一来“暴君汙吏必漫其经界”,也就是统治者必然以改革为名,滥用手中的权力侵吞民众的田产。这样势必产生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马太效应,导致严重的贫富悬殊与社会不公。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商鞅的改革主张鼓动人们普遍的求富欲望,以利相诱,不能说没有道理,实践也充分证明商鞅的改革确实十分成功,它直接促进了秦国的经济发展乃至国势强盛,为秦国以后统一天下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但商鞅的改革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如汉代的历史学家,《汉书》的著者班固说:“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汉书食货志》)

平民上升为富翁的,积累了亿万家财,而穷人只有吃糠咽菜。

汉代大思想家董仲舒说得更尖锐:“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

商鞅变法,推翻了传统的制度,废除井田制,土地自由买卖,后果就是,富人的田地将田间的道路都吞没了,穷人则连立锥之地都没有了。

孟子则明确地反对“上下交征利”(《梁惠王》上,1),反对上上下下都是利字当头。更重视社会公平。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商鞅的改革有其必要性;从社会稳定的角度看,孟子的主张也有其合理性。特别是面对强者利用权势肆无忌惮地欺凌侵夺弱者时,孟子的主张就更体现出社会的正义性、道德的崇高性。

孟子和商鞅的悖论一直到今天仍突出地表现于转型期国家的改革历程中。怎样解决“孟商悖论”,也就是既保证经济发展又体现社会公平,遏制贫富悬殊,实现共同富裕,是当代中国改革面临的头等课题。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我国标示贫富悬殊程度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7%,远远高于红线0.4%。一方面是富翁耗费上亿美元为自己模仿白宫盖豪宅,另方面,又有工人交不起孩子上大学的几千元学费,跳楼自杀。一方面是企业老总高薪六七千万,另方面是农民工终年辛苦却拿不到工钱。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士最近指出,产业工人的收入20年来占GDP比例直降20%。还有个统计表明,国企老总的收入竟然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128倍。

各级官吏及其亲属的特权收入、腐败收入、乃至种种“灰色收入”,也使他们成为最稳定的富裕阶层。仅贪官卷款外逃的数额,就高达数千亿美元。

极度贫富悬殊现象的蔓延,表明我们的社会已经丧失了起码的社会公平,已经对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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